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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乐下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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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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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爹教育儿子天经地义

  沈光年笑笑,等着对方开口。

  “对不起。”成熊轻描淡写的三个字,良久,再无发声。

  沈光年极度不满,“我说姓成的,如果不想道歉就直说。”

  成熊冷笑,“你是和我老婆没发生什么?但你也看见她的身子了。”

  “老子有眼睛,想看什么看什么,告诉你,我没脱光给你老婆看就不错了,不然你连喝汤得份都没有。”

  一句话,再次激起千层浪,就差抄家伙干起来了。

  白大亮无奈,说来,这是沈光年这么多年来,到警局来“做客”无数次当中唯一一次的不同,他是无辜的。对于这一点改变,白大亮似乎格外想好好把握,让沈光年明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人,才值得所有人的尊重。但他同时也在想,他对这小子是不是太骄纵了,同事们总偶尔玩笑,说沈光年不是他亲儿子就是他亲弟弟,过去,他笑笑了之,但通过这一次,他发现,他净还真有点护短了。

  “行了,就这样把,误会解开了,歉也道了,希望你们双方都能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白大亮向前推了推沈光年,让他离成熊更亲近了些,“来吧,握手言和,就算是不打不相识了。”

  谁想和这个成猪还是成狗的握手了,沈光年紧绷双唇,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却还是乖乖的伸出了手,做出了一副所谓的握手言和。

  一套虚情假意结束,成熊和白警官告别,拉着姚欣离开了。

  白大亮也开始驱赶沈光年离开,原话是让他快点滚,免得耽误警局的人工作。

  这是□□裸的过河拆迁呀……。

  沈光年气不过,“告诉你老白,等我当上局长的时候,一定好好治治你。”

  沈光年当公安局局长?白大亮觉得这是他这辈子听到的最冷的笑话。

  “等你死的那一天都等不到。”白大连没再理睬他,转身离开了审讯室。

  “死?老子长命百岁。”沈光年不屑的扯了扯唇,一抬眸,这才发现,诺乐还在。他对诺乐礼貌的颔首,一言未发,便径自离开了审讯室。

  诺乐怯生生的跟在他身后走到门外,望着沈光年离去的背影,很快便消失在了走廊的尽头。

  原来他真的是无辜的,诺乐情绪有些低落,没想到第一天上班,工作就完成的一塌糊涂,连好人坏人都分不清。

  白大亮得知此事后,和诺乐聊了很久,其实对于这件事,白大亮同样自责。因为今日交给诺乐的任务本就不在她工作的范畴内,硬让诺乐冲到前线,也算是他工作上的失职了。除此之外,白大亮希望通过他的安慰与引导,诺乐不会对接下来的工作产生任何抵触或紧张情绪。

  似乎他对诺乐的感情不仅只是上级对下级的关心,更多还是因为,在白大亮的心里,诺辉的女儿,就是他的女儿,所以他有义务守护着诺乐,也是在尽一个类似父亲的责任。

  沈光年回到家中时,已过了午时,向开阳像个受气包一样蹲在地上,早已在门口恭候多时。

  见沈光年归来,向开阳如旋风一般冲上前,在看到他脸上的伤后,瞬间不安了起来,“怎么回事,光年哥?谁干的,我找他们去。”

  沈光年猛地拉住他的手臂,另一只手不慌不忙的从口袋中摸出了一叠钱,在他眼前晃了晃,一丝奸笑爬上唇角。

  “这点小伤没什么,跟这一沓钱比,值了。”

  他从中抽出一张票子,一把揽住向开阳的脖子,“走,咱俩买点好酒好菜去,今晚上好好庆祝一下。”

  “这么好。”向开阳一听好酒好菜四个字,整个人都精神了几分,吃货样子毕现。“那我要吃烤鸡,卤肉,酱鸭,肥肠……。”

