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流浪儿
嘈杂的小酒馆内,各路人穿行其中,有的选择入座喝酒,有的则是为了寻找某人,还有的是为了打探消息。
在其中两条拥挤的过道里,各有两道身影如同游鱼般灵活,从人群的缝隙中轻松穿过,他们似是有所目的,径直朝夹在过道中间的一张桌子走去。
“砰!”
其中一道身影不小心撞到了一张桌子,所幸没把酒杯给撞到了,倒是吓到了桌子旁的客人,那是一位身穿粗布衣的胖子,敞开的胸口里隐约看得到一串宝石项链。
“啊!实在抱歉,先生。打扰到您喝酒的雅兴了,实在是对不起,请您原谅。”
瘦小的身影如触电般迅速转身,弯下身子不断道歉,姿态尽显卑微,似是无意中犯错,稚嫩的嗓音加上尊敬的语气,显得有些怪异,被垂下头发遮挡住的小脸上却露出一丝微笑。
“是个暴发户”他心里暗道。
“小狗崽下次走路长点眼睛!再说这店也是你能进来的吗?要乞讨去别地,别让我再看到你!店长呢?!”
“抱歉,抱歉,先生您别动怒,我立刻就消失在您眼前,祝您用餐愉快。”体型瘦弱的流浪儿不断躬身后退,嘴里依旧不停地道歉,只是眼中流露出鄙夷的神色。
一切都发生在瞬间,在变故发生时,没人注意到,另外一道瘦弱的身影从胖子的桌子旁经过,将他放在地上的箱子给提走了。
“得手了,肥猪头。”正在后退的流浪儿心中窃笑,退到门槛边后立马转身离开,还及时避开了一个从身旁经过的人,随后跟着另一个从酒馆出来的同伴挤进了街道上的拥挤人流里。
隔得远远的,还能听到胖子跟店主抱怨的谈话声。
………
城中的一处阴暗街角,阳光在拐角处停止,像一道分割线一样。
里面是破损的石板路,污水和垃圾遍地。
不时还有体型硕大的老鼠跑过,发绿的双眼令人心寒。
浑浊的空气中还弥漫着令人欲呕的恶臭味。
一阵脚步声传来打破了这里的寂静,老鼠四处逃窜,附着在腐肉上的蚊蝇受到惊扰,拍动着翅膀嗡嗡作响。
与脚步声一起传来的还有急促的呼吸声,中间夹杂着几句谈话声。
“别跑那么快!后面好像没人追来!”
“再往里走点再说!别回头!”
很快,脚步声越来越近,拐角处的阳光被一片阴影挡住,显得这里更加黑暗。
原来正是先前两个衣衫褴褛的流浪儿,一个脚上穿着简易的草鞋,一个则光着脚丫,指甲缝里满是污垢,脚背上还有伤口。
两个流浪者个子并不高,衣服都快破成布条了,能从缺口处看到里面那近乎皮包骨似的身体,头发乱糟糟的。
一个是满头金发,只是黏上了灰土,掩盖掉了原有的颜色,另一个是黑头发的,都快留到肩膀处了。
虽然无法从那两张肮脏到看不清面容的脸上分辨出年纪,但从二者交谈时那稚嫩的嗓音中还是可以推断出是两位未成年人。
过了一会儿,两人气喘吁吁地停下,其中一个还不断回头张望。而另一个则踢开脚边的垃圾桶,也不嫌脏臭,直接倚着墙壁坐在地上。
“嘿,瞧你紧张成这样,下次我可不敢再带你出来了。”坐在地上的人朝另一位打趣道。
“我的天!玛尔斯,你一点都不紧张吗?刚刚要是被发现抓住了怎么办?”被同伴取笑,光着脚丫站着的那位流浪儿有些不服气地回应道。
“放心吧!雷哈登。刚刚那个胖子肯定是个马虎眼,哪有将箱子随便丢在地上的。估计他得等回到旅社才会发现东西被我们给捡走了。”
玛尔斯正是坐在地上的说话的人。他抬起脑袋朝着同伴露出缺了颗犬牙的牙齿,咧嘴笑道。
“你的心可真大,刚刚还能同他讲话,我提个袋子手都抖个不停,”雷哈登还是有些心神不宁,可能是他第一次做小偷有些心虚的原因,也可能是营养不良的身体突然剧烈的消耗大量体力的原因,反正他现在感觉脑袋有些晕乎,随时会倒地,得扶着旁边的墙才能站稳。
“走吧!这里还不够安全,回去再打开“宝藏”吧!”玛尔斯休息够了站起身来,还不忘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虽然拍不拍没啥区别。
玛尔斯捡起了放在旁边的一个手提箱,皮质的外壳显得价值非常,上面还有一把金色的小锁头,这也是玛尔斯将它当作目标的原因。
他往黑暗的街道里走了两步,但是没听到后面传来的脚步声。
瘪了瘪嘴,转身回去扶起雷哈登的胳膊,还不忘嘲讽道:“我当初第一次干这事时没像你这么狼狈,当时我还只是一个人,年龄也比现在还要小。”
雷哈登此时没心思再跟他顶嘴了,将大部分身体的重量分担给玛尔斯,一瘸一拐的跟着他往前走,不是腿跑抽筋了,而是感觉脚底发软走不动道。
玛尔斯对这一带的路况很是熟悉,扶着雷哈登在阴暗的街道里来回穿梭,避开外面的阳光大道,如同下水道的老鼠一般在黑暗中灵活行动。
借着头顶那道如同缝隙般大小的空间传下来的微弱阳光,避开脚下的碎玻璃或垃圾等可能伤害到脚底的东西。
