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少年问剑
龙鳞鬼咒。
又是一年人间乱。枯骨露野,马蹄刚烈。
纵观九州数千年历史长河,诸侯国与国之间打来打去,无非就是为了几块地,但是这一次有点儿不一样,诸侯统领们换了个借口,除了争土地之外,他们还争一样东西——龙鳞!确切地说,是逆鳞。相传龙有逆鳞,触者必杀!但又有传闻说,得逆鳞者,可御龙在天,九界称王——这可比九州称王有诱惑多了,所以就算触者必杀,趋龙鳞者亦若鹜。
但,分散的龙鳞,只是一盘散沙,九瓣齐聚,方可掀起一场大沙暴!
相传这青龙颔下九瓣逆鳞,是洪荒妖兽之时,黄帝大战蚩尤,黄帝部下后卿战死,尸解化为魔星,怨魂游荡至昆仑虚,与青龙相遇大战,当日天地变色,瓢泼红雨下了三天三夜,风雨中隐隐夹杂龙吟鬼泣,后来青龙败北,被魔星后卿夺去颔下逆鳞,青龙以玄黄之血在逆鳞上留下诅咒——所有魔族之人,除非归还九瓣逆鳞,否则不论历经多少劫,都登真无望,永难成仙!
更惨的是,每逢月圆之夜,魔人法力修为尽失,只能像只乌龟一样偷偷躲起来,躲他个一夜,以免仇家乘虚而入。
而后世龙族将嗅着龙血寻回龙鳞,以血还血报复魔族!
这个诅咒始终未被破解,直到太极双鱼的出现。
太极双鱼,一正一邪,亦正亦邪。
现如今九瓣逆鳞流落何处,一直没有个确切的答案,但传闻普遍愿意相信,逆鳞都在瓜分九州大地的九位大国国主手中……
……
我见过龙狼相战,其血玄黄;
也见过蝴蝶温柔掠过飘落的雪花瓣儿……
传说龙有逆鳞九瓣,狼也曾有翅膀……
那么多的人和传说,五千年的故事,清风吹过纸页,也仿佛只一瞬间而已。
有那么一刻,我恍惚觉得自己坐在马车上,倚着剑,窗前挂着香囊和铃铛。
……
如果方休与胡今照总将一战,那他们定然是为了天下江山,而非女人,因为方休曾对胡今照说过:你这一生,是为了一位女人,而我不一样,我是为了很多女人。
古月仍今照,一醉休,事事休……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试君,谁有不平事?
世间有不平事,所以才有了剑客,而不平事那么多,又岂是一把剑所能够了断的?
几乎所有刚出道下山踏入江湖的剑客都自命不凡,以为自己的剑,是全天下最快的剑;自己的手,是全天下最快的手。幻想着自己可以仗剑来去,更幻想着自己,可以御剑飞行。最好的情况,手边有酒,怀里还有姑娘。
方休,字逐意,不能免俗。
深山磨剑十年,练剑十年,他的铁剑,由原来的七十九斤变成了七斤十三两,剑越来越薄窄,挥剑的手,也越来越快。他想着自己,有一天可与剑道高手对决,在一片花开如粉雪的桃林,剑气摧起漫天花雨,两剑相错,一剑封喉,他走远,对手才倒下,咽喉中发出最后一声,仿佛一曲终了忧伤的笛音,空气中迷蒙血雾还未染红花瓣便已消散,剑上有血,更有花香。
十几年前的初秋,他提着玄铁重剑,在一棵枝繁叶茂的枫树下等着秋天的第一片落叶。整一个秋天,他提着重剑满头大汗地在枫树下追逐落叶,叶落剑起,等到冬天到来,枫树的最后一片叶子飘下,他一片落叶都没削斩或刺中。为此,他受罚吃了一个冬天的馒头,并且要洗晒所有师兄弟的衣物——所幸馒头都还是热乎的。第二年秋天,情况一样,他恳请授剑师叔罚他去洗所有师姐师妹们的衣物,师叔认为他小小年纪,居心不良,扬手就赏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其实他的想法很单纯,上山学剑的女孩子要比男孩子少得多。殊不知,女孩子穿得可比男孩子多得多。
那时候他还只是个少年,不谙男女之事。捂着红肿的脸颊倍感委屈,从此练剑愈狠。唯一的慰藉,也许便是练剑归来山路偶一相逢那位小师妹的嫣然一笑了吧?
