212.第212章 好看的东西未必要拥有
大学的时候,杜若就知道S市有一条街,是大多学生族望尘莫及,却又几多祈盼的地方。
明明知道自己买不起,可又忍不住在周末没课的时候,站在那条被奢侈、豪华铺就的长街上,望着行走其间穿着非常时毛、前卫的男人和女人们,站在光洁如镜的商品橱窗前,一边享受着视觉盛宴,一边嘴角含笑落落大方的轻抬食指和中指,递过一片不过几毫米的卡片,就可以轻易享受那些能引领时尚前沿的服装,手表,腰带,甚至是床品带给自己的优越感,然后扭臀摆胯的时,总会一边恨恨的咬牙切齿,赌咒发誓,将来有一天,自己一定也会享受一次疯狂购物的乐趣。
杜若记忆里把这话撂的最狠的,就是米米了,那会儿,她拿着一把扫地条帚站在宿舍的过道里,单手扶着上铺的铁栏杆,咬牙切齿的模样就像是谁欠了她八百万似的,挥舞着扫地条帚大声的喧告着,“总有一天,我要开着豪车,戴着名表,连什么信用卡,现金卡都不用带,就能把那条街上的奢侈品一扫而光。”
那会儿,武静总会翻着白眼上前摸摸她脑袋有没有发烧,在确认温度正常的时候,拿着笔在张白纸上写下两个字——欠条。
有钱有势有背景的,那叫签字,像她们这样没钱没势没背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大学生们,就只能是欠条。
当然,还要看人家赏不赏你这个脸,给不给你这个机会。
那里的纸醉金迷和风姿绰约的华贵气质对现状的我们更多的意义是——嘲笑。
武静总是直白的一针见血。
向敏晴会好一些,上前温婉的给米米一个拥抱,然后在轻拍她背部的时候会说,“什么时候想这么干,提前打声招呼,我把自己看上的列个单子给你,方便你尽情的挥霍你的个人信誉。”
那会儿,她在干吗?
杜若嘴角轻咧,在笑吧,因为觉得二十来岁的女孩们都是爱做梦的年纪,手捧着言情小说都能把自己想像成剧中的女主角,随着剧中的悲喜而感知着人物的命运,甚至在不平处恨不得去把那作者拉出来暴打一顿,为的就是让爱情的道路上少些摩擦,多些温暖。
“嫂子,嫂子,你怎么了,我说话你怎么都不理啊?”莫依岚噼里啪啦说了一通这条街的好处,可是没得到一句回音,等再停下脚步看向身旁的时候,差点没吓的她大叫一声,什么时候人没跟上来?
还好回头的时候,看到杜若站在街头往她这个方向看着,便一路小跑着找了回来,心下还奇怪,她嫂子这是什么情况,不会又要打退堂鼓了吧?
她可没忘记刚才是用了怎样的诱骗手段才把杜若从家里骗到这来儿,哎,她真不知道她哥用了多大的魔力,能把她嫂子迷的这么神魂颠倒,一毛不拔还能死心塌地,连花钱买个衣服还得算计了再算计。
都说夫妻两个是互补的,这辈子有缘成为夫妻,是因为上帝在造人的时候,总会把你所欠缺的弥补在你的另一半身上,所以大千世界,茫茫人海,形形色色的各色男女,只有找到了,才会执起对方的手相约一世。
莫依岚从小到大就认为,莫骄阳这样的男人身上最大的优点就是不会花钱,所以从小到大,莫骄阳的零花钱大多是被她祸害了。
可是她也很自觉,如今大了,早就会自己赚钱了,家里的长辈也给她零花钱,所以,她早就不祸害莫骄阳的零花钱了。
不过她一直非常希望莫骄阳的生活中再出现这么一个可以祸害他的人,不然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都只会攒钱,不会花钱,莫依岚是无法想像那种日子要怎么过的。
所以,这一刻,她深深的觉得自己的任务艰巨,以前是没有机会培养杜若成为购物狂人,如今可算是恰逢其会,天时地利人和啊,此时不出手,更待何时。
只是这会儿,一边把手在杜若的眼前晃着,一边无力的想着,能看到这么多环球超级品牌而不露半分颜色的女人,她,真的能改造好吗?
因为昨天晚上的事儿,杜若的情绪还有些没调理好,所以这会儿想起了旧事儿,便有着格外的感伤。
只是看着眼前那双狂挥乱舞的手掌时,晃的她眼睛都要晕了,“依岚,怎么了?”
莫依岚翻了个白眼,这次学聪明了,单手揽着杜若的胳膊,等同于拖着她往前走,一边嘀咕道:“我还想问你怎么了呢,不就是出来买几件衣服吗,又不用你花钱,干吗杵在那儿不动啊?”
