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五章 声威赫赫
郑仁护非常清楚,郑家此次出头,明面上的原因,就是姻亲周家被杀得太狠。
至于觊觎功法什么的,那是不方便明说的。
事实上,陈太忠对周家的报复方式,颇令人咋舌,不但手段狠辣、残暴,而且无所不用其极,根本不考虑任何的影响。
要知道,散修能逃脱家族的残害,大多数会选择远走高飞,没几个会选择极端的报复方式——这不符合风黄界的潜规则。
散修天生就不该对抗家族,谁要这么做,早晚会惹出更狠的来,将其灭杀。
而陈太忠不但做了,做了还不止一家,先前的梁家被他灭门两次,周家也被打破祖祠,典型的睚眦必报的心性。
郑家正是拿着“看不过眼”的借口,强势地干涉此事,但是陈太忠真的如此一发誓,由不得郑仁护不犹豫。
这厮不是说一说而已,而是真的做得出来啊。
而他现在,想灭杀对方还没有能力,而真的将火气撒到这帮游仙的散修身上,也实在不值得——为了这些蝼蚁,让郑家子弟面临凶残的报复,划得来吗?
也就是说,这件事情已经超过了他所能决定的范畴,
有鉴于这些考虑,下一刻,郑仁护做出一个出人意料的反应,他走到昏迷着的郑勇庠身边,抬手招出灵舟,然后将人拎上去,直接飞走了。
没错,就那么飞走了,连句话都没留。
事实上。换位思考一下就知道了:他能说什么?
天仙有天仙的骄傲。奈何不了陈太忠。又不能杀人,再唧唧歪歪,难免会自取其辱——起码也是跟身份不合。
但是这番情况看在散修眼里,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大名鼎鼎的散修之怒,竟然逼得一个天仙一句话不说,直接拔脚走人。
这是怎样的一种强悍啊!
“陈大人果然是好样的!”有人大声喊叫了起来,还有人甚至吹起了口哨。
大家兴高采烈地做这些的时候,灵舟甚至才刚刚升起。还没来得及离开。
郑仁护听到散修的反应,脸上青光一闪,催动灵舟离开——蝼蚁的喜怒,他是不会在意的,不过,多少也有点挂不住。
灵舟一离开,陈太忠就从树林里走了出来,既然事实证明,他可以在郑家的三级天仙面前逃脱,那么他就没有多少忌惮了。
至于说刚才袖手旁观散修的生死。他认为自己做得没错,若是真沉不住气站出去。那才是彻头彻尾的大傻瓜。
反正他都发誓要报仇了,若是有人连这点都看不透,他是连解释的兴趣都不会有。
“事情就到此为止了,”陈太忠沉声发话,“各位也可以放心地离开。”
“陈大人,我要跟你一起走,”那瘦高的汉子再次发话,他一脸的郑重,“我可以起誓。”
“我也要跟你走,”拔刀也跳了出来,“陈大人,他们都以为我跟你有关系。”
她这话里有话,不过旁人就未必听得懂了,有人冷哼一声,“咱们被抓的散修,哪个不是这样?没有嫌疑的,人家也不会抓啊。”
“好了诸位,就此别过,”陈太忠笑着冲大家一拱手,下一刻,整个人消失不见。
“唉,就这么离开了,”有人遗憾地咂巴一下嘴巴……
传说中的散修之怒再次现身,对血沙侯郑家痛下杀手,这消息再一次轰动了青石。
对散修来说,这是个令人振奋的消息,郑家前一阵的做事方式,委实有点天怒人怨。
而陈太忠赶来之后,不但杀了郑家的人,还解救了七百多被关押的散修,甚至在救出人后,还给了每人是个中灵。
散修眼里的陈太忠,形象正面到一塌糊涂,凶猛彪悍胆大心细,有血性有担当,而且做人极其地讲究——无辜受牵连的,人家都赔出了灵石。
不过家族眼中的陈太忠,就是多种形象了,有人佩服之,有人又恨又怕,更有人考据出,陈太忠自打飞升到现在,根本就不可能赚到那么多灵石。
这厮的灵石,根本都是从家族的手中抢来的!
没错,只可能抢自于家族,散修都是穷哈哈。
陈某人拿得自于家族的灵石,施恩于散修,真够不要脸的。
这么做,强烈地破坏了风黄界的现有秩序,人人得而诛之。
这种呼声,逐渐地开始酝酿,不过陈太忠出身的青石城,几个家族都不做声。
陈太忠并没有关心这些,在众散修散去之后,他还在树林里呆了两天,其间还看到郑家的灵舟在天上飞——郑仁护并没有马上离开,他要收殓家族子弟的尸体,还要找青石城评理。
第二天夜里,陈太忠确定郑仁护短期内不可能找自己的麻烦了,这才收拾好树林里的各种阵法,悄然地驾驶灵舟离开。
他来到洄水之畔的时候,天刚蒙蒙亮,灵舟方一落地,王艳艳就从远处跑了过来,满怀欣喜地发问,“怎么样,事情办妥了吗?”