十载寒暑,时光朝露一瞬间,重剑变成长剑,枫叶换成枣叶,听雨歌楼的少年,成长为客舟漂泊的壮年。
十余年后的春天他提着薄窄如春韭光寒似冰溜儿的长剑,在一棵花开胜雪的桃花树下,将落下的花瓣一削两半,满剑都是花香。闻到花香,他开始渴望女人,便也更渴望下山。
那一天师尊忽然将他叫到跟前——这是他上山以来第一次见到师尊——他们盘着膝面对面坐着,师尊说:“收拾收拾,你就可以下山了。”
方休一时回不过神来。
师尊说:“天下将乱。”仿佛自言自语。
师尊又说:“不必告别。”
他就真的没有告别,头也不回地下山去也,走得还有些迫不及待。腰胯长剑,袖中还藏着一只小松鼠。
下山的时候,正是桃花盛开的春天。
很多年后他回头看,多么想念那剑上不曾染血的花香。
……
天下将乱。
天下乱的时候,天上也好不到哪儿去,此时正当那孙悟空自封为齐天大圣,掣了一根如意金箍棒,直上三十三重天七十二宝殿,无穷变化闹天宫,雷将神兵不可捉,十万金刚降不住,四大天王莫奈何!七煞贪狼等一众星宿更兼着思凡的仙子便在那时一股脑儿偷下凡间去了。天上一日人间百年,待如来将孙猴子压于五行山下,至“安天大会”结束,众仙点视本班仙箓,才发觉乱中走了不少星君仙娥,有呈上玉帝的,直接开除仙箓,任其在人间生灭;有怕上头怪责瞒下不报的,自遣了本班仙童力士下界寻找……
……
花开两头,各表一枝,我们且说回人间之事。
九州大地之上,中周、雪国、南越、西凉、姑蔑、孤竹、琴城、北冥、东晋……纷争不断,其中以雪国与琴城实力最弱,而雪国又最为独特,独特之处在于,雪国的一国之主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中周国国主的女人,虽然是过去的女人,但依仗着九州最大国中周国的名头,敢主动去雪国抢地盘的,暂时也还没见着有谁。何况人人都知雪国大江之南的大片疆土,都是中周国拱手让出,以雪国姬女皇长兄姬胤的一柄破刀,能打下这么大的地盘?
姬胤从不站出来正面迎接针对他的这些冷言冷语,咬人的狗不会叫,杀人的剑不轻易出鞘,他心里想的是——韬光养晦!待我兵临你城下,攻下你城池,你就知道我手中的刀,是不是破刀了!
姬胤并赫连穷奇可谓是姬女皇打天下的左膀右臂,靠着他俩她才能从中周国的深宫禁院杀将出来,扫除重重障碍,在长江之南站稳了脚跟,建都立国,
这个女人不简单,只是拓疆容易守土难,雪国的未来如何,得看她的真本事了。
好不容易站稳了脚跟,大国是不敢惹的,不过也会找找时机吃几个边疆小国,这种事情,当属开国大将之一现已封侯赏地的赫连穷奇最为积极了,只是他吃的都是与自己封地的接壤小国,姬胤一直很是看这个大胖子不顺眼,早说他满身肥油遮掩之下皆是反骨,姬女皇却并不怎么在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用人之际,这个胖子虽说胖了些,打起仗来还是很勇猛的。
确切地说,是凶猛,杀人不眨眼的凶猛。
赫连封地的北边荒凉,东边挺热闹。其实北边原先同东边一样热闹,赫连穷奇挺着狼牙棒金戈铁马一扫荡,北边的原住民死的死,逃的逃,北边的城,就成了一座空城,死城。
现在赫连穷奇准备东进。
东边是一座孤城,一座命为“琴城”的边陲小国。
黑云压城城欲摧,天空乌云密布,平地之上也起了迷雾,很冷,但更冷的是林立的剑戟刀锋,还有盔甲之下战士们死鱼般无神的眼,他们随着赫连穷奇常年征战,不说嗜血如麻,但心,绝对是麻了的。
兵临城下,这个名不经传的宵小国度的君主卷了铺盖细软带了家眷抛下一干子民就跑了,树倒猢狲散,守城将士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一听“赫连穷奇”这个名字,个个脚底抹油溜了个干干净净,赫连穷奇的大军不费吹灰之力就进了城,依据军中传统惯例,进城的第一件事,不是烧也不是抢,而是屠城。
待到屠城之后,众兵将再提着人头向赫连穷奇邀功请赏。
赫连穷奇很享受屠城的乐趣,像狩猎一样,看猎物的尸首堆成山,能带给他莫名而巨大的快感。
城中的百姓跟平时一样,该叉着腰骂街的骂街,该剔着牙晒太阳的晒太本不知道危险正像不远处天空中的乌云,慢慢逼近。
赫连穷奇横狼牙棒当胸,跨一匹高头汗血战马,马上绑着他沿途杀获的“猎物”——几颗难民还在滴血的随着战马的驰骋不停摇摆冲撞的头颅,一马当先,杀进城门……城门口三个总角小儿正排成一排靠着墙根在撒尿,赫连穷奇催马过去,挥手中狼牙棒,一提一撩,两个总角小儿尿都还没撒完,当场天灵盖碎,鲜血横流,脑浆竖溢,倒毙在地,另一个小儿见了,一泡热尿硬生生憋了回去,总还算机灵,撒开脚丫子就狂奔起来。赫连穷奇见了,哈哈大笑,也不着急,待着小儿跌跌撞撞地跑出了数十丈之遥,才一提缰绳,策马赶了上去。
城中的阳光忽然就被乌云遮盖,迷雾涌进城来,刚刚还热闹非凡的长街官道忽然竟变得一片死寂,连一个人影都不见,朦胧迷雾之中,但听急促马蹄得得揪心,总角小儿还在跌跌撞撞地跑着,虽然涕泗横流,但嗓子早已嚎哑,只能发出低低的呜咽声,令人心疼。赫连穷奇的狼牙棒已在他的脑后高高举起……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