莫依岚总结出培养一个人购物兴趣的第一关,就是让她忘记钱这个东西,所以,今天她准备自己大出血一次,算是舍己为人了。
杜若已经不是第一次对莫依岚无语了,这丫头实在是行动派,还是那种有想法就要实现的行动派,她收拾的几件大衣,外套,全都被这丫头嫌弃的东挑个错,西挑个错,完全没法上身,然后就被拉到了这儿,直到下了车,看到十字路口的指示牌,才恍悟,原来这就是曾经米米发下豪言壮语的地方,只是短短几年,已是物是人非了。
莫依岚是个尽职尽责外加尽心的小姑兼导购,这会儿抬手指着中央广场商业区气派不凡的高层建设,一一介绍着,“嫂子,你看,我去年给你选的衣服,都是在那家商场买的,我跟千千最喜欢在这条街买东西,不用走出国门,就可以把世界品牌尽揽,你还记得去年给你做过头发的汤小宝吧,那小子,如今发迹了,不在那条名不见经传的鸟地混了,如今也在这条寸土寸金的地面上弄了个商铺,啧啧,听说去他那专门申请高端定制的名媛,太太们,都快把门槛踏破了。”
“那他不给别人做造型了?”杜若是记得那个有点娘娘腔的男人,莫依岚告诉过她,那个唐小宝是个同志。
“做啊。怎么不做,不过现在不是他自己做。”莫依岚目光在琳琅满目的橱窗前徘徊,似乎在寻找着自己中意的服装。
杜若本来就是为了应付了事儿,来之前都想好了,大不了试穿的时候,她也学着莫依岚的样子,把那衣服挑剔的一无是处,总不能不喜欢还强加给她吧。
所以这会儿能换个话题,她到有些兴趣。
“生意大了,雇人也是应该的,不过要是不想砸招牌,请人手上也得费些心思。”
扑哧。
莫依岚连声的笑了,扭头看着杜若的目光里满含故事儿,睫毛轻颤间已然道出了最新八卦,“可是不费了心思吗,这家伙把他人妖男友弄来了,两人现在双宿双栖,俨然是一副公开情侣的样子。”
呃?
杜若嘴角轻抽,好吧,她不是歧视,真的不是歧视,她就是一时有些接受不了。
莫依岚到是无所谓,像她们这样的人,接触的人里面五花八门,什么样的没有,上次司千千出国走秀,她心情不好,还跟着去散了回心,一时兴趣,再加上化妆师觉得她跟那件衣服的气质挺配的,就怂恿她也穿上走一场,那会儿不好回绝,也就应了,走完了,被下面那些人指指点点,也没觉得怎么样,不就是那么回事儿。
不过也就仅止那一次,像她这样的身份,再如何,也不能进那种圈子,她爷爷可不是好糊弄的,在她爷爷眼里,那圈子,跟娱乐圈一样,等同于古代的烟花柳巷。
这会儿瞧着杜若的表情好玩,索性就停了下来,眨着眼睛笑道:“嫂子,一会儿逛累了,我带你过去坐坐,怎么样?”
杜若想摇头,不过话说,她还没见过人妖呢?
也不能说没见过,网络方便,想搜,分分钟有数千张图片满足你,可是这么身临其境——
杜若在想,她这个成语用的好不好?
莫依岚想着到唐小宝再给杜若定两件私人定制也不错,那家伙,有一次还跟她提过,说她嫂子底子好,什么时候帮他站个台,做个宣传,让她给推了,这次要是去的话,没准能压压价,反正那小子现在也他妈不缺钱。
心里打定了主意,拉着杜若就直接进了时尚之都的转门,在杜若还没看清一楼卖的商品种类时,脚已经搭上了扶梯。
“嫂子,我跟千千最喜欢楼上的几个品牌,都是这几年时装界有名的设计师、大红人,亲自操刀,每一道剪裁都能与无愧时尚前沿这几个字,千千那家伙在这上面挑剔的很,但凡她能说的上喜欢的,那就一定不错,一会儿我给你挑两套,有一家冬衣不错。”
一路到了三楼,玻璃隔断中开门,每一个商家都是自成一派的体系,商场的长廊里一路摆放着鲜花,书藉,还有铁艺的长椅,仿似在浓烈的商业气息里提醒着人们不要忘了文化底韵的意义。
杜若不知道是不是这条街上的所有商场都会有这样的改造,可是至少,这家商场给了她除了奢华以外的印象。
莫依岚的眼光,带杜若去的几家店铺,的确是不买也能让人体味一次视觉盛宴的地方,可也正是因为这种视觉盛宴的冲击力太大,以至于她看到那衣服和皮包上明晃晃的价签时,都觉得后槽牙有些疼。
最便宜的一件羊绒衫还要八千多块,更遑论莫依岚嘴里的冬装外套了,杜若眼前晃过的,除了零,还是零。
莫依岚在杜若连着拒绝了几件试穿要求以后,终于发挥了死缠烂打,不试不走的功力,以至于售货员都当她是欠债急着还钱的,不然,哪能这般死乞白赖的非要让人家试呢。
质地和做工都属上乘的黑色羊绒大衣被莫依岚套在了杜若的身上,大衣好,不用进试衣间,直接把外套扒了就行了,只是这东西质地再好,难免因为颜色有一丝沉闷感。
售货员是聪明人,直接拿了一条星河图案的清盈雪纺短裙递了过来,笑容得体的推荐道:“这位小姐皮肤白晰,穿黑色的大衣显得气质很高雅,若是下面再配上这样一条裙子,既能起到中和的作用,又显得小姐年龄上的一些俏皮与活泼,颇有几分相得益彰的效果。”
啪。
莫依岚两手一拍,“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嫂子,你进去把裙子换上吧,要是没穿底裤,就直接露大腿,反正这屋子也不冷。”
杜若一眼斜过去,不小心瞟见售货员强忍着笑意背过去的身子,她真是没脸见人了,她得干了多么不着调的偷鸡摸狗的事儿,出门才能不穿底裤啊?
