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意思?”唐雎变色,“你懂什么?”
田梦走进来,微笑着注视唐雎:“唐叔叔,事到如今,我不想再瞒你了,之前你做的很多事,都是我爸爸故意制造的假象。”
唐雎摇头:“不可能,我们一起经历了珠峰顶上的怪事,那不可能是假象。丫头,你别把我当成低智商的傻小子,云窟井是真的,云窟井里出现的怪事也都是真的。我确信,只要打开云窟井,就能到达传说中的地球轴心……”
林轩看得出来,田雨农的智商要比唐雎高很多。在尔虞我诈的江湖中,高智商的人总是能借力打力,顺水推舟,把一切事朝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一直推动。
他不想搅到田梦与唐雎的争辩中去,便慢慢走出船舱。
“嘿,年轻人。”田雨农坐在船头上,扬着手叫林轩,“过来喝一杯。”
林轩走过去,并不接田雨农递过来的酒瓶,找了根横木坐下。
“年轻人,谢谢你救我女儿。”田雨农又说。
“不客气,我跟田梦是朋友,任何时候,朋友有难,我就会两肋插刀。”林轩回应。
射杀那些枪手时,他心无旁骛,只是开枪救人,即使田梦是男人,他也会做同样的事。
此刻的田雨农,换了新衣新鞋,手握一杯红酒,双颊微醺,红光满面。
“事情终于告一段落了,接下来,就是租一架直升机,到珠峰绝顶去展开新的搜索。年轻人,跟我们一起,保证你有所收获。”田雨农笑吟吟地说,随即纠正,“不,不是有所收获,而是大有收获!”
林轩微笑不语,仰起头,眺望天际景色。
经历过生死存亡的人,最能体会生命的可贵,越发珍惜眼前这美好的生活。他一次次出生入死,获得的最大经验教训就是——不要为名利所拖累,更不要相信别人画的“饼”能充饥。
视界尽头,白云如絮。
他忽然心头一动:“什么时候白云的形状才会变成旗帜的模样?单纯是由于风力作用吗?强风弱风,都只能把白云吹散、吹走,怎么可能修剪白云的形状?”
珠峰旗云是xizàng十大未解之谜中的一个,其中必有诡异难解之处,才会列入“十大”。否则的话,世界上恐怕到处都是旗云,也就没什么值得捉摸的意义了。
“林轩,在想什么呢?难道是在怀疑我的诚意?”田雨农追问。
林轩摇头:“前辈,我第一次见到田梦的时候,她为了寻找您踏遍千山,苦闷而愁郁,如同失去巢穴的雏鸟。那时,我相信她愿意舍弃一切,只愿你平安无事。什么功名利禄、金银宝藏之类,都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外。现在,她平安,你也无事,为什么不能就此收手,让那些秘密永远埋葬?太贪心,必定踏上取死之途。”
田雨农低头想了想,嘿嘿嘿地冷笑起来。
林轩知道,世界上没有一种道理能劝服别人,除非对方已经觉悟。像田雨农这样的人,任何话都劝不了,只能等他自己回头。
“前辈,我的话只说一次,听不听由您。天下宝藏,人人觊觎,你都不知道山外聚集着多少股不同势力,都对元首宝藏和地球轴心虎视眈眈。你就算找到宝藏,也走不出大雪山去。”林轩说。
田雨农猛地回答:“你怎么知道我要走出大雪山?我到了那里,就不会再走了——”
林轩叹气,举手做了个“停止”的手势。
论辩无益,大家只能点到即止,别伤了彼此脸面。
“不管你愿不愿意,都得跟我们走。”田雨农说。
林轩冷笑:“这算什么?威胁吗?”
田雨农大笑,刚要回答,船舱内突然有人开枪。随即,唐雎跌跌撞撞地跑出来,一头扎到船舷上。
他的太阳穴已经被枪弹对穿,红的白的糊了满脸。
船舱里共有两人,唐雎受伤而逃,凶手自然就是田梦。
“田梦,快出来,到底发生什么事?”林轩大叫。
田梦并没有应声而出,林轩只好冲进船舱去。
“他是自杀……他为什么要自杀?”田梦愣在船舱zhongyāng,脚下丢着一支短枪。
地上,唐雎的血形成一连串湿腻腻的脚印,看上去怵目惊心。
“自杀?”林轩不解。
唐雎为了追逐梦想而来,为了爱娃而不顾一切,被爱情蒙昧了心脑。这时候,距离进入地球轴心只有一步之遥,怎么会自杀?
“对,是自杀。”田梦很肯定地点头,“你走出去之后,唐雎追问我录影带的事,还问我是不是爸爸故意骗他。我们正在交谈中,他一下子向后转身,对着船舱外,浑身急速颤抖,如同见鬼一般。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船舱外什么都没有。我拍他肩膀,但他突然就拔了我的枪,二话不说就照着自己太阳穴扣下了扳机。”
“哪扇床?”林轩问。
田梦向正前方一指:“那扇。”
那是一扇很普通的玻璃窗,跟舱内其它窗户一样,玻璃表面铺着一层尘土,视线不甚清晰。
世上没有鬼,光天化ri之下,鬼也不会出门。唯一解释,就是唐雎在这里看到了一些奇怪的东西,才被牢牢吸引。更进一步猜测,那东西使他产生了自杀的念头,于是抢田梦的枪自尽。
当然,这一切的推断,必须要基于“完全相信田梦”的基础上。
林轩凑近玻璃窗,没有任何发现,窗上没有任何痕迹,连尘土的分布都均匀一致,毫无破绽。
他拉开窗子,一阵风卷进来,令他鼻子一痒,猛地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那阵风里,有些奇怪的味道。
林轩的鼻子辨析力也很强大,能够分清不同人的气味,并且擅于将气味与某个人的身体相对应,给出非常直观的答案。
现在,他觉得那气味与骆原的身体有点接近。这一点让他觉得非常奇怪,毕竟骆原此刻是在极物寺,与此地相距甚远。
“那是牛奶与雪茄相混合的味道,味道的主人必定是长期喝牛奶,已经达到了嗜奶如命的地步,所以奶腥味非常重。至于雪茄,一般人会用它来冲淡其它的各种气味。所以说,这个人是个体面人,能随时检查自己,不在大众诚失礼。”林轩在心底默默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