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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球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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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别样的中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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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尔的中国留学生很多,当地也有很多华裔,所以中餐馆自然不会少的。

  不过正宗的不是很多,合里维斯口味的就更少了,入乡随俗的中国菜已经吃不到熟悉的味道了。法国人的生活离不开奶酪,但中国菜里吃出奶酪味算什么?

  里维斯出来有些早了,对于悠闲的法国人来说,7点吃晚餐都算是早的了,更何况现在才5点,只是午饭吃的有些少,肚子实在是饿了。

  不过里维斯一点都不担心吃不上饭,中餐馆的营业时间都比较早,这个点已经有国人进店吃饭了。

  穿过一片街道小巷,里维斯来到一家店面很小的餐馆,门外连广告牌都没有,若不是门把手上挂着营业的牌子,肯定以为是普通民居了。

  这家店是里维斯父亲介绍给他的,饭菜口味很好,但老板不善经营,生意一直惨淡,就算如此,这家店开了几十年都没有倒闭,也算是奇事了。

  推开门,里维斯走了进去。

  时间尚早,店里人还没有客人,店面不大,四十几平米的大厅里放了六张方桌,桌椅都是木质的中式家具。

  老板端着个紫砂茶杯坐在大厅里看电视,墙上的电视机里放的是昨天英超比赛的重播。

  听到开门声,回头见是里维斯,起身迎了上来。

  “我们的大明星来啦!昨天的表现棒极了!”

  里维斯经常来这里,所以和老板很熟,老板叫余均,里维斯称呼他余伯,是江苏无锡人,五十多岁,做得一手好菜,也是一名球迷,不过只看英超,对法甲的态度很是不屑,经常鼓动里维斯去英国踢球。

  “余伯,你不是不看法甲吗?”

  “今天的报纸上全是你的照片,我想不知道都难,来来,替我签个名,说不定以后能卖个好价格。”余伯随手拿起桌上的餐巾纸递了过来。

  看到这毫无诚意的举动,里维斯笑着将餐巾纸往桌上一搁,“余伯,这签名哪比得上合影?一起合个影,照片挂在店里招揽生意,保证财源广进。”

  “不用不用,万一你哪天表现不好了,我的小餐馆就遭殃了。”余伯一本正经地回答道。

  里维斯听了一头的黑线,这话说的太让人伤心了。

  “还有,哪天你离开了里尔,到时候总有人会感到不满,那我这里肯定也会遭殃。”

  里维斯听了竟无言以对,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其实呢,你余伯我有些积蓄,不在乎店里生意的好坏,店里也就我和老婆两人,生意好了,反而累了,这样挺好的,维持生计绰绰有余,而且我家那小子已经成家立业了,不用我去费神了。”

  余伯饮了一口杯中的红茶,拉着里维斯坐了下来,缓了缓,继续说道,

  “每天来的都是熟客,口味喜好我都知道,招待起来很轻松,又能聊聊天,打发下时间,晚上也可以早些打烊,陪老婆看看电影,追追电视剧。”

  里维斯很羡慕余伯的潇洒生活,知足常乐。

  余伯母可是个不一般的人物,年轻时是一名律师,精通十几种语言,长得有气质,却有着一个胭脂虎的名头。

  早些年,法国的华裔境地不是很好,特别是开中餐馆,那麻烦自然不会少了,政府部门百般刁蛮,白人青年也时常上门挑衅,就连北非移民也来吃白食,但每次余伯母出马,没有解决不了的,不管是言语扯皮还是手上较真章,余伯母没有解决不了的,于是就有了胭脂虎的名号。

  当然了,这些旧事都是里维斯听街上的一个老混混王三石说的,真假就不知道了。

  想到这里,里维斯才发现今日余伯母不在店里,“余伯,今天店里怎么只有你一个人?”

