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沙作金,北漠苍凉
北漠苍苍,风沙为霜。
遍行千里,不见爹娘。
北漠苍苍,遍地是狼。
风卷残云,入目是荒。
北漠苍苍,一杆长枪。
挑酒在背,路途仍茫。
北漠苍苍,何处是光。
不见行人,只闻凄嚷。
北漠苍苍,流浪远方。
怜我儿郎,何时归乡。
一代一代的北漠荒人吟唱着这首荒凉的曲子,他们生在北漠,死在北漠,看不见南方正在滴下绿色的杨柳,看不见漫山红透了的桃花,在这里,暗黄的沙子是他们的囚牢,在他们眼中,正在吃草的牛羊才是真正的美好,承载着他们活下去的希望,当然,还有他们胯下的马匹。
陆于尘是一名光荣的北漠人,因为他父亲告诉他北漠人是光荣的,但到底是不是,他自己也不大清楚。陆于尘并不像大部分北漠人一样碌碌生活,他的运气还不错,有一个好的爹,他爹叫做陆背风,是他们这个小部落的首领,所以他可以不为生活每天奔波,操心部落的未来是他父亲应该干的事情,与他无关。路于尘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骑马射箭练刀。
北漠民风剽悍,在男人眼中,提着最快的刀砍下敌人的头颅,用着最沉的弓,射最快的箭,穿透敌人的眼窝是最痛快不过的了,当然除此之外,喝最烈的酒与操最强壮的女人也是一大乐事。女人的乐趣也与男人大抵相同,只不过她们希望被最强壮的男人操罢了。
陆于尘今天也十五岁了,再过几天就要十六岁了,马上要进行成人礼,成为他们荒牙部落的一名优秀的战士了,部落里的每一个人都认为他会是一名出色的战士,他自己也这么认为,他的箭术高超,他的箭甚至可以射入几百米外一匹狼的,他的刀也很厉害,十几匹狼也近不了他身。
“嗖”
一声划破空气的声音传来,路于尘前方的那只沙兔应声倒地,箭矢穿过沙兔的头颅插在地上,箭尾还在不断地颤抖。
“好箭,哈哈,今晚上吃兔肉。”
陆于尘旁边地一名大汉笑到。
这人是路于尘的二叔陆得日,平日不爱打理部落的事物,只喜好杀人与打猎,在自己大哥的委托下,顺便照看陆于尘。
陆于尘并不希望有这么个二叔每时每刻在自己身边,他向往的是侠客的生活,一个人江湖游荡,而不是先现在一样,被当作是一个乖宝宝。
“于尘啊,你看你也不小了,做过些日子就要成年了,也该讨个女人了,我觉得黄米花那姑娘不错,你看看,人家肌肉多发达,毛发多浓密,多性感的一姑娘啊,要不是你爹不允许,我都要去娶人家,哎,你爹也不是个东西,以公谋私,要把这姑娘给你,你是不知道,我有多难过。”
陆得日在陆于尘耳旁一直说道着。
“二叔你能不能闭嘴,你要喜欢你就去,我爹不允许你就去找他决斗,你把他打赢了他就不会再说你什么了。”
陆于尘每天听这些话,听的耳朵都要长茧子了。
“嘿嘿,他是族长,我怎么着还是要给他留点面子不是。”陆得日干笑几声。
但事实上陆得日并打不过他的大哥,在北漠强者为尊的理念被奉行到了极致,陆背风能做族长的原因就是因为这个部落没人能打的过他。
陆于尘也不拆穿他,骑在马上侧身将兔尸与箭矢捡起,用根绳子在兔脖上打了个结挂在马匹上,继续前行。
“嘿嘿,最近有个商队要与我们荒牙部落交易,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到,唉,酒都要喝完了,我可爱的酒啊,你就像隔壁那个女人的大屁股一样,你是要我欲罢不能啊。”
……
……
即使在荒凉的北漠,也少不了商人的存在。
他们用醇香的白酒,洁白的大米,光洁柔软的丝绸与与北漠人交换兽皮,由此获取高额的利润。
