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塞缪尔,你之后要去哪里呢?总不能一直当个木头架子般端着的圣子吧。”
“我最近也在想这个,可想想也不知道,虽然现在还在游览大陆,但是等着大陆都逛遍了呢……唉,虽然教廷和教皇对我很好,可在那里面要一直装着架子,太压抑太累了。”
小花赶紧插句嘴:
“塞缪尔,我们找个地方定居嘛!买块地,娶个媳妇,生个娃,多好!”
“你能不能别这么没追求!塞缪尔是能过那样无聊日子的人吗?”
埃德文瞪了小花一眼,这出的什么狗屁主意嘛!娶个屁!生个屁!
塞缪尔耸耸肩,对这两只的针尖对麦芒已习以为常。小花描述的这样的日子,他不是不能过,可娶个媳妇生个娃的,他又没有传宗接代的压力,来自自由恋爱时代的他,实在想象不到自己要生活在一个没有共同语言的家庭里,还不如一辈子这么单着呢。
罗伊突然说:
“我想起来了!塞缪尔,你不如出海吧,没必要非得呆在陆地上嘛,还是这样小的陆地,海外也可有趣了,比陆地上的一成不变好多了!”
他殷切的注视着塞缪尔,诱.惑似的说:
“去嘛,去嘛!我也想跟着你一起,人鱼可是大海的宠儿,大海对你来说不会有任何危险,我们一起出去探索嘛,带着你的朋友一起,多好呀!”
明明已经是成熟男人的外表了(单指上半身),可此时罗伊却用着小孩撒娇的口气说话,震的塞缪尔一麻一麻的,却也让他认真思索起来。
出海,离开希尔斯布大陆,去外面的世界看看。
塞缪尔记得出海这种情节,在很多小说里都有,魔戒啦,那些武侠小说啦,都是主人公完成了该完成的事情,然后以出海作为故事结尾的。主人公的生活还在继续,可整个故事却已经完结了。
罗伊在这个时候说起这事,也让他有一种,假如自己也是一个故事,那么自己的故事也到了该结束的时候。
他由衷的感到了高兴。如果他从平凡的中学生生活,变成该死的现在这样,是出于一支笔的操纵,那么该到了他自由的时候了,拿笔的人没写的地方,才是他真正可以按照个人意志,无拘无束生活的时候。
他弯下了眉毛,笑着回答:
“好啊。”
出海的决定就这样做下了,小花和埃德文并没有反对的,反正不管去哪里,他们都一直在一起。只是决定虽然下的容易,但是出海的准备却不是那么容易做的。
首先,是船只。船只倒是可以由小花下出来,但是塞缪尔因为没有对船的深刻理解,即使下出来一艘好船,恐怕也只是徒有外表而已,而且也只能用这里的技术,因为塞缪尔虽然来自科技时代,可他连蒸汽时代的船只是怎么运行的都不知道,所以现在只能找个本地的造船厂了解一番,再用小花做几次试验才行。
然后是航海技术,塞缪尔也不会看海图,也不会看方向,他会开的也只有小船,他们要到深海航行,只有塞缪尔一个人是不够,私心里他们也不想带身为外人的水手,他和埃德文都得学习一下才行。
最后,还得对何博思交代一下才能走,就这么走了,谁知道在教廷里会引起什么样的动荡,不过借口塞缪尔也想好了,推说去海外传教这个借口就不错,而且现在圣子也没那么缺了,前几天何博思还对自己传信,说有一个普通信徒家庭中刚出生的新生儿就是个金发碧眼,估计以后金发碧眼还是陆续冒出来的,他已经不再是无可替代了。
其实以前塞缪尔觉得金发碧眼越来越少是因为这种特征是隐形基因,出现一次不容易,可圣子和没有成为圣子的金发碧眼都不能婚娶,所以隐形基因出现的越来越少,能出现他这一个,还是塞缪尔在教廷里查了一下,知道自己那个父亲的祖上也出过一代圣子,所以有自己也不为奇,而现在,在一切都趋近于稳定的时候,金发碧眼又出现了,塞缪尔也觉得,神意,说不定是真的存在的。
塞缪尔先是和去弗恩大教廷找何博思面对面畅谈了一番。何博思是个古板性子,之前会因为他心情不好给他放假,以他的处事方式已经是出格了的,他可不敢直接对何博思说什么自己是为了追求自由啦追求幸福之类的,反正一个大帽子一个大帽子的往上套,说什么他是前锋啊斗士啊,为人民牺牲一切啊,说道极处甚至慷慨激昂起来站起来挥舞着双手,自觉这一番表演很能打动人心,于是抬眼去看何博思的反应。
但是何博思只是微微笑着,并没有什么其他的反应,只是问了一句:
“那你要带着多少人传教?”
