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14章 篡改因果
这一刻方毅感觉自己就像是透明的一般在对方面前没有半点秘密。
要知道他此刻并不是本来面目。
而是风月圣僧的样子。
可就是这样了缘不光知道自己领悟了往生之道甚至还知道水神殿的存在这简直不可思议。
往生之道也就罢了。
之前在万佛法会时自己曾引动一尊佛祖仙灵知道内情的人能够洞悉这一点到并非不可能可……水神殿呢?
自己并未动用过水神殿对方是怎么知道的?
而且囚天换影境的转换连灵魂都变得一模一样对方又是怎么认出自己的?
当然也有可能对方并没有认出自己。
而是通过其它方式感知到了水神殿的存在但不管是哪种不得不说这都是极为惊人的超乎了方毅的想象。
更让人迷惑的是对方明知水神殿的存在却并没有要出手争夺的意思。
难道是因为实力太强已经无视水神殿的存在了?
这怎么看都不太可能。
水神殿乃是造化神器造化神宫其一连大地之母都千方百计的想要弄得手。
对方虽然强大但总不会强过大地之母吧?
为何没有半点争夺的意思?
这一刻方毅脑海中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连他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的念头只是……怎么看都不太像。
有些东西可以隐瞒有些东西却不行。
比方说每个人的灵魂波动都是独一无二的。
难道……还有着类似囚天换影镜一样的宝物存在?
这个可能似乎并不是没有。
方毅心思如电各种杂乱的念头在脑海中一闪而过而他的脸上依旧保持的惊愕的样子看着了缘。
了缘这才仿佛意识到什么不过却并没有半点要解释的意思。
转身便向着裂缝而去。
仿佛刚刚他所说的一切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一般。
若说之前方毅对了缘已经充满了好奇那么此刻这种好奇无疑达到了顶点见对方飞快而去自然也连忙跟了上去。
同时周身泛起一道淡淡的金色光芒如一尊金色佛陀。
果然!
往生之道所散发出的气息与金色空间无比的契合仿佛融为一体不分彼此。
甚至他能自其中感受到澎湃的佛力往生之道正不经意间吸收着这些佛力壮大自己。
好澎湃的能量。
方毅有着那么一丝冲动肆意吸收着这澎湃的佛力。
不过安全起见他还是压抑住了内心的冲动目光也不禁看向了了缘以及那漫天佛陀虚影。
这些虚影给方毅一种似增相识的感觉。
不错依旧是万佛殿内的那些佛陀。
硬要说又什么不同那就是更加凝实如同活物一般。
而了缘小沙弥此刻脸色也显得有些凝重凝望着这些佛陀似是在思索着什么。
方毅有些不解。
不是说这里是三生殿吗?进入三生殿就有机会参悟三大经文眼前还哪来的什么经文有着只是无尽的杀机。
难不成所谓的三生殿参悟三大经文根本就是假的?
可是……这不太像啊!
大雷音寺好歹也是佛门圣地虽然背后有什么男盗女娼的事外人并不得知但表面的圣地形象显然是要顾及的说出的话不至于会打自己的脸。
虽然目前看来他们确实是在打自己的脸。
但还有一个人那就是无欲禅师他或许真能够参悟三大经文可惜了自己二人竟然……
方毅感到有些无奈。
不够下意识他不禁想起了自己之前看到的那些画面疑似自己和姬无仙的前生今世那会是真的吗?
如此想着他便也忍不住问道:“这三生殿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真的能够让人得知的前世今生?”
“所谓因果又是什么?”
方毅一脸期望的看着了缘。
然而了缘却依旧是一幅没听见的模样呆呆的看着满天佛陀。
直过了许久之后感应到方毅的目光一直没有挪开过这才不禁瞟了方毅一眼道:“虽然堪破前生今世并非不可能但这里的一切都是假的你所看到的都是背后之人想让你看到的。”
果然!
尽管有着这样的猜测但得知这一切后不知为何方毅内心竟还隐隐的有些失落。
因为在那些画面之中他和姬无仙最终都没能获得什么好下场。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两颗心一直在一起。
哪怕跨越了前世今生。
“不过……虽然是假的但这座大殿有着某种神奇的力量堪破了因果你所看到的一切也未必全是假的只是某些东西被改动了。”
篡改因果?
听闻这话方毅脸色不禁一变这也太夸张了些因果都能够篡改吗?
那被篡改之后命运岂不是……
“你想多了篡改只是一种假象并不能真正篡改唯有凝聚这真正的因果法则大道才有一丝可能。”
“不过自天地初开至今还没有听说过有人能够凝聚因果大道。”
“或许说六大顶尖法则迄今为止都没有人能够彻底掌控能够达到一定造诣的已是极为罕见而这其中多以空间居多。”
六大顶尖法则方毅早就知道分别是审判、空间、时间、生死、因果、轮回
审判方毅算是见识过。
在回到混沌时期那柄璀璨的审判之剑便是审判法则的化身。
代天审判执掌一切。
而这个天就是三大至高法则之一的秩序一切万物三千大道就要遵循秩序的制约有逆者便会遭受到审判。
故而审判从未听说过有人能够掌控。
在就是空间空间是一切万物的基础有了空间才能有一切万物。
空间最为广泛在初识三千大道之时方毅就听墨老说过空间是最普通的一种规则之力但想要精深却是极难。
不过即便再难总归是能够接触到了六大顶尖法则之一。
而除了空间之外其它五大顶尖法则一般人能够接触都接触不到更别说领悟。
虽说六大顶尖法则无处不在但却不是什么人都能够扑捉到的。
故而了缘说六大顶尖法则领悟最多就是空间之道。
只是……到底就多精深那就难说了。
接下来便是时间法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