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善变的未婚夫07
再看一眼(杰克·里齐)
作者:杰克·里齐
市长的儿子酒醉后驾驶汽车, 让我给抓了起来, 算我倒霉。
密里肯队长在办公室里单独找我谈话。他勉强微笑着。
“亨利,你干吗不辞职呢?”
“不辞。”我斩钉截铁地说。
“我干吗不开除你呢?”
“因为咱俩都知道开除要经公安委员会审核,那里面有老百姓参加, 会把事情闹得满城风雨的。”
他听见“老百姓”这个字眼之后眨巴一下眼睛。“你干吗要干这种蠢事?”他又问了一声。“当时你已经下班。何况,你是负责调查凶杀案的。”
“一个警察没有下班的时候。”
“难道他没告诉你他是市长的儿子吗?”
“他说了, 可是谁都可以那么说啊”
“你难道没查他的驾驶执照吗?”
“当然查了, 可是约翰逊是那么个普普通通的姓……”
那天我休息, 正巧从城里大图书馆出来开车回家,我注意到前面有一辆汽车在晃晃悠悠地行驶。我就按喇叭, 小心靠拢它,晃了一下我的皮夹子和上面的徽章。那个司机神智还算清醒, 就把车子靠便道停了下来。
经过一番调查, 我很快就肯定,他已经醉得走不了道啦。事实上,在我把他的汽车钥匙放进我的口袋,走到附近公用电话去喊一辆巡逻车来的时候,他却呼呼地睡着了。
密里肯站起来。“跟我来, 亨利。”
我跟随他走进过道。我俩并排走了一段路,然后在“档案组”办公室门前停了下来, 一道走了进去。
大约有20来个穿便服的职员正在这间大屋子里埋头工作。
“您是要调动我的工作吗?”我问道。
密里肯继续朝前走。
我们穿过了那间屋子, 在这个部门另一头一扇没标字的门前停住。密里肯开了门锁,我们俩就走了进去。
“这是干什么呀?”我问道。
“你的新职务,”密里肯说。他很神气地朝那些档案木柜挥了一下手。“这里是咱们的凶杀、抢劫、强xx、纵火、偷窃、在公共场所乱扔废物什么的等等案件的档案——全是悬案, 一桩也没破获或解决。”他笑笑,露出一嘴尖牙。“亨利,你现在的任务就是重新复查一下这些案件,看看终究可否伸张一下正义。”
“终究”这个字眼引起我的注意。“这些档案柜看上去落了不少尘土咧。”
密里肯又露了露他的牙齿。“原本也该这样。这间屋子里的每一桩案子都至少是25年前的事了。有一些甚至是当初警察局成立的时候的案件。我想大概是1842年吧。”
我眨了眨眼。“您是说要我复查这些25年前的死案吗?”
“没死,亨利。只是压在一边罢了。我想让你把它们再复活过来。”他的微笑更爽朗了。“不着急,亨利。你要多少时间都行。”他把门钥匙撂在我的手心里。
“走时可别忘了关灯锁门。尽量找点乐子吧。”
他从我们进来的那扇门走了出去。
我叹了口气就开始审视这间屋子。四面都没有窗户。我在那些档案柜的夹缝里转来转去,发现在一块小岛似的空档里放着一张破写字台和一把转椅。
啊,显然过去有人在这儿待过。
我开开写字台上面那盏吊灯,四周环境稍微温暖了些。我又回到档案柜前面仔细看
看上面贴的标签。恩,密里肯说的对。差不多所有想得起来的——没破的——案件都存在这里呐,每一件都至少有25年的历史了。
我找到凶杀案部分,随意打开一个档案柜的抽屉。我揪出一个挺厚的硬纸板盒子,走回到写字台前,开始阅读里面的内容。
这桩案子发生在1941年11月份第一个星期五,一个比较暖和的日子,午后6点40分。
