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七章一语成谶3
第四百七十七章一语成谶3
林葱儿的眼睛忽的一热,转身走上马车,被华嬷嬷反复唠叨叮嘱她没有想哭的冲动,听到冷郎中这几句同甘共苦视死如归的话,却承受不住了。
隔着车帘,她叫了一句:“大家都放心,咱们的好日子还在后头呢,都好好的活着吧!”
活到这种程度,个人的生死不再是个人的生死,而是大家的,做主子的任性的话,损害的也是大家的利益,影响的也是大家的生活质量。
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便是这个道理。
林大小姐是真的悟了。
以至于在马车里安安稳稳的坐着,没有琢磨着掀车帘看风景瞧热闹,正襟危坐的姿势,保持到了皇宫门外。
马车停稳,外面的天光不过是辰时,大圣王朝要彰显官员们的发奋努力气象,上朝的时辰定在了卯时,也就是凌晨五点到七点,夏日里倒是不觉得怎样,冬日里据说是要黑咕隆咚便出发来宫门等候上朝议事的。
“夫人,到了。杨县令在那边……”,峰哥的声音惊醒了正走神儿的林葱儿。
她忽然想起,脑袋上的首饰还沉甸甸的没有摘掉,于是小心地一手扶着发髻,一手去抽去拽,把首饰丢入马车厢的暗格里。
没有趁手得用的穿衣镜也很苦恼的,她略略用模模糊糊的靶镜照了照脸,觉得还不算做妖便放下了。
华嬷嬷准备了几个打赏的荷包,她揣在袖里,暗暗吐槽大圣王朝的规矩,做主子的得时不时给各方下人打赏,不然得不到妥善的对待……
再伸伸腿脚,一再加厚的鞋底子,脚掌处也形成一个略高的防水台,起身站一站,头顶竟然触到了车顶,这高度,尽够了。
将军夫人还没有欣赏完自己,杨县令过来寒暄,听那声音是颇有些紧张的,嗓子也嘶哑了些,显见的昨夜没有睡好。
“夫人……还好吧?”杨县令隔着车厢问道。
“嗯,挺好的,杨叔别担心。”
两个人也有了些同甘共苦的意思。
林葱儿是女子,不能随随便便抛头露面,只可以安坐在马车内等候万岁爷的传召。
这个时候,觉得时光无限漫长,等待无限可怕,林葱儿再次感谢华嬷嬷坚决不肯允许她多喝水喝汤的决定,果然,出去寻找如厕的地方,是很尴尬的一件事儿。
越是这么琢磨,就越是觉得有了那么点意思,腹部好像有些鼓胀。
“这只是心理作用,放松,放松……”,她闭上眼睛给自己减压,却原来,一向混不吝的林大小姐,还是会紧张的。
尤其是,听到宫门敞开时发出的“吱呀”闷响,一道尖细的嗓音远远传来的时候,林葱儿的额头上迅速沁出一层汗珠,后背也微湿,热乎乎的。
“传寿安县令杨乃雄觐见!传淑人秦林氏觐见!”
“秦林氏?”林葱儿出罢一身热汗,只觉得整个人都轻松起来,她嘴里嘟念着这个陌生的称谓,用手帕擦擦额头上的汗水。
鼻梁上的脂粉可能也花了,她已经没有时间细细补妆,手帕子蘸一蘸鼻翼,双手拍打两下脸颊,就算完事儿。
又没有勾搭万岁爷的色心,臣子的老婆长什么样子又有什么关系?
临到真的要“上刑场”的时候,林葱儿反倒不再紧张,步履款款步下马车,高底鞋略有些不习惯,迈过宫门的高门槛时,差点儿被撞一下。
这点儿小尴尬,对于林大小姐来说,就是毛毛雨,她转身,隔着门槛对峰哥和四个护卫摆手:“去找个阴凉地儿叫壶茶等着,我很快就出来。”
她的眼里只有被称作“自家人”的护卫们,完全顾不上打量宫门内外戒备森严盔甲闪光的御林军,吓唬谁呢?姐又不是罪人,进去就等着被杀头,个个凶神恶煞似的……
杨县令懂规矩,林葱儿没走几步就瞧见了他的袍袖跟领路的小太监的袍袖做了一下交接,然后那小太监一脸笑意拱手称谢。
她袖笼里还有几个荷包呢,既然杨县令已经表示过了,那就省下?
必须承认,自从在林洼村兴建“女学”,把身家全部投入进去,还跟票行做了借贷,林大小姐就比原来会过日子了……
小太监没拿着林葱儿当回事儿,正好,林葱儿也装糊涂卖傻,荷包就真的省下了。
可是再想得些提点,那也甭指望,这世界上本来就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不是?
林葱儿步履婀娜缀在后面,事先没预料到的路途遥远,从宫门到金銮殿,怕得有二里地开外吧,又顶着个大太阳……
事后,林大小姐才知道,女眷入宫是可以要求乘轿子的,只是她满心窃喜省了一个荷包,小太监便干脆不做提醒,随便这个“抠门儿”用脚丈量大地。
这脚,还穿的是独家出品的高底鞋呢,不但要走平地,还有高高低低的台阶,忽上忽下,忽陡忽缓。
深宫内必然好风景,可是,哪里还有心思欣赏?弯弯绕绕的又生怕迷了路,跟丢了前面的两个人……
林大小姐几次想要把鞋子扒下来提着走,又强自忍了,香汗淋漓时,终于看到前方两个身影站住了。
皇城内气势最恢宏巍峨的建筑,赫然就在眼前,那个传话的小太监用眼梢儿轻飘飘瞥了“淑人秦林氏”一记,无限蔑视在其中……
前方还有数不清的台阶要攀登,真不理解金銮殿为什么一定要建的如斯高大,真心同情每天都要被迫健身攀爬台阶的老大臣们。
林葱儿赶到了台阶下,脸上呈现一抹云淡风轻的笑容,继续抽帕子擦拭脸上的汗渍,反正妆也花了,干脆擦个干净,仔细着不把颜色晕染了就行。
确实,这会儿也不需要脂粉胭脂啥的助兴,运动量够了,两腮嫣红皮肤透亮,笑容又惬意,透着一股子青春健康活泼开朗。
就是脚腕儿脚底板酸疼一些,谁在乎?布制的鞋子难道还会比早先皮质的更磨脚不成?曾经为了跟潘晓生外表更登对,爬山时也蹬着一双细跟高鞋,两只脚被磨秃噜皮了好几处,不也忍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