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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走大唐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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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名叫骆宾王的奸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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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雨像千万条银丝,从轻悠悠的南风中降落。夹杂着秋日的寒风,打到人身上,感到冰冷刺骨,有着说不出的寒意。

  我蹑手蹑脚的来到了昨晚大哥休息的偏房,果不其然,大哥睡得跟头死猪一样,雷打不动。我趁着天还没亮,背起大哥就直奔新房狂奔而去。

  阴诗诗披着外衣站在门口焦急的等待着,看来她也有一些心虚了。我们一起将大哥搀扶到了床上,一头死猪般的大哥还挺沉。

  ”嫂嫂,咱们之间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刚才有发生过什么吗?完全没有。我一点记忆都没有哦……,哈哈哈……”我忍不住笑着离开了。

  我走出屋外,看着天上皎洁的月亮,又忍不住微微一笑,我说怎么那么紧、腰那么酸痛,原来是阴诗诗主动。大哥啊大哥,我真是对不起你。你看这事闹的,曹尼玛将咱们兄弟灌醉了,我倒是将你的老婆给先上了,你只好将就着用了。

  早上餐桌前,我们三兄弟与阴诗诗围坐一团。

  “也不怕两位兄弟笑话,昨晚真的是喝的太多了,昨晚洞房夜竟然什么都不记得了。”大哥头痛欲裂道。

  幸亏大哥什么都不记得了,否则我只能拔刀相杀了。

  这饭还没吃完,曹尼玛就派人前来唤我们三人去他府上商议大事。这曹尼玛还真会差遣人,饭都来不及吃上一口。

  到了曹尼玛的府上,才知道安南城此时正是腹背受敌。临淄的守兵正在朝这边围剿开来,所知的兵马约为两万人。这不是玩笑,安南城存亡之际已然来临。

  我们三兄弟的想法如出一辙,收拾家底跑路吧。这个时候,守城的士兵前来禀报说抓捕了一个人。

  手下的兵士告诉曹尼玛,他们在城门口抓到了一个奸细,要请令旗杀了这个奸细。

  在场的包括我都很清楚,城内出了奸细,不是朝廷派兵便是其他造反势力刺探军情。曹尼玛开口问了一句:“你怎么知道那个人是奸细?”

  士兵给予的答案让我们都陷入了困惑,士兵自称是那个人自己暴露的身份。这就让人很奇怪了,一个奸细的工作无非就是打探消息,而做成这一工作的前提便是隐匿身份。结合种种因素考虑,此人一定不是奸细,要么就是一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傻子。很明显,前者的推论还是可以成立的。

  于是乎,曹尼玛便令人将那个假奸细带了上来。

  当那个所谓的奸细被押解上来的时候,我们的下巴差点没惊吓得掉下来。那人面黄肌瘦,面容黝黑,脸上肌肤浮肿,凹凹凸凸,生得极是丑陋。他的出场就让人印象深刻,穿着简陋破旧,的确难以入目。如果说谁敢任用这样的一个粗鄙之人做奸细,真可谓是用心良苦。

  “你是奸细?”曹尼玛的脸上写满了惊奇二字,希望那人的回应能够给予他答案。

  “先给口饭吃吧,饿死了都。一个问题一个饼。”那奸细竟然讨价还价,死到临头了竟然还颇有底气,当真是令人佩服。

  大哥给了他一张胡饼,他才心满意足的回了一句:“非也,我只是个逃难的。”

  逃难的?哪来的熊心豹子胆冒充奸细呢?要知道,如果不是曹尼玛多问了一句,恐怕这个时候,他早就身首异处了。

  “大胆,你知道冒充奸细是什么罪过吗?”一旁的曹不操心里憋了一肚子的火,耗费时间听一个假冒的奸细东扯西歪。

  “我也没办法啊,如果不这样说的话,你们能够带我进城吗?”那奸细一副强词夺理的样子,说的振振有词。

  由于战乱灾祸,隔壁的州县人口纷纷逃窜,有不少百姓已经来到了安南城避难。当然了,流民是不能随随便便就放入城中的。必须经过层层的审查,确保这些人都是真正的难民才能放进来。这个时候,城门的守城官就可以趁机捞一笔银子了。

  总的来说,别看守城官只是一个类似看门狗的职位,若是得不到他的同意,一只苍蝇也别想飞进来。这下子,有钱的难民就要私下里打点一番,一口价三钱银子,算是入城费了。有钱的人花钱买通行证,没钱的就只能被堵在城门外,任由你撒泼耍赖也进不去。

  这个奸细便是属于没钱的那一类。为了进入城中,他只能高喊自己是奸细。出了奸细,守卫就得缉拿进城,当真是打得一手如意算盘。

  “大人收下我吧,让我投军也是可以的。”

  “真是天大的笑话,什么时候了,还有人来投军。你不用狡辩,等会就把你拉出去砍头!”曹尼玛大喝一声。

  奸细只是应了一声:“喔!”