就在作案时——至多一分钟误差——爱琳·布兰农太太的近邻听见她的喊声。他们就奔向自己家的窗口察看,其中有一位威尔逊太太,声称她看见了一个黑糊糊的人影从布兰农家后门冲了出去。更详细的情况她也提供不出,那天几乎没有月亮,下午4点46分天就擦黑了。
威尔逊太太当即打电话报了警。
警察来到时,发现布兰农太太躺在厨房地板上已经死了。她身上有三处刀砍的伤痕,作案凶器没有找到。
警察在死者身旁的地板上找到一个钻石手镯,经警方专家鉴定大约价值1万块钱。
警方在现场拍了必要的照片,作了测量,然后就把尸体送进陈尸所以便剖检。
两名侦探——其中一名是邓拉甫警长——逗留在布兰农家里等布兰农太太的丈夫丹尼斯回家,他一直到11点钟左右才回来。
他们把这噩耗告诉他,他看上去对这事表现了一阵说得过去的震惊。经讯问,丹尼斯·布兰农否认跟这桩谋杀案有任何牵连。他声明当天晚上——从6点到大约10点半——他都在他的孪生兄弟阿尔贝特家里度过的。
布兰农被带到分局进一步接受传讯,但他还是坚持自己对妻子的暴死一无所知。
他的弟弟阿尔贝特也被传讯,同布兰农的口供完全一致。
次日清晨5点30分,警方释放了布兰农,并派人监视他的行动。
布兰农径直走到圣约翰大教堂去望六点钟的弥撒。看来,不管刮风下雨还是凶杀,他每天早晨都要去教堂弥撒。
我继续往下看。
硬纸盒里储存着全部档案——官方表格,有些现在已经废除不用了,还有谈话和审讯的记录。细节描述啦,报告啦,小传啦,全都在里面——囊括警方所能挖掘的一切——可是,案件仍然没有破。
我看完以后瞧了一下手表。两个多小时过去了。我又回过头来看那些铺在写字台上的文件。恩,我似乎可以看到和听到邓拉甫在同嫌疑犯或证人谈话。
我若有所思地往后一靠,一下子就人仰椅翻。我这才闹明白为什么把这把转椅存放在这些废纸堆里。我从地上爬起来,把椅子重新装好,又提心吊胆地坐下去。
我看到哪儿啦?哦,对了,看到邓拉甫警长在传讯呢,比如说,威尔逊太太。
威尔逊太太目光敏锐,积极主动:“我对布兰农夫妇真的了解不多。他们搬到这边来才六个月光景。”
“能提供多少就说多少吧。”
“嗯,我可以说她有一个优点。她总在星期一洗衣服,不像我们这里有些人那样。您知道,星期二啦,要么星期三啦,要么不论哪天,而且她洗的衣服总晾得很有秩序。”
“有秩序?”
“是啊,所有的枕头套晾在一起。袜子挨着袜子,所有的衬衫都晾在一根绳子上,我们这儿的一些人都是抓一件晾一件,乱七八糟,您知道。”
“哦,那么,您在6点40分一听到布兰农太太的喊叫声就立刻奔向窗口了吗?”
“对了。可是外面没什么亮光,我只看见一个黑影从后面的草坪上跑出去,钻进小巷。”
“是布兰农先生吗?”
“我可不敢发誓说是他,只有一个人影,说是谁都行。”
“布兰农夫妇是安静的邻居吗?比如说,没有大声吵过架吗?”
“安静极了。您会认为他们是一对理想的恩爱夫妻。除了那些伏特加酒瓶子。”
“伏特加酒瓶子?”
“是啊,每隔一两天布兰农太太就从她家后门悄悄溜出来,偷偷把一只空酒瓶塞进垃圾箱里的垃圾底下。清洁付来的时候,我正巧在门外——他们现在两星期才来清扫一次,您知道。垃圾每星期一次,而废品两星期一次——我还注意所有的瓶子都是伏特加酒瓶,每两星期就有□□个之多。”
“布兰农夫妇都喝烈性酒吗?”
