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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火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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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心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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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的味道渐浓,房间里的窗帘还拉着,光线稍暗。

  坐在沙发上的女人用修长的手指拨了拨面前的雪茄盒,正宗的古巴雪茄,倒背如流,也差不多了。

  这本日记的出现,可以说将他好不容易才走向正轨的生活彻底打破。几个月以前,当他拿到这本日记的时候,他才知道,也许对他来说,“平静生活”永远都是一个可望不可即的遥远的梦。

  日记是夜澜安所写的。

  日记上的日期,是在他们恋爱之后,多年以前。

  她做不到每天都写日记,有时候三五天写一篇,有时候个把月才写一篇,非常任性。但尽管这样,前前后后也足有几百篇,短则百来字,长则千余字。

  也许每个人的内在自我和外在自我都是不一样的,夜澜安虽然骄纵任性,但在日记里,她却是一个心思细腻的女人,字里行间都能流露出与平时不太一样的敏感。

  在这本日记里,从她的文字中,也能感知到她在各个阶段里所处的情绪。

  夜澜安似乎早有预感,知道自己可能会没有善终,于是她将这本日记寄存在一个奇怪的店里。这个店是几个很有想法的年轻人开的,叫“时光快递”,客人可以将任何可以保存的物品寄存在他们的店里,而他们则会按照客人的要求,在特定的时间,把该物品寄给特定的人,或者特定的地址。

  很多情侣都会写下情书,约定在三年五载以后,寄给恋人,也算是小小的浪漫。

  而夜澜安则是把自己的这本日记留在了那里,让店主寄往了喵唇酒,收件人是林行远。

  关于寄送的地址,她想了很久,她知道,也许几年以后,林行远就会卖掉他们结婚时买下的别墅。她左思右想,最后终于选中了那间酒。

  喵唇的生意一向很好,不出意外,林行远不会转手,另外,他在那里和他心爱的女人见过几次面,对他来说,那是个有着纪念意义的地方,夜澜安相信他不会随便丢掉。

  果然,隔了那么久,这本日记还是辗转送到了林行远的手中。

  一个字不落地全都看完,他才知道,原来自己这一生,还曾被一个女人这样爱过。

  也许,一个人一辈子都遇不到一个真爱自己的人。

  而他何其有幸,有一个女人至死都爱着他。

  虽然,这份爱因为嫉妒而变得畸形,患得患失,充满了罪恶和血腥。

  也是在这本日记里,夜澜安写下了她是如何被傅锦凉抓住了把柄,一点点被这个女人逼着走入黑暗漩涡的全过程。

  对傅锦凉来说,她的手上没有直接沾染过鲜血,因为有棋子为她身先士卒。

  夜澜安就是这枚棋子。

  她自己也承认,她确实有心魔,受了蛊惑。但她也承认,假如没有傅锦凉的一再诱导,也许她的下场不会那么凄惨终生残废,腹部以下全部绞烂,永远以不人不鬼的形象在世上苟延残喘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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