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1章 流落异乡为异客
第1534章
浊海翻浮浪。
叶欢拖着重伤之躯,在茫茫大海中寻找陈喜的踪迹。叶欢的速度快到极致,一个呼吸,便是数千米的距离。他宛若一颗流星一般,从一处,到另一处。
这样一找,便是三天三夜的不眠不休,但最后……没有任何收获。
沧海茫茫,想要寻找一个婴儿谈何容易。其难度不亚于在沙漠之中,找到一粒特殊的沙子。
三天后,叶欢终于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无论如何,自己也找不到陈喜了。
或丧命******波涛,或被海鱼吞噬,一个刚出生三天的孩子,想要在大海波涛中活下来,可能性几乎为零。
叶欢心中好恨。
陈鲤曾将陈喜托付给自己,现在陈鲤和唐喜儿已经丧命大海,便一丝头发都没有留下。陈喜已经是二人唯一的寄托……
毕竟是同道中人,虽然是生死之敌,却也有同道之人的惺惺相惜。更况且,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既然答应了人家,无论如何也该做到。
叶欢身子踩在海水之上,看着周围滚滚海水,此刻天已经黑了,周围一丝光都透不来。叶欢长叹一口气,心中像是插着一根钉子一般。如此波涛,去哪里寻那陈喜……
叶欢咬紧牙关,心中恨到极致,若非那吕仙之横地里插一杠子,耽搁了时间,也不至于寻不到陈喜。
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做不到便是做不到,说什么,都是无用。
想到这里,一口怨气往上冲,叶欢两眼一黑,心思昏昏沉沉,一头扎进了大海之中,如此昏了过去。
叶欢一门心思寻找陈喜,却忽略了自己的情况。陈鲤和唐喜儿死在声波武器下,叶欢虽然侥幸逃生,但也是身受重伤,五脏六腑都出现了内伤。也亏得他现在的恢复能力惊人,若是普通人,怕已经死了。再加上三天三夜的不眠不休,叶欢无底线的使用自己的力量,终于耗干了一切,又加上心思一重,急火攻心,便晕了过去。
再醒来,也不知道过去了多少时间,叶欢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床上,头顶是压得很低的天花板。
他敲了敲脑袋,勉强恢复些清明,看现在的情况,自己是被人救了,却也不知道,救自己的是江湖门派的人,还是西凤楼的人。
不过这并不重要,叶大少但凡有一口气在,无论落到何种田地,终究是不用怕的。
他检查了一下身体情况,体内的伤势正在慢慢恢复,想要彻底好转,还需要一些时间。
看了眼墙上的挂钟,发现现在的时间是凌晨两点钟,夜正黑得深沉。直到此刻,叶欢才算是彻底清醒过来,目光顺着挂钟往下滑,看到了房间内的摆设。接着,就发现了不对……
咦,这里好像是东瀛!
房间内粉红色的基调,更好像是一个女孩的房间。当然,也有可能是一位大妈。
叶欢在海上寻找陈喜,最后就连自己都忘了分辨方向,确实也没有想到,最后自己竟漂泊到了东瀛。
他从床上坐起,信步离开了房间,当走到客厅的时候,叶欢微微怔了怔,视线落在地板上。
地板上躺着一个女人,三十岁左右的年纪,一左一右躺着两个五六岁的孩子。她此刻睡熟了,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薄的睡衣,现在一只腿翘着,裙尾滑到大腿根部,露出里面的……好吧,她没有穿**。
果然不是一个女孩,却也不是一个大妈,而是一个辣妈。
似乎注意到有人在偷看她,下意识的从睡梦中醒来,然后就看到一双雪亮如狼般的眼睛。
“呀!”
轻叫一声,慌张坐起,把裙摆捋下来,脸已经红了。在想到睡裙下空空荡荡,脸也是更加红了。
“你醒了。”女人开口。
叶欢一怔,对方说的竟然是中文,他开口道:“华夏人?”
“不是。”女人摇了摇头:“我在华夏留过学,所以会说你们的话。”
叶欢这才恍然大悟,如此的话,倒是方便许多。他微微躬身,道:“抱歉,我半夜醒来,想要找些水喝,冒昧了。对了,忘了自我介绍,我叫叶欢,感谢你救了我。”
“你不用客气……对了,你是要找水喝对吗,我去给你倒……”
“麻烦了。”
叶欢转身又回到了卧室,将房间的羽毛灯打开,过不了多时,这女人也走了进来,她手中捧着一杯水。在短短时间内,她已经重新换过衣服,裹了一件风衣,叶欢目光下意识落在腰间,也不知道这女人穿上内衣没有。
女人自然发现了叶欢的目光,脸又红了红,目光也露出不满。她将水摆在桌上,道:“喝吧!”
