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来如春梦
楔子
夜深沉,滂沱的大雨劈头盖脸倾泄而下,随着狂风和雷电,狠狠的打在人的身上,打得人浑身生疼。
“喀啦!”
一道刺眼的闪电照亮了夜空,照亮了整个大地,那刺眼的一瞬间,也将大路边草丛里一张苍白俊秀的面孔照得无所遁形。
此刻这张面孔有些狰狞。
他叫萧凡,是个社会待业青年。
说他是待业青年也许有点粉饰他真正的身份。
正确的说,他是个抢劫犯。
对于一个没文凭没本事就业压力巨大的年轻人来说,除了抢钱,他实在找不到更好的生存方法了。
社会就是这么现实,付出与收获永远不可能成正比。在此之前,萧凡是个善良的小伙子,他读过书,文凭很普通,他打过短工,工作很差劲。
他的一生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平凡得如同空气中的一粒尘埃。
n次找工作碰壁,他都不曾气馁,他总相信天道酬勤,老天爷不会亏待勤奋的人。
直到有一天,他被电线杆上“招聘男公关,月薪三万”的小纸条吸引,结果交出他所有的积蓄做所谓的“保证金”,喜滋滋的等待录取通知后,才愕然发现那原来是个骗局。
一无所有的同时,萧凡像佛祖悟道般想通了。
原来这个世界要想成功,无非“偷蒙拐骗抢”五个字而已。
于是他决定做个抢劫犯,一个前途非常光明的抢劫犯。
今晚是他第一次抢劫,他有点紧张。
雷雨夹杂着闪电和狂风,不停向他倾泄,不知不觉萧凡已在草丛中趴了一个多小时了。他感到很冷,冷得全身都麻木了。
萧凡觉得自己目前这个状态对他的打劫大业很不利。
就算有只肥羊打从他眼前经过,以他现在浑身麻木的身体状态来说,也许他反而会被肥羊打劫。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他会成为打劫业同行的耻辱。也许他还会被抓住,被警察送进监狱吃牢饭。更重要的是,他恐怕会沦警察们茶余饭后的笑柄,一笑好多年的那种。
一个人没赚钱的本事不要紧,可若连作歼犯科的本事都很稀松的话,活着未免太多余了。
萧凡感到了压力。他实在没想到,原来打劫这种工作也是有压力的,现代人生活得多么辛酸。
为了缓解心里的压力,也为了让渐渐冻麻木的身体变得灵敏些,萧凡决定在正式打劫之前应该先打劫一瓶酒。
打劫酒的出发点其实没存在多少恶意。众所周知,酒壮怂人胆,同时还可以活络血脉,实在是打劫之前的必备物品。
这世上永远不会有真正的无本生意,打劫也是。
想到就做。
萧凡从草丛中站起身,朝马路斜对面一家小杂货铺走去。
万幸的是,萧凡有刀,这是一把很锋利的剐骨刀,事实上这把刀的来路也很不正,白天萧凡在路过菜市场的一个猪肉摊时,趁着卖猪肉的贩子不注意,顺手摸来的。
“打劫!劫酒不劫财!”
走进杂货铺,萧凡露出了狰狞的面目,同时藏在怀里的剐骨刀也亮了出来。
杂货铺的老板显然很怕死,他浑身一激灵,接着面色苍白的双手抱住了头,瞧他那样子,萧凡觉得就算自己要劫他的色,只要不杀他,他肯定也会顺从的摆好姿势。
“这位……这位兄弟,钱……钱在我旁边的抽屉里……”老板声音发抖,浑身打摆子。
“你这儿的酒都有哪几种?”萧凡没理会老板的盛情邀请,反而仰起头,专注的打量着铺子内的一排品种各异的酒瓶子。
老板楞了楞,接着很热情的开始介绍:“有红酒,洋酒,白酒,啤酒……”
从不喝酒的萧凡有点无所适从:“能壮胆又能暖身的,适合喝哪一种?”
老板觉得这个劫匪很和善,渐渐的也不怎么害怕了,反而对他有点好奇:“你壮胆暖身想干嘛?”
提起这个,萧凡踌躇满志:“我要打劫……”
老板:“…………”
这是个和善但脑子明显有病的劫匪,老板觉得这种人不能深交。
“如果您想壮胆暖身,我建议您最好喝白酒……”老板当即从货架上拿了一瓶二两装的二锅头,想了想,老板觉得二两也许不能满足这位劫匪壮胆兼暖身的要求,于是又拿了一小瓶下来。
萧凡接过两瓶酒,显得很高兴,这么上道的肥羊,实在令人不能不对他产生好感。
“多少钱?”萧凡下意识准备掏口袋。
老板赶紧拦住萧凡这个见外的动作,连连摆手谦让:“不用钱,……您不是来打劫的吗?”
