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浴血少年
唐朝,一个稻香四溢的清晨。
“喂,小叫花子,快起来,快滚快滚,别睡在我们刘员外家门口,再不滚把你腿打折喽,别脏了我们门前这对石狮。”
李忘舒被粗暴的摇晃着,睁开了惺忪的睡眼,感觉已经很久没人叫他“小叫花子”了,听来,竟有些陌生,亦有些怀念。自从他告别露宿街头的卖艺日子怕是已经7年有余,在军中比武被杨千珏看中,进入杀手组织“暗香”也已经过了两年。忽然回来扮演以前的角色,还真有些感概,想到这里,他竟情不自禁笑出声来。
“嘿你这小兔崽子还笑,快给老子滚!”
宅中看门人举起木棒大声呵斥,李忘舒这才从回忆里回过神来,匆忙起身,弓起背哆嗦,“大爷我错了,这就走这就走。”
他到了田边,拍拍身上的尘土,望着金色的稻田,远处的人家炊烟袅袅,不禁向往起田园生活来。回过神的时候杨千珏已站在身边,“忘舒弟,是这家吧?”李忘舒先是一惊,随后连忙答到,“是的,那个刘萧就住在此宅,且我在他家门前躺了一晚,这条街看似热闹,晚上却实为空旷,并无人经过。”李忘舒说的时候不由暗暗佩服:不愧是暗香首领杨千珏,这轻功,好生速度,我一点未曾察觉。“好,那我们今晚便行动。”“好。”
所谓行动,自是取刘萧之性命,暗香是现在江湖中首屈一指的杀手组织,有人花钱,他们便替其夺命。为万无一失,总是要先勘察环境,这次李忘舒就自告奋勇,借着他还有些稚嫩的相貌,去再当一回乞丐。
李忘舒自幼孤身一人,父母给的印记只有李忘舒这三个字。待有记忆之时,已是街边卖艺舞刀弄枪的“小叫花子”,虽是蓬头垢面,却也难掩他俊秀神气的模样。因为在军营附近,总会潜移默化的学些东西,所以在后来练习时被军中人发现,举荐入伍,后又参加比武,被杨千珏看中带走,进入暗香。两年虽不是一段很长的时间,但对于他来说,已经从一个小兵痞成为了高超的杀手,已经从第一次杀人手颤抖不已的少年,成为了浑身浴血也不会眨眼的冷酷刀客。他对杨千珏,自是感恩,没有他,自己会埋没军中,在没有战争的地方驻守,恐怕一辈子也无出头之日,而加入了暗香,李忘舒成为了刺客中的翘楚,世间人皆闻风丧胆,盼着终有一日,能成为像杨千珏一样的江湖传说。
这样的感恩,可以理解,而那样的梦想,现在他再一想,可真是愚昧至极。
入夜,刘家刀光剑影,宅中侍卫倒很警惕,发现了刺客们,不过对于李忘舒他们来说,并无大碍,行事之时,除了目标,多少人看到,便多少人死,这样才能不留痕迹。李忘舒冲在最前,毫无感觉地掠夺着他们的性命,他不知他们得罪了什么人,也不知他们做了什么事,他也并不在意,他要的只是刘萧的项上人头。他要做的,只是挥舞手中的刀刃。
李忘舒冲进里屋的时候,刘萧正抱着一个装满细软的包袱想要翻窗而出,李忘舒一个箭步冲上去,一把将他拽至地上,包袱里的细软散落一地。刘萧一个“饶”字刚开口,便戛然而止。只一刀,刘萧已身首异处。璀璨的金银玉石不再夺目,沾染了一层血污。
“嘁,又一个贪官。”
李忘舒念叨着踏出房门,外面也已经差不多打扫干净了,他看到了清晨那个看门的人,那人倒在门前,口吐鲜血,他盯着李忘舒,他好像认出了这个“小叫花子”,眼里闪过一丝惊异,但下一刻便黯淡了下来。
李忘舒擦了擦刀尖的血迹,“你终究还是弄脏了这石狮。”
“忘舒弟行事依旧如闪电,不得不让人赞叹。”
“千珏哥过奖,不过不想浪费时间罢了。”
李忘舒本以为他会一直如此,直到成为最顶尖的刺客,却不曾想在一次行动中信念会那样动摇。
那次的任务是杀掉一个文官,这种任务一般而言是简单的。文官就算再贪,再有钱,也不过多些字画,几乎不会雇外面的打手住到自己家中,毕竟文人的那种迂腐和自命清高是改不掉的。所以应该就像踩死一只蚂蚁那么容易吧。
在他们攻进去之前,李忘舒是这么想着的。
然而和之前的情况不同,一般来说他们砍死几个人之后,那些住客,仆人都会四散而逃,他家的仆人却殊死抵抗,高喊着老爷快跑。
这些仆人有的甚至拿的菜刀,扫帚,就来抵抗,真不知是吃了豹子胆,还是这官给了他们极高的报酬。
当然,他们没能拦住李忘舒,他终究一脚踹开了里屋的门,看到了那个文官,他高瘦,五官端正,下巴有一缕胡子,看似威严,却形容憔悴。此刻对李忘舒怒目而视,虽看出他浑身在抖,怕是吓得都要尿了裤子,但他却未往后退一步。
“在下从未做何亏心之事,据所知,也未有任何仇家,少侠为何取我等性命?”
