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跟同龄的亲故喝酒最好的地方就在於可以口无遮拦地胡说八道。
像是对於事业的野心丶对於宋稚孝的纠结,在旁人面前不敢道出的话,在李光珠面前却没有这层顾忌了。
与大雄不同,李光珠很鼓励他去尝试,但也不是抱着一种乐观的态度。在他看来,宋稚孝和宋钟基注定是有缘无份的,与其纠结,不如快刀斩乱麻,要是能一起就一起,不能一起的话也乾脆点拒绝了,免得双方都不尴不尬的。
宋钟基听见这话时简直想拿手中的烧酒瓶敲到李光珠的脑袋,自己的爱情被人一味唱衰,要是还能高兴得起来才奇怪吧。
但他知道大雄和李光珠也是为了他好,就是因为亲近,所以才苦口婆心地让他认清事实。
可还是……不甘心啊--
“除了怒那的事,我还有一件不敢跟大雄哥说的。”宋钟基把下巴托在酒瓶口上,脑袋随着酒瓶摇摇晃晃的。
李光珠看不过眼他这卖萌的动作,一把夺过了他的酒瓶,让他的下巴一下子磕在桌上。
宋钟基已经醉得意识不到自己被坑了,他顺势将自己的脸颊贴着桌面,冰冰凉凉的很是舒服,“我看上了一部戏的客串,戏份不多。我推了那些男一号的通告,却想去接一部客串。”
一说到这个,李光珠就不能继续认同和鼓励了,男一号的邀约多少人求都求不来,就他宋钟基却把那些宝贵的机会弃如敝屣。尽管这样说真的没什么意思,但他多想跟眼前的醉汉大吼一声“你不想要的话,你给我啊。”
占着一张漂亮的脸蛋,却不好好走偶像的路线。
这种人真的是完美到顾人怨,李光珠心里不平衡地抢光他眼前的酒,“什么样的客串?”
“《树大根深》的青年世宗一角。”宋钟基伸手捞了捞,却捞不到自己的酒杯和酒瓶。
“《树大根深》……那部史剧吗?我也听说过。”圈子里要开拍什么剧,演员们基本都不会错过,自己能不能参与是一回事,最起码的关注还是要有的,“但青年世宗是什么意思?”
“就是配角中的配角的意思。”世宗是电视剧的配角,青年世宗就是世宗的年轻时期,“就是只有四集戏份的配角中的配角的意思。”
《树大根深》的剧本李光珠没有看见过,但他记得这部剧的主线是围绕刺客来进行的,“你推掉男一号然后跑去接这种边边角角的客串角色,有人气也不是这样的消耗法吧?”
难得积累到人气,就该拍一些重要的起眼的角色去延续人气,这才是圈子正常的法则吧?他这好友还说是念成均馆的,脑子真的正常吗?