叶欢讪讪,低头闷了口水,他其实是为了去侦查一下周围的环境,也不是去讨水喝。
“感谢你救了我,还没有请教?”
“我叫丽川秀,这件事不用说谢了,我是在海边捡到你的,总也不能见死不救。”
“我睡了多久?”
“也没有多久,一天一夜吧……”
“喔。”叶欢点点头,既然才一天,那其他人要发现自己怕是还要多等几天。
既然如此,叶欢也正好趁这个时间抛开一切,清空脑子,想一想自己心中真正关心的事情。
如此,叶欢便在丽川秀的家中住了下来,当然,在第二天早晨,叶欢就从卧室搬了出来,住进了杂物室。
而丽川秀的情况,叶欢也大概摸了个清楚。
丽川秀,今年三十一岁,却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恰是一对龙凤胎,一男一女,今年刚刚五岁。她的职业是一个服装设计师,在家中设计许多服装小样,发到全球各地的服装工厂,和华夏也有合作。
心底倒是很善良的,否则也绝不会多管闲事,把昏迷不醒的叶欢从海边捡回来。不过,因为第一天正式见面,叶欢实在没有给对方留下好印象,因此面对叶欢的时候就一本正经,难得有好脸色了。
叶欢在这里住着,却也是不能吃白饭,丽川秀便吩咐他做一些伙计,或者把屋前的草坪收拾一下,或者是给丽川秀打印一些资料,或准备一家三口的一日三餐。
叶欢的厨艺还是不错的,这也是为何丽川秀肯让他继续留在这里的主要原因。不过,在叶欢相处我的过程中,却从未听丽川秀提到过她的丈夫,似乎根本没有这个人存在一般。或是离婚了,或是死了,不过,叶欢也不太关心。
叶欢在这里住着,大概过去了七八日时间。总得说来,双方相处还算是融洽的。有时候丽川秀心情好了,也嘱咐他几句:“小叶呐,男人还是要有上进心的,只凭长得帅和做饭好吃,是行不通的,否则一个愿意跟你的女人都找不到……”
对于这些话,叶欢听也是听了,只是和没听见没有任何区别。叶欢心里,还有更加值得思考的事情。他在这里住着,其实也是想抛开一切,安心思考一些问题。
在丽川秀的理解中,叶欢是一个从华夏过来的偷渡客,没有工作,没有身份证明,没有安身立命的本事。当然,叶欢身上也并不是没有特别之处,那就是……他很英俊。
丽川秀是一个颜值既正义主义者,肯将叶欢从海边捡回来,还让他住进自己卧室,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此。否则的话,若是叶欢还是之前那个胖子,丽川秀会不会救他,也就不太好说了。
而现在的叶欢,的确十分英俊。这种英俊,倒也不是全靠一张脸,只是到他现在这种地步,会从内向外散发出一种神秘的气质,令人心驰神往,欲罢不能。
现在,在丽川秀眼中,就感觉叶欢如一个谜团一般。看着他托地擦桌子,裹着围裙煎炒烹炸,和一个普通人没有任何区别。但你心中的感觉仍然会告诉你,他并不仅仅是如此。此刻他展现出来的一切,都不过是一条巨龙的一鳞半爪,而他背后,一定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
而神龙,向来是首尾不能同时相见的。
微皱的眉头似乎藏着这个世界所有哀伤,而那偶尔的叹息,却又像对整个人类的悲悯。
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这一日,叶欢正踩着凳子,修剪院外的一颗樱花树。恰恰就在这个时候,两辆车开了过来,恰恰停在院子门口。
丽川秀的所住的地方,大概要算是东瀛的渔村,周围广阔无垠,却是没有什么人烟。
这辆车内下来七八个大汉,为首一人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凶神恶煞的看了一眼,然后斩钉截铁道:“就是这里!她一定就在这里……”
外面的声音很大,丽川秀在房间里不可能听不见,她顺着声音走出来,当看到这群来客时,本来一张略带媚意的脸,瞬间青若苦瓜。
“你们,你们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金丝眼镜男笑笑,道:“嫂子,我是特意来接你的,请你和我一切回家吧。”
“你们,你们快走……再不走我报警了……”丽川秀战战兢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