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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锋芒毕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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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家准备的法过大餐很丰富,品种繁多,色味俱全,正宗绝品,一一端上来,陆弘要花费好大的心思才认得出来。

  有巴黎卷心菜、白菜薄荷、白酒法国田螺、槟榔排骨锅、冰冻茄丁、鹅肝酱煎鲜贝;另外有考茄酱法国面包、法式土司等面食;汤类则有法国洋葱汤、法式花椰浓汤……等等。

  花样多得陆弘与陈羽燕眼都看花了,他们不是第一次吃西餐,不过面对如此正宗丰富的法式大餐,还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次。

  说实在的,陆弘并不是很喜欢西餐,特别是西餐桌上的礼仪,在别人看来也许是优雅的典范,但在他眼里,却是没事找罪受的玩意儿。

  西餐桌上的讲究实在是太多了,比如就座时,身体要端正,手肘不要放在桌面上,不可跷足,与餐桌的距离以便于使用餐具为佳。餐台上已摆好的餐具不要随意摆弄。将餐巾对折轻轻放在膝上。

  另外,使用刀叉进餐时,从外侧往内侧取用刀叉,要左手持叉,右手持刀;切东西时左手拿叉按住食物,右手执刀将其锯切成小块,然后用叉子送入口中。使用刀时,刀刃不能向外。进餐中放下刀叉时,应摆成“八”字型,分别放在餐盘边上。刀刃朝向自身,表示还要继续吃……

  最要命的便是每次送入口中的食物不宜过多,在咀嚼时不能说话,更不可主动与人谈话。吃东西要文雅。闭嘴咀嚼,喝汤不能啜,吃东西不能发出声音。如汤、菜太热,可稍待凉后再吃,不能用嘴吹。嘴内的鱼刺、骨头不要直接外吐,用餐巾掩嘴或轻轻吐在叉上,放在菜盘内。

  那么多“不能”,对于一个习惯了狼吞虎咽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中国男人来说,吃西餐简直就是活生生的煎熬,是痛苦的折磨!

  陆弘以前只与秦慧因贪图新鲜上过几次西餐厅而已,与陈羽燕一样,只懂一些规则。若是往常,要他了解那么多规矩,他肯定说不出来。

  现在能在林家没有畏惧,全靠了脑中扫描储存的图书馆,众多图书里头不乏介绍西餐礼仪的内容,应有尽有,这也是他刚才入座时不怵的原因了。

  他吃得很慢,教科书般地一一演示各种动作,是为了照顾旁边的陈羽燕。

  陈羽燕吃惊之余,没有忘记陆弘的吩咐,入座之后,话也不多,吃得更不敢多,陆弘每有一个动作,她也就亦步亦趋,不敢逾越,因此并没有犯什么错。

  看到两人的动作,韩冰总算放心了,虽然惊讶,却也忍下心头的疑问,陪着主人进餐。

  林家叔侄就有点纳闷了,看陆弘的行为,比他们还要标准规范,这是一个平常子弟面对法式大餐可以做出的动作?

  林子智埋头闷声用餐,林革更是老到深藏,目露异光之后就恢复了平静,谈笑风生,说了几个小话题,与众人交谈。

  在他心中,他倒是高看了陆弘一眼,有点怀疑对方是否出身大富之家隐藏身份在此读书而已。

  吃了大半,林子智想起一事,站起身来,俯身去拿桌上的红酒,拔去软木塞,笑着说:“这瓶酒已经醒过了,大家要喝一点吗?”

  所谓醒酒,是指一瓶尘封多年的红酒佳酿,刚刚打开时会有异味出现,这时就需要“唤醒”这支酒。将酒倒入精美的醒酒器待十分钟左右,酒的异味就会散去。醒酒器一般要求让酒和空气的接触面积最大。红酒充分氧化之后,浓郁的香味就流露出来了。这个过程时间可以延长,一个小时最好,造成酒香四溢的氛围。

  “陆先生,你喝吗?”林子智向陆弘询问。

  陆弘眼尖看到酒瓶的标志,耸耸肩笑道:“petr1995?呵呵,林先生,有幸碰到这种好酒,不喝一杯岂不是辜负了它的名气?”

  诸人都是一愣,除了陈羽燕,几人都是出身大富之家,对于petr的品牌自是不陌生,没想到陆弘也能一眼道出它的名字来。

  他们的惊讶就更深更多了。

  林革呵呵笑道:“原来陆先生也是爱酒之人?”

  陆弘笑着说:“说不上喜爱,只是有点关注罢了。这petr在红酒里号称酒中之王,是法国波尔多宝物隆产区出产,价格不菲。这瓶是九五年出产,在中国大概要两三万块一支吧?哈,没想到我们倒是有幸喝到这种酒。还要多谢林先生的盛情款待呢。”

  两三万一支?

  林家叔侄、韩冰神色如常,只有陈羽燕吓了一跳,她一年的花费也就两三万吧,没想到餐桌上一瓶酒就比得上她们一年的消费。这……有钱人家的生活都是这样?

  这一刻,她甚至有了一点彷徨,只能盯着陆弘谈笑如常的脸发呆。

  陆弘的心里也不平静,脸上镇定之色,都是装逼的。其实他内心已经恨不得呐喊了:“小八,你实在是太伟大了,没有你,我今天就只能夹着尾巴做人。当然,没有你,我也不敢往这里来呀!”

  是的,小八在手,天下我有!

  有着脑中的知识,他什么都不怕了。

  林革对陆弘越来越满意了,笑道:“我比较好酒,收藏了一批红酒,还特意建了个地窖来储存它们。”

  “地窖?”陆弘微微一愣,扫了众人一眼,不动声色,又说,“红酒好呀,据我所知,美国人员研究发现,红酒有助于抵抗肺炎,有烟瘾的人经常喝一杯红酒,是有好处的。而英国研究人员发现红酒中有一种抗氧化物质白藜芦醇,也能对抗身体的炎症。总之是好处多多。”

  这几句话把听众几人都唬得一愣一愣的,特别是什么白藜芦醇的术语,更是让人不能不信。

  林革率先从愕然中醒转,哈哈大笑:“只是爱好而已,倒没想到对身体还有好处,陆先生才是有心人啊!”

  陆弘淡淡一笑,端起眼前盛了红酒的高脚水晶酒杯,向众人示意敬了一下,看了一下,凑到鼻端,嗅了一嗅,陶醉片刻,这才呷了一小口,含在嘴里,用舌头打了几个转,这才吞咽下去。

  “好酒!”他赞了一声。

  看似轻松随意,但是他这系列行为包含了几个必须的动作,第一就是端酒时的规范,因为是红酒,为了避免因为手中传递的温度破坏了红酒的口感,因此手中部位不能碰触酒杯肚子,而是用拇指、食指、中指捏它的高脚,小指则抵在高脚底部以做依托。

  看酒则是看它那撩人心扉的红色,也就是观酒;嗅酒则是品位它的芬芳;红酒在口腔停留,舌头打转才下咽,则是让感官适应它的味道,喝起来回味无穷。

  陆弘这几个动作一出来,就是真正的法国绅士来了,也只能瞠目结舌,无话可说了。

  一顿西餐,在陆弘展现他的锋芒里完结。

  接下来,掀开此行目的的序幕,就要进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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