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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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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疼痛,所以叫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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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荒苑的另一篇比较视角比较独特的杂文。

  作为一只狗,琼斯很自豪。上天赋予了他最帅气的的外貌(当然小狗狗们是这样认为的)琼斯长的高大威猛,皮毛像黑色的布匹又如同漂亮的绸缎,尾巴总是高高的翘在半空中,身躯像镜子的反光刺人眼球。

  往往这个时候琼斯周围都会汇聚打量的母狗,目光炙热,像是能够融化北极的冰雪一般。

  这个时候琼斯都会选择跑路,这是他的做狗原则。

  在大家普遍的认为中,琼斯是一只帅气而不失志气的狗,这令琼斯像是打了兴奋剂一样,每天兴奋异常,所以,每天人们都可以看到这样一只狗,时间久了,大家都认识了他,每当琼斯来的时候,大家都会把目光汇聚到他的身上,这令琼斯很高兴,认为是人类对于他的高度赞扬,后果便是琼斯内分泌过多,每天累的在大楼的阴影处喘息。

  如果你的人生中没有一只能够值得你付出所有的一只母狗,那么这边不是一个完美的人生!

  这是琼斯族中老的不能够在老的一直老狗告诉他的,所以琼斯每天总是穿遍大街小巷,希望能够在茫茫狗海中找到自己的另一半。

  皇天不负有心狗,琼斯总算找到了他的另一半。

  露丝是一只大卷毛的可爱小母狗,这是琼斯喜欢他的原因,在每天下午的时候,琼斯总会坐在一个酒店的门口,因为,每当这个时候,琼斯的主人总会抱着露丝来到这个酒店。

  “哦,天哪!多么迷人的眼神!”

  这个时候,正巧露丝透过酒店的落地玻璃窗往外看,琼斯感觉机会到了,端详了一下自己,便迈着豪迈的步伐向酒店走去,周围的母狗集体咽了一下唾沫,而这些无疑使让琼斯充满了自信,身形更加高大起来。

  这个时候露丝的主人却把露丝抱了起来,临转身的时候还狠狠的瞪了一下琼斯:

  “滚开!该死的公狗!”

  这让琼斯很受伤,无法言语的忧伤在琼斯的体内蔓延,内心支离破碎。

  琼斯盯着酒店的门口了好一阵呆才离开,走的时候嘴里还在轻轻的呜咽着,这低沉的狗语被那些暗恋她的母狗听得明明白白:既然我们相爱是因,相识是果,为什么不能够相爱呢!”

  将近一个星期的时间,这个城市少了一只公狗,好在,一个星期以后他又出现了。

  每天琼斯还是穿梭于城市的两端,不过,要将近一天的时间,巨大的人流不断地从它身边穿梭。

  在琼斯看不见的地方,有两只母狗一直在关注他。

  “比恩,琼斯这是怎么了,为什么走的那么慢。”另一只母狗四十五度仰视深沉的看着天空:“琼斯他走的并不是路,是人生!”比恩听到以后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也慢慢的说了一句。

  “因为痛疼,所以叫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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