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0章 希望他良心发现
我轻轻叹了口气。
坦白说,我真的蛮不想放过这小子的啊……
钢管男站在我面前,也不着急,静静的等待着我的答案。
我又沉吟了一会,道:“可是,就算我肯放过他,他也躲不过警方的追捕。”我说:“你们打算把他藏在哪儿?总不能一直把他藏在你们家里吧?”
云怡慧沉默了一会,说:“没关系,能藏多久就藏多久吧,我只是想要保他一次而已,若保不住,那也便是他的命了。”云怡慧轻叹一声。
我吐了口浊气,说:“好吧,那我答应你们,暂时不找他的麻烦,但也仅限于这一次。”
“下次若是我再看见他,我一定会把他抓起来,交给警方。”
“好。”钢管男爽快的答应了,“这就够了。”
我点了点头,又朝楼上看了一眼。
希望这个家伙能够有点良心吧,如果他还是人的话。
这时候,两个混混模样的青年从别墅外跑进了屋子,一面跌跌撞撞的跑,一边慌慌张张的道:“管哥,管哥,糟糕了!”
钢管男瞥了他们一眼:“怎么回事?”
一个脑袋圆鼓鼓的混子气喘吁吁地说:“管哥,暴亨力又带人来扫我们的场子啦!”
“这次是暴亨力亲自带队,足足带了两三百号人呢!”
钢管男眉头一皱:“是么,他们在哪?”
另一个头发有些邋遢的青年说道:“在南城交界外的三环道上,现在他们朝天上人间夜总会的方向去了!”
我在旁边听得不由苦笑。
钢管男和暴亨力之间的战争,从上次到现在都还没有结束。起初钢管男不断的到暴亨力的地盘打人闹事,弄得暴亨力损失惨重,但暴亨力哪里是好惹的?被钢管男脾气整上来之后暴亨力反扑得更加凶残,搞得现在南城的夜店会所天天都被东城的混子攻击、侵略。本来是四方势力挤成一锅粥的乱打,变成他们两方拼得不弄死对方不罢休的地步,反而是我们和虎头帮那些人在一旁坐山观虎斗了,都想看看最后的胜者究竟是谁。
“哼,暴亨力,来得正好。”钢管男冷哼了一声说道:“通知台球室的兄弟,从东边集结,包抄他们。”
“是!”头发邋遢的青年立刻打电话执行钢管男的命令。
钢管男想了一会,又对他们说:“对了,大米,良子,你们两个就别去了,带着你们的弟兄在这附近守着就是,保护好小慧的安全。”
那个叫大米的胖青年点头道:“放心吧管哥,我会保护好嫂子的。”
“嗯。”钢管男点了头,然后又看向了我。
“我欠你一个人情,你先记在账上,我会还给你的。”
我耸了耸肩,笑道:“我相信你钢管男不会食言,但首先你最好不能死在别人手上,否则我找谁要人情去。”
钢管男轻哼一声,说:“你想说暴亨力?”
“哼,那个家伙,我迟早收拾了他。”
说完,钢管男昂着头,将他那根粗长的铁棍扛在肩上,大跨步的走出了别墅。
他还真是自信。
我无奈的想道。
和云怡慧道了别,我离开了钢管男的别墅,回到金杯面包车上。
小武不停的拍着胸脯,说:“妈呀,南哥,刚才可吓死我了,我真怕钢管男那铁棍子,那么粗的一根,要是砸在我的脸上,我估计死了以后我妈也都不认识我了!”
我单手托腮的靠在车窗边,笑了笑说:“行了,他砸的我又不是砸的你,你害怕什么?开车吧。”
小武再次重重舒了口气,发动了车子,面包车缓缓开动。
南城街区的风景在车窗外快速倒退。离开南城区的时候,我在一条大马路的十字路口上看到了两拨人。
一拨是钢管男为首的南城混子,他们都光着上身脊背,裸露着胸膛刺龙画虎的纹身。另一拨则是暴亨力和他的人,暴亨力的人都穿着黑色的衣服,也是格外的醒目,这样两边也就不怕打错了人。
两边混子短兵相接,迅速交打在一起,砍刀棍子乱飞,惨叫声连连不断,鲜血横洒遍地,真是如同地狱般的景象。
我看着这个景象,心情格外的复杂,又有些沉重。
如果北口有一个真正可以统一管理这些黑道份子的人,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
“南哥,要不,咱们绕道吧?”小武皱着眉头提议道。
我沉吟了一会,指着旁边一座高架:“从那里走吧。”
那座高架桥,从上面绕个弯儿也能回到东城,主要是我还有点小心思,我还想多看两眼他们能打成什么样子。
“好嘞。”小武说。
我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喂,泉。”
“在幻影里头挑出一个兄弟,让他盯着钢管男的别墅吧。如果发现云彪出来了,立刻抓住他。”
“对了,钢管男好像在别墅附近留了不少手下保护云怡慧,记住别让这些人发现了。”
挂了电话之后,我继续倚靠在窗边,盯着车窗外若有所思。
很快,一阵警笛声之后,数辆警车停在了这里,一个老成的警察跳了下来,大声地拿着喇叭喊话:“钢管男!暴亨力!你们的胆子太大了,是真的以为我们这些警察都不存在了是不是!?”
钢管男和暴亨力本来正交手激烈,听到那警察的声音,两人互视一眼,很有默契的同时收手,立即转身带着自己的人迅速撤退,很快两边的人都在大街上消失得干干净净,就跟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警察还是冲上去象征性的抓了几个小混子,几个不长眼的小混子被逮住了,大部分的人还是成功溜走了。
我望着车窗外,轻轻叹了口气。
小武开着车,轻轻瞥了我一眼,说道:“南哥,你叹什么气啊,又不关咱们的事。”
“他们打他们的,两败俱伤才好呢,这样咱们才有机会不是?”
“呵呵。”我淡淡的笑了笑,“也许是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