“奉命行事罢了。”这种问题李忘舒被问过千万遍,早已懒得回答,今日看他有几分胆色,便回他一句。
“杀人工具!”没成想,他边嚷着,竟突然扑向李忘舒,把他弄了个踉跄,他把那官一脚踢开,随即“唰”地捅上一刀,正中当胸。
他开始爬,似乎还想挣扎,李忘舒就看着他,直到他终于停止了痉挛,倒在了书房门边,血蔓延开来,像一朵盛开的花。
“杀人工具”,李忘舒还是第一次被这么说,虽然他之前从未怀疑过他的作为,但今天这人,好像和以往不一样,此人虽为官,家中却十分简朴,好像没有贪污的痕迹,若真与他所说一样,他是个清白之官,那为何有人要取他之命,难道取他性命之人是个恶人?那从前所有的人,自己手上粘的血,都只是为了善人的利益吗?会不会中间也有是帮恶人做事?
李忘舒从前只问刀,不问心,今天突然问起了心,久久不得平静。望着窗外,不仅仆人,这一家老小的妇孺也横尸庭院,真是满门皆死,李忘舒不禁对自己的信念产生了怀疑。在成为顶尖的路上,是不是真的得杀掉这些陌生的人呢。
恍惚间,他摇摇晃晃地走着,正准备离开,却听到书房里有动静。
哼,这一家到底还是有贪生怕死之人。李忘舒想到,似乎也在给自己的杀戮找个借口。
他把所有的柜子都翻开,最后只剩一个柜子,提起刀,踢开最里面一个柜子,竟看到一个女孩,方才七八岁,眉目之间与那文官有几分相似。想必是那官把女儿藏在了这里,也难怪他会有胆子直接扑向自己,最后死在书房门口,原来是为了保护他的女儿。她没哭,怕是被这么交代了。以往的李忘舒本该毫不犹豫杀掉她,但此时,他心烦意乱,不过一个女孩,不杀又如何,待她长大她也一定不记得自己的相貌。想到这,李忘舒竟鬼使神差地说“你不要出声,待无动静,你就出去向东跑,一直跑,跑到城东镖局。”随后放过了女孩,走出了屋门。
李忘舒自己也奇怪,怎么会说出这种话,他不知道,是怕误杀了好人,想赎罪吗?几百条性命背负在身,那他可能误杀了多少好人,放掉一个女孩有什么用?况且,也许放了她,她孤身一人,怕是也活不了的。
李忘舒作为一个少年杀手,从未如此慌乱,他也知道,当一个杀手开始怀疑自己的时候,他的决绝便已经不在了。
“他一家老小可有活口?”
李忘舒愣了一下,赶忙装作轻蔑地答到“千珏哥,你知道我的,别打趣了”
“哈哈,恩,看你一身血,快走吧,回去洗洗”
李忘舒低头看了看自己,浑身上下,几乎一片暗红,从指缝,到指甲,都是干掉的血迹。
后来听说,是有人误以为那文官告密,错报了消息,导致文官全家惨死。
“我不想杀人了,我要走。”
三个月后听到李忘舒这么说,杨千珏先是一惊,随后笑道,“你这天下第一刺客怎么想起来金盆洗手了?”
“我离天下第一还差的远呢,但我已经腻了”
他好像察觉出来李忘舒的认真,“我们暗香可不能缺了你这个人才啊,是我待你不够好吗?”
“哪有,千珏哥待我如手足,大恩大德我永生不忘,只怪我自己,可能厌倦了吧”
“唔”,杨千珏用左手撑住了脸,右手抚了抚他多年前额头的伤疤,“既然你去意已决,我不拦你,但你记住,暗香终有你一席之地。”
深冬,李忘舒离开暗香,偌大个江湖任他闯荡。他试图忘记自己是个杀手,也忘记自己染满鲜血的双手。
可这又谈何容易。
每到夜深人静,他又仿佛置身于刀光剑影,不得不每日烂醉如泥,好麻醉自己。
久而久之,已身无分文。跟随他两年的刀也卖了,换了几杯穿肠烈酒。
卖刀的那天,他哈哈大笑:正好,也少件会让自己记起过去的东西。
大雪纷飞的日子里,他走走停停,不知道要去到哪里,也不知道在追寻什么。在江湖中漂泊,像风中的稻草,被打来打去,他不知道是否又要从军,或是又要在街头当一个叫花子了,想到这,他不禁笑了。随后,饥寒交迫的李忘舒,一头栽倒在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