“光有人气,没有演技有什么用。”他更希望先积累了演技,然后才在观众面前展示自己,而不是让观众看见空有皮囊的他,那样的人气肯定是不会长久的。
宋钟基不算没有演技,但也没有精湛到能经受得起所有人的质疑。比起野心和固执,他的完美主义更让人觉得头疼。
李光珠觉得这样的人生真的会活得很累,他拍了拍宋钟基的脑袋,“哎一古,我还真是管不了你了,随你喜欢吧,我先上个洗手间。”
对面的座位忽然空起来了,宋钟基揉揉眼睛,撑着桌子坐了起来想要拿酒喝,手臂随意一伸却找不到被李光珠收起来的酒杯。他敲了敲脑袋,站起了身想要去找酒喝。
李光珠上完厕所回到座位时看见的就是一个空落落的沙发和宋钟基落在桌上的钱包。
他呆在原地,完全没有预料到好友的酒品竟然是这样……一醉酒就不见了人吗?李光珠正要转身出去找回宋钟基,店里的老板娘却抓住了他的手让他先付款才能离开。
他心里又是急又是慌,手忙脚乱地付完了钱就跑出去找人了。
*
“那么明天见了。”
“明天见。”
姜在熙伸了一个懒腰,朝着天空长喊一声。
放送社终於活动起来了,她跟刘政珉还有金允媛为了《号外》彻夜不眠地写稿丶排版丶修图,总算是做出了一个样子来。
虽然有点累,但这种为了某个目标而奋斗的感觉很好,感觉人都变得充实了。
姜在熙抬手看了看手表,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了,她转身锁上了社团活动室的门,提了提背包打算走回家。
卖房子的钱拨到屋里和她的生活费和学费上,打工的钱则用作投资一个储蓄保险和投资。凭着重生的优势她记得几间走向不错的上市公司,以她的微薄的本金和不冒进的个性,在股市大赚一笔是不可能的,但少少赚几个钱让帐号上看起来宽裕一点也是一件好事。等到储蓄保险供完那一天,连同股票的投资应该可以抵上债务的一大部分了。
这也算是重生的金手指吧。姜在熙扳着手指在算着最近的资产流向,喜滋滋地觉得自己近来的运气不错呢。
通常主角这样想就是立flag的时候了。正这么想着,独自走在街上的她就被人抓住了裤脚。
凌晨的三点多,会遇见什么,姜在熙完全不想打开脑洞。她仰着头不敢看是什么在扯她的腿,只轻轻地踢了几下,却完全甩不开那力道。
“拜托,我没做什么谋财害命的事啊,要找替死鬼也好要诉冤也好,别找我啊。”
她抬手掩着双眼,只留下一道小缝视物,慢慢地回头看地上的物体。
红色毛衣丶深蓝裤子,还有她的那条围巾。
“诶?前辈?”
“嗯……”宋钟基抓住她的小腿,整个人的力气都倚在她腿上了。
姜在熙小吃一惊,蹲下身来探了探他的体温,却嗅到一股酒臭味,“前辈喝醉了吗?”
成大附近就是大学路,餐厅林立,偶尔出现一个两个醉汉也是常事,只是这次遇见的是宋钟基,《成均馆绯闻》的具容河宋钟基啊。虽然这么说有点违反性别,但他就不怕被捡尸吗?即使是男生,好歹也注意一下自己的安全吧,毕竟长得那么漂亮。
喝醉的人往往不会承认自己是喝醉的,宋钟基眯着眼笑说:“才没有醉呢,我还能再喝。”
喝你个头啦。姜在熙扶着宋钟基走到路边的椅子上坐下,耐心地问:“前辈是跟谁一起喝酒的?经纪人大哥吗?”
“我已经有经纪人了,”宋钟基摇手,“抱歉我目前没有转经纪公司的打算。”
嗯,很好,说话非常得体。
她怎么会期待一个喝醉的人能好好回答她的问题呢?
可她现在要怎么办,坐在这里等他酒醒吗?要是送警局的话,她怕明天娱乐版会出现一条“宋钟基借酒消愁醉倒街头”的报导。
虽然十分失礼但也没有办法了,她把手伸进宋钟基的裤袋里想要掏出他的手机。
手刚刚要插/进去时,宋钟基的手就隔着一层布料覆在她的手背上。
现在的情况就是──宋钟基的大腿丶裤子口袋丶手机丶姜在熙的手丶裤子面料丶宋钟基的手。
本来已经非常局促了,现下他的手还压着她的手掌动弹不得,人体的体温从四方八面逼近她的手掌,直接传到她的脸上让她的脸颊红了一大片。
宋钟基的头凑近她的耳朵,低声澄清:“我可不是那么随便的人哦。”
他的酒气直喷她的耳廓,痒得她不禁一缩,“我知道,您先松手吧。”
宋钟基煞有介事地摇着头,“不行不行,万一我一松手你侵犯我呢?”