  大家都看着那人的眼睛,希望能够看到他的慌乱。但是在这个人的眼睛里,我们能够看到的只有镇定。大家不敢小觑这个人,很明显,这是一个吓不倒的人。

  当他说出自己的名字的时候,我就确认了他的身份。他叫骆宾王,是一个诗人,也是一个避难者。

  “我相信他的话!”大哥站起来,竟然为骆宾王担保。

  曹尼玛暂时相信了。在我看来,曹尼玛的用意便是借骆宾王除掉我大哥。如果骆宾王真是难民,就让他呆在城里相安无事。如果骆宾王是奸细,那对不起了,我们三兄弟的命就因为大哥的担保死翘翘了。

  毕竟是大哥担保的人,骆宾王也只能暂时住到我们的府上了。一路上,我们四个人沉默不语。大哥与二哥沉默的原因无非就是为了临淄的军队进军而发愁。

  “既然吃了你们的胡饼,我骆宾王自然就为你们安南城出一份力。我承诺,不出五天,安南城不仅能够富裕起来,军队也会强健,来犯的官军也会撤兵!”骆宾王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真是欠揍。

  大哥的眼光很独特,竟然相信了骆宾王的许诺。五天的时间都足够我们从这里逃回结拜的地点了,这时候结拜的菊花地里应该也都是菊花了。

  大哥的书房挂着一张地图,骆宾王指着这四个都是多山少田的地带。他说在这些山里埋藏着丰富的资源,有煤矿、铁矿、金矿等。这样一来,开采矿石便能够带动安南城经济的增长。其次,便是抓紧训练士兵。自古以来的战争史都告诉我们,打仗拼的不是数量,而是勇气。

  平生一顾重,意气溢三军。

  野日分戈影,天星合剑文。

  这是骆宾王拟订完方略之后,即兴发挥而做的一首诗。诗人不愧是诗人,一言不合就作诗。

  自打大哥结婚之后,一切的脏活累活就全部倚仗给了二哥和我。二哥也是捕快出身,拳交功夫还是了不得的,每天被曹尼玛一大早便拉去操练士兵。

  闲来无事,正好偶遇到了趴墙角的骆宾王。我们这个宅子的西边是寻常百姓家,仅有这一道高墙分隔开来。

  “看什么呐,这么入神?”我很是好奇的凑到了骆宾王的身边探问了一声。

  骆宾王看得好似津津有味,随便应了我一声:“卖猪肉的屠户踹了寡妇门了,寡妇的公婆正和屠户撕打呐,真是好看的热闹……”话还没有说完,似乎是发现了身旁多了一个我。霎时间,骆宾王惊慌失措间脚下一滑,对着我轰砸下来。

  或许是情急之下,也不知道我哪来的力气竟然一把抱住了骆宾王。合着芭蕾舞的节奏,竟然抱着骆宾王就这么来回转圈。此情此景真的就差《夏洛特烦恼》里面的一首背景音乐了,如果我记得没有错的话,好似是一剪梅。

  “在下骆宾王!”骆宾王眉目传情的望着我,一身基佬气息令我毛骨悚然。

  我也回了一声:“在下李三!”谁知道听了我的名字之后,这骆宾王就像见了鬼一样跳起了三丈高。骆宾王显然早已听闻我的大名,后退两步,用双手捂住吃惊的嘴巴。难道我的名气已经这么如雷贯耳了吗?

  “莫非你就是城中传闻的那个长得又丑又猥琐,胆小怕死、还很废,平时最喜欢吹牛耍赖的李三?!幸会幸会!”骆宾王对我恭敬地一拜,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我也不知道城中的人都是怎么背地里损我的,而且已经广为流传了。

  骆宾王自知失言,又道:“也没有传闻中那么丑”

  我就郁闷,他怎么不将“长得猥琐、胆小怕死还很废,平时最喜欢吹牛耍赖”也顺便否定。

  随后,骆宾王说是要带我去做守卫城池的防御工事。其实说白了,骆宾王是个酒鬼,别看他年纪不大,几坛子酒下肚,丝毫没有反应。

  跑了一下午,我们两个人雇了一辆马车,挨家挨户的收集酒坛子(甘蔗酒、高粱酒)和油罐子(猪油、花生油、香油)。我不明白,仅凭这些东西就能够守卫城池吗?没办法,骆宾王喜欢卖关子,看来只能到官军攻打过来的时候才能知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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