“咦?啊,我自己,还有小花和小白。”
小白是塞缪尔对埃德文在外人面前的称呼,怕有人会因为“埃德文”这个名字而还记得那个曾经的王子,塞缪尔还没忘记,埃德文本来的悲剧可是来自于教廷呢,甚至还被下了越过边界线而能够看到他的人,就得死的命令。
“它们那算什么同伴,既然要传教,还要传到海外去,自然要多带一些人,你把圣子骑士团都带上,再带上十个大主教十个牧师,还得带上一批神学书籍,当然,还有配套的下人。对了,船只我这就命令下面的人给你造,那些信徒一定会给你造一艘很结实的大船的,水手和船长也一定会给你挑最好的。”
“啊?”
塞缪尔傻了,要是真按何博思说的那样,那他走和不走有什么区别啊,甚至,更困难好吗!他可不是渡海传教的玄奘啊!只是何博思说的布置合情合理,他只能硬着头皮说:
“不用了,出海很危险,海外世界到底如何,希尔斯布大陆上都没有明确的描述,还是不要牺牲教廷的人才了。”
“塞缪尔,你可是圣子,你的身份地位比他们更尊贵,你都能冒险,为什么他们就不能冒这个险?更何况,为了传播神的福音,牺牲一切都是值得的。”
他说的语气平平板板,使塞缪尔心虚起来,不敢直视着何博思的双眼,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面对老师的质问,只能埋头不吭声,用拖字决,指望着老师能好心放过他。
“塞缪尔,你这也不要,那也不要,那你去干嘛,自自在在的出去玩吗?”
——而何博思早已知道一切。
……以上这个句式套起来简直太合适。
塞缪尔无需用“敢”、“猜”“也许”这些怀着犹豫的词语,他现在断定,何博思早就知道了他说“出海”,其实是为了什么。
甚至他觉得,何博思知道的更多。也是,何博思如此人物,从被人嘲笑的异端后代,一直爬到教皇这样的高位,所看所处甚多,怎么会不知道他的想法呢?
真奇怪,塞缪尔居然觉得委屈,明明是他瞒着的,他却觉得知道又不说出来的何博思,对不起他。
“你觉得很委屈。”何博思平铺直叙道。
是啊,我当然很委屈,辛辛苦苦装相,却你当成了笑话。
“你的脸上,什么都写上了,从某种意义上讲,你接受的圣子教育还真是失败呢。不错,我确实知道很多,我知道你是金发碧眼,知道你是圣子,也知道你不是按照普通信徒心愿映射.出来的圣子。你的信仰不够纯粹,你也不具有圣子的很多美德。譬如牺牲,譬如狂热。”
“所以你也知道我不信神喽?”塞缪尔挑衅的一笑,以为这一定能让何博思露出厌恶惊讶的表情——何博思是最虔诚的信徒,也是狂信徒,他没抱着不信神就该死的念头,只是存着蔑视忽视的态度,而他曾经和自己多次讨论过神学,讨论过“神”,更讨论过教廷今后的发展,若他知道他不信神——
哈,他会觉得被自己背叛了吧。
“我当然知道。我倒是十分好奇,你凭什么觉得我不会知道?你的眼神如此清楚的显露着,你只信自己,你或许相信神的存在,但是你却不信仰。底下的信徒只凭着你的金发碧眼特征就不会有一点质疑你的想法,而你确实伪装的不错。而我,和你地位平等,和你经常交流,也经常和你的对视,我当然知道。”
“不,不,塞缪尔,不用这么激动,我对你不怀恶意,相反,我知道,你是神赐给我,赐给教会的礼物的。神用一个不信他的圣子,拿来让我作为对比,让我更深的思考,我们对神的信仰终究根源于此,该如何更深入的传教,也让我对神的信仰更坚定。神赐给你广阔的知识和深厚的思想,再把你赐给我,让我对前路更加明确。”
“而如今,我也知道,这是神叫你对我提出告辞。神的教会,已经开始修正,重新按照他的意愿发展,所以一个不信神的圣子,该重新退出,回归神的怀抱,金发碧眼的新生儿的诞生,让我更确定了我的想法。
——是神真正的圣子,出现的时候了。”
“你要杀我!”
塞缪尔的眼里,充斥着满满的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