姜在熙无奈抚额,她怎么会觉得这人会被捡尸了,刚刚的自己真是太武断了,他这样的人安全意识比谁都好,“我保证不侵犯您。”
“真的?”
“真的。”这都是什么事啊。
感觉到他手上的劲松了一点,她马上便拿着他的手机把手抽出裤袋。还没来得及庆幸自己逃离了刚刚那个危险的境地,宋钟基又牢牢捉住了她的手掌,“我还说怎么不是侵犯我呢,原来不是劫色是劫财吗?”
她是很穷没错啦,但劫色跟劫财比起来,她比较想要劫色。
啊呸--“前辈您醒一醒,我不是小偷也不是痴汉。”
闻言,宋钟基真的努力睁大眼睛看清楚她的面孔,眼睛凑得非常非常近,鼻尖近乎要碰上她的鼻尖,从鼻子里喷出来的气都呼到她的脸上,“那你图什么呢?”
她还能图什么!姜在熙用力挣却挣不脱他死死抓牢的大掌,她泄气地垂下了手,“前辈您喝了酒后就是这么无赖吗?”
“无赖?”他用力摇头,“我可是正人君子。”
“正人君子会这么抓着良家妇女的手不放吗?”
“但你是小偷啊。”
“我才不是。”
“你拿着我的电话。”
“我只是想替前辈联络能过来接您的人。”
“你是小偷。”他很固执地这么认为。
“我不是--”
“你拿着我的电话啊。”
“我只是……”不对,这什么鬼打墙的对话啊,她跟个喝醉的人较什么真呢。姜在熙用力掌掴自己的嘴巴,进入了放弃的状态。
罢了罢了,大不了舍命陪君子,陪他到酒醒吧。
她一不说话了,宋钟基也像是陷入睡眠般静了下来,只是手依旧牢牢握着不放。
凌晨的大学路与傍晚的很不一样,街上开着街灯,但路上却一个人也没有,马路也没有喷着废气的公车。
姜在熙抬着头看着星空,将宋钟基一点一点的脑袋靠到自己的肩膀上,“原来您喜欢宋稚孝小姐啊……”
昨天找他采访,他给宋稚孝披上衣服时眼中的情意。她才发现原来宋宋couple不完全是节目的炒作。
“不喜欢了。”她的身高正好当他的靠枕,他舒适地蹭了蹭,语气宛如在说梦话一样,“他们都不让我喜欢。”
上辈子她没有出现在他的生命中,宋宋cp也是这样被旁人消灭於无形中?
她想去为他说几句话,但她不是他的谁,没有权利劝他去追爱,更没有资格让他放弃。姜在熙咬咬下唇,摸了摸他的脑袋。软软绵绵的发丝十分服贴,触感很好。
“那您甘心吗?”她轻声问。
“总得放弃一点东西的。”
当事业和爱情互相抵触时,他只能选择对他而言更重要的东西。做人不能太贪心,这是从小他父母就教他的道理。虽然对着大雄和李光珠时总是口硬地不愿妥协,但其实他们说的他都有听进耳朵。
明星看着很光彩,但很多事都不由自己的决定,这也是这职业不为人知的心酸吧。
繁星之下,宋钟基靠在她的肩上彻底进入了睡眠,原本让她十分困扰的手也放松了力道。姜在熙趁机抽出自己的手,掀开了他的掀盖式手机。
幸亏这个时候的手机还没有智能锁屏,只要按“*”键和锁屏键就能解锁了。她在通讯录中找到最后一位通话的人,看见名字是“李光珠”就安心地拨了过去。
原本还有点顾忌会不会拨了过去发现是工作方面的人,这么晚致电会打扰到人家。如果是李光珠的话,两位现在关系应该已经相当不错了吧,应该是不用担心麻烦到对方的关系。
对了,等他酒醒以后,还得提醒他得换个新的智能手机,最近推出的智能手机应该都有密码锁的功能了吧。
明星的手机像这样说解锁就解锁,也太不像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