“跑了一个天仙,”陈太忠的兴致也不是很高,虽然他根本不是三级天仙的对手,但他是来杀人的,没有将人全部留下,终究是有一点点遗憾。
“这样也不错了,”王艳艳笑吟吟地发话,然后又安慰他,“等你天仙了,再去杀他。”
“杀来杀去的,有些厌倦了,”陈太忠叹口气,“对了,咱们暂时不能去坪陵,还要在这儿再待一个月。”
坪陵就是吸血藤李家居住的地方,位于积州的西部。
王艳艳一听,就有点浑身不舒服,她真是日思夜想都想尽快得到复颜丸,不过主人既然这么说,她只能强行按下心中的渴望,“为什么?”
“不为什么,”陈太忠也不想多解释,“你接着藏好就行,我只是担心,没准郑家人在我身上动了什么手脚。”
知道得越多,就越觉得自己无知,他算是体会到这一点了,此次同郑家一战,虽然不无遗憾,他也算完成了既定的目标,然而最令他印象深刻的,则是这一战里发生的种种变数。
若非运气足够好,他选对了目标,而红尘天罗又可以克制郑家的功法,此番会有什么样的结果,那还真不好说。
没准会又折寿七八十年,才能逃得脱。
所以他要在这里多等些时日,他没发现对方在自己身上下印记,并不代表没有。
“小心一点也好,”王艳艳重重地点头,她是被下过精血印记的,“要不咱们躲到巨松去?桃枝镇还有姜家的宅院呢。”
“没必要,”陈太忠摇摇头,看一眼不远处湍流的河水,“好歹是在洄水边上,打不过,跳进河里也能逃脱……”
事实证明,他又一次地多虑了,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他们主仆二人的生活顺风顺水,除了两人之间隔着十来里地,距离远了点,就再没有什么不方便了。
在等待的时间里,陈太忠仔细地翻了翻这一战缴获的储物袋,收获……还真是不小。
其中,是以郑勇昌和郑海的储物袋最为丰富。
两人的储物袋里,有宝符九张,这算相当大的手笔了,还有极品灵石五块,上品灵石则是有两百多块,还有各种灵器和灵兵,丸药也不少。
而且,郑勇昌可谓一身是宝,也不知道郑家到底多么富有,此人身上的行头,最差也是灵器。
陈太忠对鉴宝这一套不太熟,不过他可以确定的是,郑勇昌那一双鞋,起码是中品灵器,踩在灵刀上都没事,而且对步法有加成效果。
搁在网游里,那就是加敏捷加防的鞋子,可以算是小极品了。
陈太忠自认,自己的步法还算拿得出手,穿上这双鞋子,也就是百分之十的加成,倒不如把鞋给了刀疤。
王艳艳一开始,对这双鞋很是排斥,一个女人家,穿男人的鞋,算怎么回事?不过她试了试之后,发现对自己的步法,增益极强。
她也练过聚气缩地的步法,但因为不是气修,灵气耗费极大,游仙时每次只能迈出两步,晋阶灵仙之后,也不过能迈个七八步。
而穿上这双鞋子,她居然能施展个十五六步。
多出这么几步,逃跑时没准就能多出一条性命来——于是她果断地收下了。
至于其他人的储物袋,就很是一般了,不过能再次收获一艘灵舟,也是不错了。
这艘灵舟,比陈太忠得自楚家的灵舟要大不少,楚家的灵舟可载五人,挤一挤也就是七八人,而郑家的灵舟,则可载十六人,挤一挤的话,三十个也能放得下。
用地球上的出行工具来形容,楚家的灵舟只是普通的小轿车,而郑家的灵舟,则是接近于中巴了。
“看来郑家为了对付我,还是下了不少功夫嘛,”陈太忠终于反应过来了,郑家不可能全是这么大的飞舟,只能说是他们对这次行动,有必得之心。
那么,郑勇昌一身豪华行头,也就有了解释……
一个月的时间,说快也很快,终于,在一天早上,他发话了,“好了,去坪陵。”
因为面具在青石城外出现过了,他的本来面目,又被晨风堡不少人看到了,所以两人直接乘着灵舟飞过晨风堡,来到毗邻的罗石城,才降下灵舟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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