  “你猪啊你。”不等他报完菜名,沈光年一把将他推开,“刚才忘了说了,最多只能花五十块钱,连酒带菜都算上。”

  一听这,向开阳不悦的努了努唇,“哥,你这也太抠了吧,连一张大票都不能花。”

  “当然了,这些钱我留着都是有用的,岂能用来给你养膘。”

  “切……”向开阳悻悻,“不就是留着娶媳妇用么?重色轻友。”

  “怎么?嫉妒我?回头我就娶一个仙女回家,让你们这些凡尘俗子好好开开眼界。”

  “那仙女嫂子才不喜欢钞票这么庸俗的东西呢。”说着,向开阳扬手便要抢,沈光年手腕轻轻一斜,像是早猜到了他的阴谋诡计。

  “臭小子,你一撅屁股我就闻见臭味了,怎么着,翅膀硬了,现在都敢跟我叫板了是不是?”他伸手朝向开阳一揽,指尖意外落了个空,这小子倒也还算机灵,自知难逃一顿暴打,一溜烟的先跑远了。

  “你不能打我呀,不然谁来给你报仇啊?”

  “爹教育儿子,天经地义。”如一缕晚霞的陪衬,俩人在大街上你追我赶着,邻居们见怪不怪,这俩人一天不折腾出点动静才叫奇怪呢。

  说起向开阳,其实和沈光年一样,也是孤儿,而不同的是,沈光年尚还知道自己的父母姓甚名谁,而在向开阳的世界里,却没有关于双亲的,哪怕一丁点的记忆。

  沈光年年长向开阳三岁,他十岁入福利院时,眼中看到的向开阳就是院里有名的受气包。个子不高,白白胖胖,看上去傻傻呆呆的。当时,不管是大孩子还是小孩子,没事都来打他一下,踹他一脚,似乎已司空见惯。

  专找软柿子捏这样的事情,沈光年自然看不下去,尽管他当时只有十岁,但维护正义的那股劲却一点也不稚嫩。不服的来跟他打一架,谁以后再敢欺负向开阳,别怪他下手无情。

  “以后你跟我混,我罩着你。”当年这话沈光年其实并不经意,说来更多是愤世嫉俗。只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不曾想,一句你跟我混四个字,一晃就混了十多个年头,向开阳也终于成为了打都打不走的跟屁虫。

  沈光年收拾着酒桌上的残局,侧眸睨了一眼已在沙发上昏睡过去的向开阳,唇角噙着笑,还傻憨憨的念叨着小唯的名字。

  沈光年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这小子净连做梦都想着小唯,真是贱到家了。

  他轻叹,回想这些年,向开阳这个小跟班一直都是与他同住的。但自从小唯去了省里的技术学校读书,向开阳就展露了重色轻友的本质,硬是要去充当护花使者,美名其曰怕有人欺负小唯,实则大概是怕某个小男生把他的小唯拐走吧。不对,还不是他的,因为人家小唯已经跟他表达过n多次了,她不喜欢他,也不可能喜欢上他。

  可这小子最大的特点就是没脸没皮,吃药打针都痊愈不了。想来,都是同一福利院长大的好友,沈光年劝和,有个人照料也总是好的。

  总之,重点就是,从此向开阳便过上了极度“充实”的日子,白天小唯上课,他就尽量赶回镇上和沈光年厮混,挣点小钱。小唯下课后,他便已经回到了县城的出租屋,为小唯准备好了晚餐。无论严寒酷暑,雷打不动,恪守成宪。

  no,这还不是重点,重中之重就是,从此,他的饭要由谁来做啊……

  沈光年仰天长啸,没有比这个更加欲哭无泪的噩耗了,合着他让向开阳给他做了这么多年的饭,其实一直在为他人做嫁衣,他觉得下次见到小唯,有必要和她聊一聊了,关于向开阳的归属,能不能一人一周,或者一周就让他那么一天也好啊,哎,他的标准真是越来越没有底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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