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 圣魔门传人
三千年前,正是黑暗王朝鼎盛的时期,黑狱中人人都以修炼所谓的《永恒宝典》为最高追求。很多门派发展到这时已经消失,在魔王的诱导之下举宗举派加入魔军,唯余圣魔一门。
圣魔门每代只招一名弟子,要求极其严苛,弟子必须达到天尊修为。弟子一旦入门,便赐如意法宝子母鸳鸯球,由师父,也就是圣魔门的掌门悉心教导,待其能熟练操作子母鸳鸯球后,师父便会退隐人世,留弟子一人在红尘修炼。
通过这种模式,在群雄并起、宗门林立的黑狱远古时期,圣魔门便占有一席之地。无数年传下来,退隐的圣魔门掌门去向成谜,出世的弟子也飘忽不定。
直到绝世天才魔王横空出世,凭借自创的《永恒宝典》迅速崛起,逐渐将各大宗派瓦解、吞并,建立黑暗王朝,横扫无数位面,一时成为传奇。
在所有门派消融之后,唯有圣魔门还按照自己独特的规矩存世。魔王有心用强,最终因忌惮历代归隐的掌门,这才任圣魔门存世,双方如此相安无事。直到一千年前,圣魔门当时的掌门聂风,寻到一聪明绝顶的弟子古剑云,将其收入门下,悉心教授,并授予圣魔门至宝子母鸳鸯球。
谁知古剑云早已暗中投靠黑暗王朝,在得到子母鸳鸯球后,竟将自己的授业恩师下毒杀害,然后宣告归顺魔王,圣魔门至此消散。
白振云看到这里有些唏嘘:“想必这人便是聂风,可怜大天尊的修为,收徒不慎,竟致被害。”
陆压说道:“这种事情多了去了,不过万事有因有果,且看看他后面怎么说。”
聂风在最后写道:因自己收徒不慎,导致圣魔门覆灭,无颜见历代掌门,能见此信者,是在自己尸骨前行了三叩拜师之礼,将为圣魔门第一百代掌门,务必诛杀古剑云,夺回子母鸳鸯球,将圣魔门香火延续下去,恩师血书!
白振云看到最后哭笑不得,自己是来寻找一个身份,怎么莫名其妙的多了一个师父:“本以为文都附近的人都被驱离,可以在这里找个掩饰的身份,怎么莫名其妙的卷入千年前的一场恩怨中。”
陆压叹了一口气:“万法讲究一个缘字,你终归是在他尸骨前磕了三个头,按他遗言,你也算是他半个弟子了。”
“半个弟子?”白振云不解的问道。
陆压说道:“如果你想帮他了结这桩恩怨,就真心拜他为师吧,如果不想,也没人怪你,将东西原封放回去,再待有缘人。”
白振云犹豫了,看着聂风的尸骨终归心中不忍,突然跪下又磕了三个头:“请师父放心,我一定帮你了却心愿。”
这三个头白振云算是真正拜师了,刚刚起身,那件鎏金黑袍突然飘了起来,金光一闪,两件若有若无的巴掌大的白色物件凭空出现。
白振云惊讶的接到手中,不由唬了一跳,手掌中竟出现两张栩栩如生的脸:“是面具?”
陆压点点头:“想必是你这个师父给你留下报仇用的。”
话音刚落,虚空中突然响起一道浑厚的声音:既然你诚心拜我为师,为师就传授你圣魔门的另一秘术,我圣魔门红尘炼心,但凭喜恶,易结怨与人,对不屑不愿争斗之人,便易容避之,虽当面而不识,炼至化境,可瞒天瞒地,瞒无量。幸孽徒古剑云得子母鸳鸯球暴起发难,尚不知圣魔门有此一术,你可藉此接近,诛杀孽徒。为师送你两副化境人皮,一副接近时用,一副逃亡时用,古剑云聪慧异常,心思缜密,魔王更是势大,切不可以真面目示之,切记!切记!
聂风的声音越来越小,白振云正奇怪他怎么不传授自己易容秘术,突然聂风头盖骨中一道金光闪出,打在白振云脑门上。
白振云盘膝漂浮在石室中,双目紧闭,陆压见状,守在一旁,为他护法。
三天后白振云缓缓睁开双眼,赞道:“天地间竟有如此秘术,瞒天瞒地瞒无量,开创之人真是天纵之才!”
陆压说道:“行事单凭喜恶,一念为圣,一念入魔,再是天纵之才,终未得道。”
寥寥数语点醒白振云,白振云躬身道:“多谢大哥,我知道该怎么做。”
陆压倒不担心白振云,问道:“这有两张可以瞒过魔王的面具,你准备怎么做?”
白振云说道:“我和大哥一人一张,偷到幽冥神铁后,再杀古剑云,然后逃出圣都。”
陆压摇摇头:“无量天尊一怒,是真的毁天灭地,你刚学会易容秘术,这两张化境的面具还是都给你留着吧,先用一张到圣都,事情办完之后用另一张避开魔王逃走。”
白振云说道:“我很快就可以练到化境,大哥不用担心。”
陆压说道:“那就等你炼到化境再说。”
白振云知道陆压喜欢游山玩水,遨游四海,为了自己,在小世界中已经待了很长时间,心中感激,说道:“不如我将易容秘术传与大哥,我们同时修炼,只要有一人先炼到化境,大哥就可以早日出来。”
陆压闻言连连点头道:“算你小子有良心,你肯定没我先炼到化境。”
白振云也不争辩,将秘术传与陆压,在他修炼时,将聂风的尸骨埋葬在木星上,随后将山洞彻底毁去,抹去所有痕迹,朝圣都赶来。
一年之后,一个风流俊雅,明眸皓齿的年轻人来到圣都,这名年轻人一袭黑袍,腰挂长刀,走在圣都大街上,好奇的东张西望。
圣都作为一个统治数千位面的中枢所在,建的自然是富丽堂皇、恢弘无比。
这名年轻人似乎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酒肆、客栈、服装店、首饰店、法宝店、丹药铺、神兽园鳞次栉比。
这名年轻人正是易容之后的白振云,他没想到一向尚武的黑暗王朝中枢所在,竟然开有如此多的服装店、首饰店。看看街上的行人,服饰虽大多还是以黑色为主,但也多了许多其他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