  “哎,老婆子一大把年纪了还学人家小姑娘追明星,有个小鲜肉组合来里尔了,她跑去要签名了,这女人啊!你说说,我这个老鲜肉哪里比不上那些小家伙了?”指着墙上自己年轻时候的照片,余伯一脸自恋地说。

  “嗯~~”里维斯在照片和他本人之间来回端详了片刻,才悠哉地说道:“从照片上看,你年轻时候肯定比刘德华帅,现在嘛,你确定这照片不是PS的吗?”

  “你小子找打啊?小心我过会给你菜里加点料!”余伯被说得恼羞成怒。

  其实余伯还是很帅气的,长得很像陈道明,很有文人气质,但年轻时太过劳累,显得有些苍老了。

  里维斯连连讨饶,他可不想在菜里吃到奇奇怪怪的东西,上次和他打赌输了,余伯很不高兴,结果里维斯第二天过来吃饭的时候,余伯把羊鞭切碎了放进了羊杂汤,等里维斯津津有味地吃完了才告诉了真相,还美名“十全大补汤”。

  “你女朋友今天怎么没来?

  “她去巴黎上大学了,等放假了再带她过来。”

  “你挑女朋友的眼光比我好,我家那位啊,哎,我都管不住!”

  里维斯知道余伯只是开玩笑,余伯虽然是妻管严,偶尔拌嘴,但夫妻俩很是恩爱,从很多细节都可以看得出,例如余伯谈到老婆时脸上乍现的温柔。

  此刻也是如此,虽然在说着老婆的种种不是,但余伯的脸上哪有半丝的不满,全是幸福的神色。

  “不过性格再好的女人婚后都会变的,你老大哥我是深有感触,今天正好有空,教你几招,以后结婚后用的着。”

  里维斯刚想附和一句,抬头在余伯身后看到了熟悉的身影,余伯母!穿的很新潮的余伯母正在余伯身后俯身倾听,里维斯急忙向余伯打着眼色。

  余伯说的正起劲,没有注意到里维斯的暗示,“这第一啊,你不能太勤快,这刚结婚的时候,谁先勤快了,谁就得勤劳一辈子,这家务就别想摆脱了,当年我就是太勤快了,结果,哎”

  里维斯刚想出声提醒,就被吴伯母瞪了一眼,想说的话直接咽下了肚子。

  “第二呢,要有收有放,不能太惯着老婆,这女人啊,太惯了以后就管不住了。反面例子还是你余伯。”

  余伯低声一叹,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悲惨经历中,根本注意不到里维斯在拼命使脸色。

  里维斯捂着脸埋头,不敢再看余伯母越来越难看的脸色。

  “这第三呢,也是最重要的,男人要学会藏私房钱,”

  “藏哪里好呢?”吴伯母悠悠地说了一句,

  “例如厨”余伯话说了一半就觉察了不对,扭头一看,“啊!老婆,这么早就回来啊!”

  哪有半点镇定,余伯慌忙起身拿起桌上的水杯,头也不回地遛向了后厨,身手之敏捷里维斯自叹不如。

  “余均!你敢藏私房钱!”余伯母大吼一声,追进了后厨,然后就传出了一阵锅碗瓢盆的声响。

  里维斯只能讪讪地拿起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晚饭看来一时之间吃不了了。

  里维斯捂着有些瘪的肚皮,看着电视里的比赛画面,听着余伯的辩解声,这算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吗?

  足足过了半个小时,余伯才一脸沮丧地走了出来。

  “哎,这些年好不容易地积蓄点的家当都没了,这最后一点,刚才没说,那就是以后不能在背后说女人坏话,什么话都要藏在心里。”

  里维斯看着余伯一脸的沮丧,忍住了笑意,没敢搭话,岔开话题,开始点菜。

  “余伯,帮忙弄几个菜吧,肚子都快死了。”

  “都怪你小子,她回来了也不提醒一声,你也别想好过,活该让你饿着。”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余伯看了会球赛,还是起身钻进了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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