“恩……我想布兰农先生可能一滴也不沾。反正我一眼就能看出谁是什么样的人。”她悄悄挤出点微笑。“人们喝伏特加不久因为它气味不大吗?我是说,她可以偷着喝,把酒瓶子藏起来;他压根儿就不会知道,对不?”
“布兰农家朋友多吗?客人多不?”
“没什么客人。不过我确实知道她有一位特殊的朋友。”
“这人常来看望她吗?”
“不完全是来看望。是一种折中的作法。”
“折中?”
她的目光更亮了些。“是这么回事……我姐姐住的地方离这儿只有四个路口——一直走,在犄角那里——我常去她家。我敢说,一星期至少有四五趟。大概八个星期前的一个下午,我正和玛吉坐在客厅窗前喝茶,一抬头看见布兰农太太从街那头走过来了。她在路口停下来,我还当她在等公共汽车呢,可是好几辆车都开过去了,她还站在那里。”
“后来呢?”
“我就纳闷了,这是怎么回事啊。所以我和玛吉就盯上了她,过了大约五分钟,一个男人开着一辆大汽车在她面前停下来,布兰农太太就上了车。”威尔逊太太停顿了一下。“那是星期三,后来在星期五,我和玛吉碰巧又坐在窗前,同样的事又发生了——布兰农太太在那里等候,搭上了同一辆大汽车。后来我们俩……玛吉……决定每天下午一到两点钟就注意一下,您猜怎么着,布兰农太太每星期至少让那辆大汽车接走两三趟。”
“您能形容一下那辆汽车吗?”
“我对汽车实在不行,反正那辆车看上去很阔气。我也没办法形容那个男人。他从来没有下过车。不过嘛……”
“怎么样?”
威尔逊太太的两颊略微有点泛红。“我姐姐赶巧把那辆汽车牌号记下来了。我是说,那事叫人有点起疑,您知道,后来我……她……认为反正记一下也没什么坏处,万一发生点什么事……”
对,她把记下来的汽车牌号交给了邓拉甫警长。州汽车管理局查出车主是查理·葛林住在北西蒙大街2481号。
葛林年近50岁,是咱们这个地方最大的百货公司的副总经理。他结了婚,有两个孩子在读大学。
葛林忐忑不安。“您有什么事,警长?”
“您认识一位爱琳·布兰农太太吗?”
葛林皱眉沉思起来。“布兰农?布兰农?我想不起来认识姓布兰农的人。”
“这张照片能帮您回忆吗?”
他看了一眼,脸色略显发白。
“您最后一次看到她是什么时候?”
“我说了我不认识姓布兰农的人。”
“有人看见您多次跟她在一起——这两位证人还费心把您的汽车牌号记下来了。”
葛林舔了一下嘴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布兰农太太昨晚被人谋杀了。”
葛林脸色更白了。“那么,你们认为我跟这件谋杀案有关吗?”
“您昨天傍晚6点40分左右在哪儿?”
“这是她被害的时间吗?”
“请回答我的问题。”
葛林想了想,脸上几乎绽出微笑。“昨天傍晚6点40分我在派克·费尔斯参加州商会举办的饿宴会。那儿离这里有30公里远。”
“有人能证明您在那里吗?”
“当然,差不多有100人参加。我在宴会上还是主要发言人。我六点钟就提前到了那里,为的是饭前喝点酒。宴会是七点开始的,我在七点半讲的饿话。”
“您和布兰农太太是什么关系呢?”
葛林清了清嗓子。“只是一般朋友。”
“既是一般朋友,您还认为有必要秘密会见吗?一般朋友就给她买一个价值一万元的手镯吗?我们正在调查这件事呢,葛林先生。这并不会太困难,不过您能不能给我们节省一点时间呢?”
葛林把目光移开。“好吧,是我买给她的。”
“您和布兰农太太是怎么认识的?”
“就是那么一回事,在一个酒吧间遇到了她,然后一档子事接一档子事。”他勉强微笑了一下。“她丈夫对她不了解。”
“您向她许过什么愿吗?”
“许愿?”