莫依岚被杜若的眼神一扫,只觉得后颈寒风飘飘,如腊月的雪花簌簌直灌,果然学坏容易学好难,她那青春热情的嫂子,什么时候把她哥那股子高冷劲学了个十成十。
嘴角抽搐的时候,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哪句话说错了,讪笑的摸着微卷的长发,不大在意的解释着,“不就少了个打字吗,我看现在网络上不都流行省略语吗,一时嘴误,见谅,见谅。”
杜若抚额,你丫的,有你这么省略的吗,要是你跟男朋友走大街上,跑一个陌生过来就叫你一声岚,看你男朋友黑不黑脸。
售货员到是常见莫依岚,虽然不知道这姑娘是干什么的,不过往次都是有个名模陪着一块来的,这次换了人,她还有些奇怪,主要是那个新顾客身上的衣服,一瞧就不是这种大商场里的货,充其是那种百货大楼里面不超一千的货,对一般的老百姓来说,还算可以,可是进了这种地方,只怕身边没个相熟的人陪着,售货员大多都不会搭理,赔笑没赚头,谁也不是傻子。
所以看到杜若换了裙子出来的时候,售货员已经笑着上前帮着顺了一下裙尾,便夸了起来,“小姐的气质真好,这样的身材,若不去当模特架子,实在是可惜了,虽说这衣服摆在那儿,卖谁都是卖,可是瞧着有些人把好衣服穿成了地摊货,我们这些卖衣服的,心里也心疼不是,要是人人都能像小姐这样,几万块的衣服,穿成十几万的效果,啧啧,到时候我们设计师都可能亲自来给小姐设计一套独有的服装。”
“真的吗?你们设计师什么时候过来啊?我带我嫂子来一趟,听说你们设计师每年会从全世界各地的顾客名单里挑出五个幸运者,能独得他的一套专享设计,我朋友都光顾你们家四五年了,可是到现在,也没碰到这样的幸运呢。”
莫依岚对高端服装一向颇为痴迷,尤其能得到设计师的亲手设计,品牌价值完全不是唐小宝这样只在国内闻名的人能比的了的。
售货员本来是随口一说,卖东西吗,没有哪个顾客真把售货员的话当真的,不然,钱包早就留不住了,不过这样的话说多了,自然有固定的程式去延,总之,兜来兜去,总会把你兜里的钱掏干净,然后就让你等那石沉大海的消息。
杜若看着与售货员说的口沫横飞的莫依岚,无语的笑了笑,果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疯狂追求的东西。
只不过她跟莫依岚的兴趣爱好,显然是不一样的,她更喜欢在闲瑕之时,手捧一本医书,摆好水杯,躺在竹椅上,最好周围再有一棵垂柳,在如荫的绿柳中,偶有阳光投射在身上,品茗,读书。
悄声的进了换衣间换下了身上的衣服,把自己的裤子重新穿上,走了半天,她真有些腿软了,可能还是身体没恢复过来吧,以前到不会这么容易觉得累。
差不多在沙发上坐了十几分吧,正好有别的顾客进来,莫依岚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她嫂子已经把衣服换下来了。
“包了。”挥手跟售货员打了招呼,她也说的口干舌燥了,这会儿坐下来喝杯水正好。
“不用了,我不是很喜欢,麻烦了。”杜若客气的笑了,并不觉得在这样的门店里说出这样的话有什么不合适。
“嫂子,明明穿着很好看的。”莫依岚不干了,她又不是眼睛失明了,刚刚穿上去,的确很好看。
“好看的东西未必要拥有,不然,岂不放纵自己的欲念?”杜若轻笑着起身,拉着莫依岚的时候轻声道:“我刚才看了一条围巾不错,我们过去看看吧。”
莫依岚连卡都拿出来了,却被杜若塞了回去,这次是强被拉走的,身后还有那个售货员呐呐的声音,仿似在奇怪,明明穿着那么漂亮,又不是买不起,干吗不要?
好看的东西不想拥有,这是什么怪理论,她要不是一个月的工资买不起那么一件衣服,她也会为自己挑上一件。
好在她还记得自己的职责,刚才进来的两个客人这会儿还在挑衣服,她这个月的奖金都指着多卖两件衣服呢。
莫依岚嘟嘟囔囔的跟着杜若身边,“明明穿着就不错啊,又不用你的钱,逛了这么半天,连一件都没买成,嫂子,你这是在打击我的眼光。”
杜若失笑,“昨天电视里说今年可能会是个冷冬,福利院里还有好多孤儿缺少棉衣棉被呢。”
言下之意,你大小姐要是爱小泛滥,可以把多余的钱财,用到这上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