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北瑶光与况天涯
我和重楼有个约会,第二十四章 北瑶光与况天涯
干爹说过,我是最特别的将臣之后。舒悫鹉琻我的身体柔软,温暖,同人无异,从来就没有像佑大哥、复生那样僵硬过,而且只能喝新鲜的处子之血,否则就会痛彻心扉,无药可救,也无法术可救。
“心痛不是因为师傅那滴心血的缘故吗?”我也曾不解。
“两者都有,很难分清楚。”干爹答道,他总是抱我在怀里,他的怀抱是冷的,而我的温暖,会让他有希望。
“北瑶光,是将臣在人间最后的希望!”干爹的眼里总是充满了失落、无奈。我做僵尸是心甘情愿的,而成为马家的传人却是为了干爹,他爱马叮当,甚至他对她的爱比他自己想像中的要多得多,女娲的死他愤怒难平,而叮当的死却让他崩溃!
将臣敢在灭世前向女娲求婚,并执意的举行那场绝对不会有祝福的末世婚礼。然而,他也只能亲吻叮当冰冷的嘴唇,抱着她的尸体茫然的走在大街上,找不到方向……
“叮当不在之后,我才发现,我爱她远胜于女娲,可是做为将臣,根本就没有选择,女娲是千千万万年来我追随的唯一一个女人,从她为我取名开始,将臣的一生便已许了她,我不惜一切都要保住她,除非我死,不然没有人能伤害女娲。”我正式拜师的前一天夜里,干爹亲口所说。提到马叮当的时候,他的眼神那样温柔,这一刻,他不是不老不死的僵尸王,是姜真祖,与叮当相爱的姜真祖。
因此,我拜马叮当为师,不眠不休的跟随马小玲学习马家的本领,做马家的女人是我唯一可以回报干爹的事,而拥有将臣的力量和马叮当的心血,我能迅速的掌握驱魔龙族的所有能力,唯一一点让马小玲皱眉的是我不能喝过期血,每个月从十五开始,一连三次,我必须喝下新鲜的处子之血,否则就会全身发烫,肤色如火,痛彻心扉!不仅人间医药无效,就连应劫转世为马小虎的地藏王都毫无办法,幸好,天逸师叔已经研制出克制血瘾的药,我也遵守着每次只喝一个小葫芦所装的血,大约相当于200CC,这样她们不会死,我也不会将人咬成僵尸。
我的师傅——马叮当曾经说过:“每个女人都曾经做过一个梦,期望有朝一日,为自己爱的人打扮得最漂亮,然后穿上纯白的婚纱走进教堂,迎接人生最难忘的一刻。我相信每个马家的女人,包括马丹娜和马小玲在内,都做过同样的一个梦,不过现实当中,我们的婚纱就是马家的战衣,但曾几何时,我发誓,永远都不会再穿上这件衣服,因为这件衣服实在太重了,穿着它连走路都很困难,以为脱了它就会一身轻松,谁知道往后的路也一样不知怎么走?其实在这么多的衣服当中,我始终觉得这一件是最漂亮的,能够穿着它去死,还可以死在我爱的男人怀中,我心甘情愿。”所以,马叮当视死如归,踏入通天阁,走向女娲……
而北瑶光也是驱魔龙族马家的女人。
我的命运是像马叮当那样悲凉还是会如马小玲那般幸运,她遇到了况天佑,我呢?身为不老不死不灭的僵尸之后,还有谁能陪着我走到最后,一生一世,多么漫长,有谁能够爱我?而我又将爱上谁?
我与况天涯不同,天涯是魔星,也是真正意义上的盘古族人,是至今还留在人世中的三个盘古族人之一,将臣、人王、天涯,他们才是这个世界最后的神邸,不过人王在瑶池圣母死了之后再一次开始沉睡,而将臣已经没有心再关爱这个世界,只剩她一个,况天涯!尽管,她出生还没有1年,但三界六道十万万众生的未来全在她的手中。
如今,她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我与小玲姐姐也一直都不愿意过早的让天涯明白马家存世的意义?尽管她看起来已15、16岁,可她还那么小不是吗?
地藏王(应劫转世的马小虎)闭关前曾经说过:况天涯是在马家守正辟血的三千年岁月中孕育的,她应劫而生,拥有的力量或许等同于将臣、人王,也甚至比他们更为强大,所以从她出生的那天开始,地府最大的责任就是保护她,监视她,给予她一切的帮助。也因为如此,新任的地藏代理流星常常出现在通天阁。
其实,这也算是对马家前39位传人的补偿,她们牺牲了青春,牺牲了情感,牺牲了生命,每一个都只为了人间大义而活,从来就没有一个女子能牵起男人的手,谈一场轰轰烈烈或是山泉溪流般的恋爱,当然更加不能穿着漂亮的嫁衣,走向自己心爱的人,然后做个幸福的母亲。
身为马家的女人,手上从来就不是鲜花,紧紧相握的只有一根冰冷的降魔棒,但没有人后悔过,也没有人逃避过,她们始终都在坚持着,一步一步,从来就不会停下,也不管这一步是多么艰难,是多么危险,是多么的……伤心欲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