“一般来说,一个男人不会轻易送一个女人一个价值一万元的手镯,对不?您是否曾使她感到您和她在一起不单纯是逢场作戏?以后也可能发展到结婚?”
“没有,”葛林坚定的说。“从来没有。”接着他又含糊了。“也许她误会了,可我从来,从来都没有向她许过那种愿。”他深叹了一口气。“警长,有必要把我的名字牵连进去吗?我的意思是说,我是个有妇之夫,还有两个孩子。如果我和布兰农太太的饿友情被揭发出来,只能有害而没有任何好处。况且,她被人谋杀跟我毫无关系。”
“您可能是这桩案子的起因咧。”
葛林的脸色又白了。
我又一次跌倒在地。我站起来,把椅子安好,回过头来看另一堆文件。
丹尼斯和阿尔贝特是孪生兄弟,彼此长得并不太象,只是一般的双胞胎。他们的熟朋友一眼就能把他俩辨别出来。
他们的父母一开始就决定让这对双胞胎各自发展自己的性格,他俩同时进入学校接受教育——两人成绩一直差不多,但不完全一致——他俩很少安排在同一课室上课,从不穿一样的衣服,自己有自己的衣柜。
也许就因为这样,结果随着成长,两人的志向和兴趣不尽相同,可是兄弟间仍然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丹尼斯成了天主教徒,追随着父亲的信仰,阿尔贝特则是教友派教徒,坚信母亲的信念。在工作志向方面,丹尼斯学了会计,阿尔贝特做了图书馆馆员。
图书馆馆员?不知怎的一提图书馆馆员,人们就总会想到是女人,至少在区图书馆是那样。
我想起童年时去的那个区图书馆和露辛达·斯文森小姐。她脑门子正中间总是很有权威地紧皱眉头。我那时大概已经八岁,想自己决定阅读项目,可这位斯文森小姐一连好几个月总把我轰回少年阅读部去。
我后来咬了她一口。自那以后,她就不再管我了。
我又回头翻阅那几捆对丹尼斯·布兰农传讯的记录。那里面倒有点材料——他被传讯了好几次——我把它综合了一下。
丹尼斯·布兰农当时二十五六岁,是一个身量不高、浅色头发的男人。
“你说是整晚上都在你弟弟家?”
“对,我大约6点钟到他家的。”
“你在那里待了多久?”
“一直待到10点半,然后我就回家了,发现警察正等着我,”
“你是在你弟弟家吃的晚饭吗?”
“是的。我是在那里吃的。”
“你们吃的什么?”
丹尼斯皱了一下眉,“烤牛肉,煎土豆,西红柿片,罐头桃子,咖啡。”
“你弟弟没结婚吗?”
“没有。”
“谁做的饭?”
“他的房东太太。阿尔贝特租了楼上一小屋。普特太太——她住在楼下——一个星期给他做四五次晚饭送上去。”
“她伺候你们两人一起吃的吗?”
“没有。她早就把饭做好送到楼上来了。阿尔贝特把饭菜放在烤箱里热着,等我一到,我们两人就单独吃的。”
“普特太太见到你没有?也许进去的时候?”
“我不太清楚。”
“你们吃完饭干什么来着?”
“我和阿尔贝特下棋。”
“整个一晚上吗?”
“是的,而且每一盘都是我赢了。阿尔贝特下得不灵。我想他可能对下棋不太感兴趣。”
“他对下棋不感兴趣,可他却跟你下了三个多小时?”
“对,阿尔贝特为人很随和,怎么说我也是他的客人啊。”
“你有没有印象谁可能想杀你太太?”
“什么也没有。一定是个溜门撬锁那类家伙。”
“你和你太太吵过嘴吗?”
“偶尔吵过,我想所有结过婚的人都会这样。”
“为了什么吵嘴呢?”
“没有什么太了不起的事,都是为了鸡毛蒜皮的事。”
“你知不知道一个姓葛林的人?查理·葛林?”
丹尼斯·布兰农摇了摇头。“这个姓名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你看见我们在你妻子身旁找到的手镯了吗?”
