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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仙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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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六章 许多张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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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瘸子与董焕两人激动得很,独孤将军来了啊,本来瘸子要抢着要烧水泡茶,董焕怕他将茶壶给摔了,亲自在茶水间忙活。

  “你这里住得倒舒服,改天我不打仗了,找个山头建个木头小房子天天这么悠闲的过日子。”独孤破城四周打量了一番,看着好生舒适清爽。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你就做梦吧!”钟珍接口说道。

  这句话换来独孤破城大大的一枚白眼,青天白日的,说这种晦气话。

  小小的院落,几间木屋用回廊连接,围绕着木屋种植着数丛粉白相间矮小花树,边角上还开垦了一洼菜园子,蔓藤缠绕在木头架子上,挂着几个不知名的长瓜。

  菜园子是瘸子打理的,用变异兽的碎骨头渣子填进去,种出来的菜略有灵力。

  两人进了一间小小的待客间,董焕瘸子和孟来宝都想挤进来,被钟珍给轰走。“我与李公子有要事相谈,都给我去守门,有人来即刻回报。”

  独孤破城虽然没见过钟珍这张新脸,先前在紫霞宫的山门口,听她嗓音比从前虽然听着暗哑了一些,但是认识了那么久,立即就晓得是她本人。

  只是。。。这脸瞧着也太好看了,都叫她别弄得这么显眼了。

  “你弄个这么好看的脸做什么,宁国人的风俗可不大妙,好看的少年会被人拉去做些肮脏的事。。。嗯这个你在此地这么久,不用我说了。”

  “你以为我想这么干,为了进紫霞宫,我足足花了几年的功夫,顶着这张脸在外面招摇撞骗混名气。”

  “也是。没有一张好脸蛋,在宁国真不好做事。宁国的这种男女不分的风气真是笑死人。”

  钟珍看了看独孤破城那张风骚的脸,亏得他一副壮汉的体格,那些书生们一看就觉得吃不消,不然也会有人打他的主意。

  将花小珠如今的去处说给独孤破城,钟珍也略略提到陆天颜的事情。

  渐渐话题便扯得远了些,两人聊了些如今蒙国与宁国两方的局势。钟珍终于忍不住问了一个问题。“朱老爷,他应该本来不应该姓朱,是吧?”

  独孤破城斜着眼看了看她。“你想打听些什么?这些事如果他打算要告诉你,以后总会说的,我却是不好透露。”

  “你不说我也知道,朱老爷应该是姓白。我曾经在花间阁听说过。当今国主有个惊才绝艳的重孙还是曾孙什么的,谁也不晓得他是谁。给藏得严严实实,将来皇帝的位置大约是要传给他的。当时听着还当个笑话,现在想想,估计真有其事。”

  独孤破城没好气的说道:“既然你都猜到了。还问什么问。朱子陵从小就交给朱家抚养,本来是要掩人耳目,不知后来怎么就给人揭穿了。虽然他仍旧打着朱家的旗号。不过知情人不少,其实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钟珍轻轻叹了口气。这个疑问已经埋在她心中许久了,几番想亲自问朱老爷,却忍住了。

  此刻从独孤破城的嘴中讲出来,便是铁一般的事实,也不用再想东想西了。

  那么花小珠,也就是独孤明珠,将来有可能是朱老爷的媳妇了。难怪独孤破城与他好得如同穿一条裤子似的,将来的妹夫,能不大力支持么?

  朱老爷花这么大的代价弄养魂木,想必是担心提高修为的时候,怕进阶失败。他步步为营,吃饭喝水都那么小心,必定是怕其他那些白家子孙将他给暗害了。

  连洪大将军都卖他面子,客客气气地,朱家虽然也算是显赫,但是也当不起。

  钟珍早有预感,只是不敢求证罢了。

  从陆天颜口中听说花小珠是将来的皇后,她心中不无一丝暗暗的惆怅。一边小小地心酸,一边却想着,也只有小珠姐姐那般的天人一样的人才配得上朱老爷吧!

  至于陆天颜,此人绝非良配,虽然对他未必那么了解,却也晓得他不是个托付终身的人。

  “大叔,我从前在花间阁与小珠姐姐是就是旧识,交情不错。你去叫董焕准备一间卧房,先去歇息一阵,等下我去想法子找她来,你们也好聊聊,将家事给理顺了。”

  钟珍说罢,看着独孤破城笑了笑便出了房门。刚走到外面,不知为何,眼泪便掉了下来,一滴一滴落到脚尖。她不敢停留,垂着头疾步回到房间,生怕被人看见。

  她怔怔坐在软榻上,其实早就猜到了事情,如今只是求证罢了,又有什么哭的。轻轻举手在脸上拍了一巴掌,口中嘀咕了一声,“想这些无耻的事情做什么,羞也不羞。”

  挂着还未干的眼泪,钟珍扯出一个笑脸。便是没有花小珠,也总有旁人。即使朱老爷身份没有那么显赫,这些情情爱爱的事,与修行无益,又有什么可想的。

  她爬到床上,将被子蒙在头上,静静地躺着。突然又觉得好笑,朱老爷是什么样的人,一点都不了解。那人心思藏得深,没有戴面具也好似有许多张面孔。

  慷慨激昂的演说的时候,叫人折服他有如天地般宽广的心胸。儒雅微笑的脸,让人忍不住亲近。沉默望天的时候,又会让人觉得充满着神秘,仿佛如星空一样辽远幽深。

  说起演戏,朱子陵比她扮演的慕容公子有信服力得多。

  在宁国这么几年,钟珍的一举一动,无一不是在模仿朱子陵。越是模仿,越觉得看不透这人。

  琢磨得多了,她早就明白了,朱老爷他一直在演一出戏,一出做出来给世人看的戏。正如她钟珍在宁国扮演的慕容卿尘一样,为的就是让人拜倒在他的脚下,让追随者死心塌地卖命。

  那日在矿区相逢,从刘斗魁手中救下她的命,朱子陵原本穿着天剑门的衣衫,挡在她身前的时候,却换了一身耀眼无比的金色铠甲。

  倘若是穿天剑门的服饰,刘斗魁未必会手下留情,但是一身如此亮眼的铠甲,姓刘的有多少个胆子,也不敢真的下死手。

  心思好生缜密。

  可是无论如何,他站在她的身前,将她救下。以炼魄十层,力战炼魂中期,这份胆量好生让人敬服!(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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