萧凡恍然中又带着一点赧色:“对啊,得亏你提醒……”
老板眼皮耷拉下来,小心的瞄了一眼身旁的现金抽屉,讷讷道:“您……真不打算要钱?”
萧凡很豪迈的拍了拍老板的肩:“劫酒不劫财,我说话算话。”
盗亦有道,劫了人家的酒已经很过分了,怎么还好意思劫人家的钱?萧凡是个脸皮很薄的人。
老板感动的朝萧凡挥手:“祝您打劫顺利……”
“也祝你生意兴隆。”
“您走好,以后常来!”
二人挥手殷殷作别。
萧凡又重新趴到马路边的草丛里,他拧开二锅头的瓶盖,仰头狠狠喝了一大口酒。
辛辣呛人的白酒顺着喉管流入他的五脏六腑,从未喝过酒的萧凡顿时觉得肚子如同被火烧一般难受,同时也感到一股灼热的暖流顺着血管延伸到全身各处,难受,并舒坦着。
萧凡的眼睛也渐渐变得通红,目光散发出兴奋炽热的光芒。
今晚无论如何也要劫到一笔钱,然后进馆子吃顿饱饭,包子买俩,吃一个扔一个……
话说,这酒真不错,很劲道!
当两小瓶二锅头喝得干干净净时,萧凡对杂货铺老板的好感也上升到了顶点。
如果可以的话,待会儿抢了钱,还是去把酒钱付了吧……这是萧凡彻底醉倒之前的最后一个念头。
萧凡实在是个厚道的人,面目狰狞的劫匪总有一段令人唏嘘的往事。
第二天,当地城市的晨报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落刊载着这样一条新闻:“清洁工人在某某路的草丛中发现一具无名男尸,报警后经法医鉴定,认为该男子死亡原因是饮酒过度,而且所喝的酒中所含甲醛成分严重超标,法医认定此男子喝的是工业酒精,至于此人是自杀还是被谋杀,该案件目前正在调查之中……”
第一章
萧凡醒来觉得头很痛,就像有人趁他睡觉时用棒子狠狠敲了他的脑袋似的。
自己不是在打劫吗?怎么好象躺床上了?到底怎么回事?
萧凡眼睛还没睁开,耳边却听到一个苍老的声音缓缓道:“此人气若游丝,脉象紊乱虚浮,怕是……命不久矣,请恕老朽无能为力……”
萧凡一楞,说谁呢?难道是说我?
紧接着,一个娇脆活泼的女声竟然欢快道:“真的吗?真的吗?太好了!我家小姐不用嫁给这个窝囊废了!来人,快来人!把这家伙拖出去埋了!”
萧凡一惊,赶紧睁开眼,却见一个穿着古装的小姑娘万分雀跃的指着自己,正扭头朝房门外叫人,而旁边站着一位同样穿着古装的老头儿,正一脸古怪的瞧着小姑娘。
萧凡确定了,小姑娘要埋的人,正是自己。
多惊险的一幕啊!若自己晚醒来半刻,下场不容乐观……
“慢着,慢着!”如此紧急关头,萧凡赶忙出声,嘶哑着喉咙,艰难开口道:“慢着……大夫,大夫!你是大夫啊!不抛弃不放弃,我还可以抢救一下……”
一个气若游丝眼看要断气的人竟然开口说话,这情景实在太阴森诡异了。
屋子里一老一小两位,顿时惊呆了。
小姑娘眼睛瞪得大大的,死死的盯着萧凡,如同见了鬼一般,沉默许久,终于放声尖叫道:“鬼啊——”
然后跌跌撞撞的逃了出去。
“我不是鬼!”萧凡觉得身子很虚弱,有气无力的小声辩解道。
小姑娘跑出去了,屋子里只剩下那位穿着古装的老头儿,他的表情跟刚才那小姑娘如出一辙,眼睛瞪得圆溜溜的,一动不动的盯着萧凡。
萧凡急忙向他辩解道:“我真不是鬼……”
老头儿木然点了点头。
被人认同实在是件幸福的事儿,萧凡感激的朝他笑了笑,有一种跟他合奏高山流水的冲动。
“人都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老先生果然比年轻人淡定多了……”
谁知萧凡话音刚落,老头儿便惊叫了一声:“鬼啊——”
然后老头儿也跌跌撞撞逃了出去。
合着这位老先生不是淡定,是反应慢了一些……
萧凡楞住了。
屋子里静悄悄,萧凡这才有空打量目前所处的环境。
很显然,这个环境不怎么好。屋子大约十个平方左右,除了一张破旧的床,别无它物。
自己的身上盖着一张薄薄的被子,抬起手,萧凡发现自己穿着一身白色的里衣,式样跟刚才那一老一小相同,都是古装。
古装?萧凡吃了一惊,开什么玩笑?拍戏呢?