一顿七拐八绕后,眼前的景象豁然开朗,不再是阴暗的墙壁和破损的石板路。而是一处小广场,广场上都是一些无家可归的流浪者,他们用破旧的布帛或者木板围成一个个小空间,那就是他们的家,如同古代的聚落一般。
小广场的卫生情况也好不到哪去,只不过比阴暗的街角好一些。毕竟人们都不喜欢生活在肮脏的环境中,所以流浪者们对这一处安身之所很是看重。
虽然没有垃圾,但是还是能看到广场上有很多杂物,比如老旧的家具、针线断开的衣物、一些空了的瓶瓶罐罐等等,这些都是流浪者们捡回来认为有用的东西。
玛尔斯事先将小皮箱用破棉布给包好了,藏在两人的身体间,以免被有心人觊觎。
他一边扶着雷哈登一边低头往前走,过往的流浪者们也没搭理他,人情冷漠对于他们这群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两人一直走到最里面的角落里,这里只有孤零零的一张旧沙发,外层的表皮有好几处破损,露出里面发黑的棉花内芯,还有几个弹簧和钉子刺出沙发外皮。
这里就是玛尔斯的小家,连堵挡风的墙都没有,其实有块残缺的木板的,不过一个星期前他回来后就不见了。可能是被广场上的其他人给偷拆了,回来后找了一圈也没找到,估计被谁给藏起来了。
随手将雷哈登扔在沙发上后,玛尔斯就迫不及待地拿出小皮箱,打开前还不忘朝周围看看,不过他所处的位置比较偏,周围都没有流浪者安家,所以倒是不用担心被人发现。
“快!雷哈登,别装死了。帮忙看看这锁头怎么开。”玛尔斯催促道。
雷哈登随手拿起放在地上装着雨水的瓶子喝了一口,总算缓过神来,从沙发上爬到地上的玛尔斯身旁。
“嗯,我看看这锁头不难开,中看不中用而已。真不知有那么多金子不存起来却拿来铸成锁头做什么?”雷哈登嘀咕着,拨开耳边的头发,拿出一根别在耳朵上的铁丝。
捋直后插入锁孔,拨弄两下后咔嚓一声,就将金色锁头打开了。
“我来打开!”
玛尔斯双眼泛光,急忙抢过箱子,又将双手在身上使劲擦了擦。
雷哈登也不计较他的粗鲁行为,将脑袋伸过来。
“你快开啊,愣着干嘛。”
“我我知道,我有些手抖!”玛尔斯的双手在颤抖,他想起刚刚在酒馆里那个胖子脖子上戴着的宝石项链。
“希望我的直觉没错!”
“哎呀!你不开换我来!”说着雷哈登将手伸过来,玛尔斯瞬间回过神来,在提把上的扣子一按。
咔嚓
小皮箱瞬间弹开,里面的物品顿时印入二人眼中。
箱子里有用上好布帛裁剪成的衣物、一双备用的崭新牛皮鞋、一个小布袋子、一封信还有几件生活物品:火柴盒,手帕,指甲刀等。
玛尔斯立刻抓住小布袋,而旁边的雷哈登则对那双皮鞋爱不释手,玛尔斯内心处翻了一个白眼。
“这傻瓜,不先找财物。”
小布袋不过成人的手掌大小,摸着里面都是硬疙瘩,摇起来铃铛作响。
“难不成?”玛尔斯眼睛一亮。
拉开布袋口的两条束口绳,将里面的东西倒出来,都是金币!
连一脸痴迷的雷哈登也回过神来,张大嘴巴望着地上一小堆金币。“这这这………”雷哈登说话都有些哆嗦了。
玛尔斯失态没多久迅速回过神来,兴奋之余难免还是有些失望。“那胖子看来也没那么蠢。”
“啊?为什么?”雷哈登不解道。
“一个进城做生意的商人会只带这么点钱吗?还都是金币!估摸着这里不过才几十枚前后。”玛尔斯不屑道。
“人家身上肯定还藏有金条!他还没傻蛋到将财物都装在皮箱里,难怪懂得换上粗布衣。”看到雷哈登还是一脸迷糊,玛尔斯气得咬牙,指着那双皮鞋和一整套外衣说道。
“明摆着这家伙故意将这五十枚金币和精致的皮箱放在一起的,为了就是转移我们的注意力。”到底还是太年轻了,玛尔斯有些懊恼,人类总有一种得寸进尺的错误心态,这就是贪婪的原罪。
“切,算了吧兄弟。有这些金币就知足了,够我们生活很久了。”雷哈登恍然大悟,不过倒没有像玛尔斯那样遗憾,他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人。
“嗯,说的也是。这样的损失对他来说也不会太大,他投诉到城主那的可能性也比较低。”玛尔斯也是点点头。
二人低头整理宝箱里的“宝藏”,布袋子里的金币不多不少,正好五十枚。玛尔斯拿了三十枚,他不是贪心,而是认为自己的付出值得拿六成。
对此雷哈登也没有异议,没有玛尔斯在吸引胖子的注意力,他很难将箱子给提走,当时还差点走不动道了,再说拿二十枚也足够他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好日子了。
随后两人又对剩下的东西进行分赃,不对,是分配。
雷哈登要了那双做工精致的皮鞋和原主人的所有衣物。而玛尔斯只要了火柴和小皮箱以及那封信。
分开时玛尔斯慎重叮嘱雷哈登将衣物等物品藏好,这段时间先别拿出来,以防城主府的官兵们出来寻找。雷哈登也不傻,认真地点点头以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