“看见了。”
“这方面你能提点什么情况吗?”
“不能。什么也不能。我压根儿就没见过那件东西。”
我又翻阅另一叠文件,是对普特太太的传讯。她既没见到也没听见丹尼斯到楼上他哥哥家来,不过她好象听见他十点半钟左右离去。
我又翻了一下对阿尔贝特·布兰农的传讯记录。
“你经常约你哥哥到家里来吃饭吗?”
“不太经常。不过昨晚上正好是那么一次。丹尼斯六点来的。我们一起吃饭,后来又下了一晚上的棋。”
“玩了几盘?”
说不清楚。大约六七盘吧。”
“你赢了一半吧?”
“没有,全都是丹尼斯赢的,他下棋下得很不赖。”
“你们开响了收音机了吗?”
“没有。”
“是吃羊肉排骨吧?”
“不是。烤牛肉,土豆,西红柿,罐头桃子片。”
“是土豆泥吗?”
“不是,炸的。”
“丹尼斯喝了几杯酒?”
“他不常喝酒。我们喝的是咖啡、奶油和糖。”
“你为什么不把你嫂子一块儿请来呢?”
“过去请过。不过,可能我招她讨厌。所以现在她情愿留在家里。当然,每次都说是头痛。”
我听到脚步声,密里肯队长出现了。“好呵,好呵,你还没走。这个工作一定挺有意思吧。你姐姐给我打电话说你还没回家吃饭。我不得不又回到局里来找你,因为只有我知道你在什么地方,怎么找到你。”
作者有话要说: 我看了一下手表,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钟了。我站起来,把布兰农一案的文件整理好。
密里肯坐进我刚腾出来的那把转椅。他身子往后靠时,我袖手旁观地等着看热闹,可什么也没发生。
我无可奈何地叹口气,把布兰农一案的记录放回档案柜。
我们回到档案组办公室,在那儿我向密里肯道了声晚安。我又磨蹭了一下,等他走后,便向夜间值班员要了一份本市户口册。
我在上面没找到丹尼斯·布兰农的名字,可我找到了阿尔贝特·布兰农的大名。他居然还住在1941年住的地址,这倒叫我感到有点诧异。
我先跟我姐姐通了个电话,告诉她我安然无恙,然后我就开车去访问阿尔贝特·布兰农。
他家在树木成荫的住宅区。我停好车就走到门廊上。按了一下那个直通楼上的电铃。
不大一会儿,二楼堂屋的灯亮了,一个人伸出脑袋朝下面喊道楼门并没有锁。
一个矮个儿的50来岁的人,头发开始发灰,但还少相,在楼梯口接待了我。
“阿尔贝特·布兰农吗?”
他点点头。
我犹豫一下,就把皮夹子拿出来给他看看徽章。“我是亨利·郝·勃克警长。”
他朝我肩后头瞧了瞧。“我还当你们当侦探的都成双成对工作呢。”
我自己也回头望了一下。“目前我有特殊任务,还没配上伴呢。您能告诉我在什么地方能够找到你哥哥吗?”
他淡然一笑。“您不知道他如今在哪儿吗?”
“不知道。”
他请我进屋。
我走进一间舒适的小厨房,瞥见里间屋摆满了书架。屋里混杂着一股旧书味,烟斗丝味,也许还有烤牛肉味儿。
他从一个铁罐里往烟斗里装了一袋烟。“您干吗还要知道丹尼斯在哪儿?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
“能告诉我吗?”
他点点头。“丹尼斯已经在1944年死了。”
“1944年?”
阿尔贝特接着解释。“英勇战斗的最后一批阵亡战士,您知道。他是在马歇尔群岛卡瓦加林环礁登陆时阵亡的。您现在打听他干什么?”
我感到有点不自在。“是关于他妻子被凶杀的事。”
阿尔贝特扬起一边眉毛。“您是说您终于破了案吗?”