挠了挠头,萧凡又感到不对,伸手在头顶一摸,靠!
自己什么时候长出这么长的头发?而且还在头顶结了一个绾髻,这让他愈发感到惶然。
一个抢劫未遂,醉倒在路边草丛里的罪犯,醒来却发现自己处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穿着古装躺在床上,而且差点被人埋了……
敢拿刀子抢劫的主儿,胆子当然不算太小,可现在……萧凡忽然觉得自己还是很脆弱,眼前的环境让他发自内心的感到害怕。
楞了一会儿,萧凡疯了似的掀开被子,伸手在自己的胯下摸了一下,然后如释重负般长长吁了口气……还好,小弟弟还在,男人雄风犹存。
松口气的同时,一个字眼儿闪电般掠过脑海:穿越。
太扯淡了吧?
萧凡面孔抽搐了几下,有种抱枕头的冲动,想哭,想回家……
“哎哎,听说了吗?咱家那窝囊姑爷又醒了。”
“不会吧?大夫不是说准备后事了吗?咱家老爷连棺材都准备好了,就等他咽气呢……”
痛心的拍巴掌声:“谁说不是呢!那小子命可真硬,三天两头的晕倒,就是不断气,真想帮他一把,掐死他得了……”
“咱家这位姑爷其实挺可怜的,爹娘死得早,剩了他一个人孤零零的,身子骨又弱。爹娘在世时给他定了门亲事吧,他当上门女婿还招人嫌,这婚事一拖就是三四年,咱家老爷也没发话说要他俩成亲,多半这门婚事会黄了……”
“唉,这位姑爷窝囊是窝囊了点儿,可还算老实本份,本来身世已经够可怜了,这回醒了却愈发凄惨……”
“哦?此话何意?”强烈的八卦声音。
“听说啊,他这回醒来后啊,发疯了……”
“疯了?怎么个疯法儿?”
“脑子愈发不灵光了,醒来两三天,每天仰着脑袋发呆,神神叨叨的,嘴里念着什么‘打劫’……‘二锅头’……‘穿越’,也不知道什么意思。”
“‘穿越’是啥意思?”
“我若知道,我岂不是也变疯子了?”
“可怜了咱家小姐啊……”
“…………”
萧凡醒来后,陈府内到处流传着这样的八卦话题。
风言风语满天飞的时候,话题的主角萧凡正在陈府前院侧边的花园边发呆。
他不能不发呆,他有太多的事情要思考。
三天过去了,萧凡的脑袋一直昏昏沉沉的,通过对环境的观察,他终于发现一个事实——他穿越了。
这么扯淡的事情居然让他碰到,实在是人生悲剧。
通过这几天断断续续听到陈府下人的碎言碎语,萧凡对自己如今的处境多少有了几分明了。
处境不算太好。
首先,他是这个陈府的上门女婿,貌似这个身份在陈府内不太招人待见,而且成亲之曰遥遥无期。
从古至今,做别人家上门女婿的,要么是家境贫寒,要么是自己没本事。
萧凡很不幸,两者都有。
其次,他醒来时看见的那个如惊鸿一瞥,叫嚣着要埋了他的小姑娘,她也不是陈府的千金。
实际上,小姑娘是陈府千金身边的贴身丫鬟,她有个很三俗的名字,叫抱琴。
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陈府的千金弹得一手好琴。主人擅抚琴,丫鬟当然要叫抱琴。
就像很多烂茅屋叫“听雨轩”,很多包二奶的海边别墅叫“观涛阁”似的,有些名字第一个人用起来,也许称得上“风雅”二字,但几百几千个人都用“听雨轩”“观淘阁”的话,这个名字就变得三俗了。
抱琴这个名字也是一样。
至于她为什么在萧凡还没断气以前就要埋了他,原因自然很清楚。
好鞍岂能配劣马,小姑娘在为自己的小姐不值,所以想迫不及待的想把萧凡这匹劣马给埋了,萧凡在那个万分危急的关头醒来,实在是人品值超常爆发。
现在,从旁人的只言片语中,他得到了两个消息,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他不用再打劫了,更不用担心警察抓他,除非警察局有时空穿梭机——萧凡对这点很放心,警察只是警察,他们毕竟不是机器猫……
当然,坏消息也让人有点揪心。
坏消息是:他在这个陈府的地位很低,低得还不如去当抢劫犯。
在古代,上门的女婿终归是受人歧视的,如今陈府里面连下人们都普遍看不起他,其中包括那个要埋了他的抱琴小丫鬟。
这就是萧凡目前的现况。
经过三天的心理适应过程后,萧凡终于接受自己穿越了这个现实。同时也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一个窝囊的,寄人篱下的上门女婿。
好吧,穿越就穿越吧,没人鼓掌欢迎,我就自己欢迎自己……
欢迎来到,嗯……这是什么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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