“恩……是的。”
“知道,就是您哥哥丹尼斯。”
他很感兴趣地等待我说下去。
“犯罪原因是我推理出来的:您哥哥发现他的妻子和查理·葛林有暧昧关系。我想他意外发现了她那个手镯就非要知道她是怎么得来的。他抓到她的时候正巧碰上了她多喝了点伏特加,因此她不光承认了这件事还逞能。丹尼斯一怒之下顺手抄起旁边的切菜刀就把她宰了。然后他就跑到这里来——可能中途把切菜刀扔进一条阴沟——你们俩就在一起编造了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
“是吗?那您凭什么认为那个证据不是真的呢?”
我得意洋洋地笑笑。“自从1941年以后,天主教教会确实在教规上放宽和开明多了,但是在那一时期并没有一个严守教规的教徒——丹尼斯·布兰农就是一个——会在星期五吃肉——而作案那天正是星期五。”我这当儿勉强笑了一下。“你们俩为什么不干脆告诉警察局那天晚上吃的是鱼呢?”
他跟我一道笑了。“普特太太在丹尼斯突然到来之前就做好烤牛肉送上来了。警方也传讯了她,您知道,如果我们当初说的不是烤牛肉而是别的,他们会立刻感到里面有鬼,如果允许我用这个词儿的话。”阿尔贝特解释道。
“哦,”我说。“那么,您承认那是编造的了?”
他耸耸肩膀。“可以这么说吧。”
我严峻地瞧着他。“这件案子我还有一处对不上碴儿。就是双胞胎的事。”
他显得迷惑不解。“什么双胞胎的事?”
“只要凶杀案一牵涉到双胞胎,就会出现花招这类事,比如说掉包什么的。”
阿尔贝特·布兰农眨了眨眼睛。“我们两人干吗要调换身份呢?我看不出有这个必要。况且,大多数的人一眼就可以把我们两人分辨出来。您要是不相信我是阿尔贝特,可以根据我的出生证核对我的指纹。”
“我相信您就是阿尔贝特。”我说。“看上去好象有义务……”我感到身上几乎有点发烧。“我的意思是说,只要是涉及双胞胎,传统上就几乎是……”
他用一种临床诊断的兴趣望着我,使我很不自在。“勃克警官,丹尼斯就算在30年前犯了星期五吃肉的错误,难道您就认为他现在会跳出来向您全部坦白吗?”
“恩,不会的,不过……”
“您认为一名审判官因为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忘了是星期几就会判处他无期徒刑吗?”
“可是我想他不会忘记……”
“也许不会,不过一旦他的证明中那个小小的过失引起警方注意,我们就会承认这一点。”阿尔贝特善意地笑笑。
“您知道丹尼斯是个战斗英雄吗?”
“不知道,不过我认为那是两码事……”
“他是珍珠港事变的第二天入的伍。两枚银星奖章,三枚紫心奖章,四枚战斗星章。甚至还授予一枚模范军人勋章。您难道要在30年之后,玷污一名阵亡战斗英雄的名誉吗?”
“这根本谈不上什么玷污……”
“那么您打算要干什么?以帮凶罪名逮捕我吗?难道就没有一点法律限制吗?”
“对谋杀犯来说没有。”
“那么帮凶呢?”
“我不知道,我得查一下……”
“那么您认为今天一名审判官只因为我那死去的战斗英雄哥哥30年前一个星期五忘记吃鱼,就会以帮凶犯判我罪吗?”
“可您自己刚刚承认了……”
“您说的话对我不利,那一切向谁我都可以不认帐。”
我恨不得再咬另一个图书馆馆员一口。
阿尔贝特拍拍我的肩膀,慢条斯理地说。“亨利·郝·勃克警官,您难道不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更聪明吗?”
我沉思片刻,叹了一口气。
我回到家里,在睡觉之前一口气连喝三杯白兰地。
我从未了的案件档案中,又拿出一个厚厚的布满灰尘的硬纸夹子,放在写字台上。
年份是1862年。
恩,我心想这一定会挺有意思。
我坐在椅子上,往后一靠……
他妈的……</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