但这些商人的金钱旅程并不是一番风顺的,在北漠,除了类似于陆于尘的部落外,还有一群无处可归的人,他们以打劫过路的商人为生,这些人鱼龙混杂,有被官府通缉的逃犯,有穷困潦倒的寒士,也有毛还没长齐的小孩。南方自命清高的贵人容不下他们,骄傲北漠的人们也瞧不起他们,于是他们便联合起来,游荡在中间。为了能活下去,他们抢劫商人,为了能活下去,他们也死了。于是,这一类人就被笑称为朝菌。
北漠人很喜欢遇见那些商人,北漠人不喜欢与他们打交道,北漠人只是喜欢这些商人携带的物资,优秀的北漠人陆于尘也是如此。
陆于尘觉得运气不错,因为他遇上了这么一支商队。
但那些商人可不这么想,因为他们也遇上了一群朝菌。
“东西交出来吧,别逼我们动手。”
一个看上去像是朝菌头头的喊到。
“不可能,这是我全部的财产,你把这些东西拿去了,我也要死。”
那有些微胖的商人皱着眉说。
“哼,这是你自找的,跟我们可没关系。”
朝菌头头可不管这么多,继续说到。
“蹭蹭蹭”
两伙人都拔出了刀,怒目相向。
“哈哈哈,杀,快杀,都死了东西全归我们。”
陆得日压着声音笑到。
当然了,陆得日觉得自己可能压着声音笑得没多大声,陆于尘可不这么觉得,他觉得这种感觉就像是不用大锤打铁了,换了把小锤上,声音小是小了些,但也很清楚。
那群朝菌与商人也发现了他们。
“北漠人,滚开,没你们事。”
头头看只有两人,也不担心什么。
“两位大人,请来救救我们,若是能赶走他们,我便不去荒牙部落了,这些货物全与你们两位的部落交易了。”
商人也赶紧开口求救。
“什么,你们要去哪里?荒牙部落?”
陆得日一下子就激动了。
“是……怎么。”
商人一下子也慌了,不知道哪里触怒了这位大爷。
“奶奶的,终于来了,老子就是荒牙部落的人,来啊,于尘杀啊,为了女人的大屁股。”
陆得日抽出弯刀,双腿狠狠一夹马腹,胯下马匹一声长嘶冲了上去。
“不识抬举的东西,来人啊,给我杀了他。”
头头觉得自己被看不起了,脸上有些挂不住。
陆于尘也很激动,打猎哪有杀人来的舒服,青涩的脸上也浮起一抹红色,急忙策马跟上陆得日。
“杀”
商人听闻来者是荒牙部落的人,顿时喜笑颜开,急忙催促商队中的护卫也冲进去。
陆得日功夫很好,陆于尘也不差,两人在朝菌群中来回冲杀。
几个回合后,头头一看身边二十几个弟兄已经没剩下几个了,大惊失色,这还得了,扯着嗓子喊到:“点子硬,弟兄们快跑。”
别看这群人打架功夫不行,跑路的能力倒是不差,陆于尘自问要杀完这些人得费不少功夫。
……
……
“多谢两位出手相救。”
商人弯腰做了一个揖。
“哪里的话,来,给我开坛酒我尝尝。”
陆得日看着驴子拉着的货物两眼直冒光。
“呵呵,当然,尽管喝。”
商人从驴车上取下一坛酒,一把掀开酒坛的封口。
陆得日顿时两眼放光,嘴上的哈喇子都快留下来了,从商人手中夺下酒坛仰头便饮。
“哈哈,好酒,是柳泉的酒。”
陆得日痛饮之时也不忘夸赞这酒。
“在下王帆远,听闻阁下是荒牙部落的人,不知阁下怎么称呼。”
商人脸上堆满笑意问到。
“什么狗屁在下阁下的,要问就问,净扯些读书人的话。”
陆得日撇了他一眼。
“呵……呵呵,说的是说的是。”
王帆远脸上显得有些尴尬。
“老子叫陆得日,荒牙部落的老二,怎么样。”
陆得日又喝了几口酒才回答。
“您就是二把手啊,久仰大名啊,早就听闻荒牙部落的二把手是个能以一敌百的好手,今日一见果不其然啊。”
王帆远一副惊奇的不得了的表情。
“哈哈哈,哪里的话,都是瞎扯的,老弟走,去咱荒牙部落,老哥我给你带路,今晚上咱哥俩好好喝喝,再给你找个大屁股的姑娘玩,嘿嘿嘿。”
王帆远的几句夸赞的话把陆得日美的啊,都开是称兄道弟的了,恨不得就地结拜了。
“好好好,一切老哥你做主,咱哥俩今晚上不做不休啊,不过老哥你看这地也不是什么喝酒的地方,要不咱先去荒牙部落。”
王帆远打了个眼神给几个随处示意他们赶快收拾东西。
“对对对,走,去咱荒牙。”
陆得日一拍脑袋,笑道。
“好嘞,一切听老哥安排。”
王帆远挥了挥手,示意几个随从拉着驴子上路。
风吹吹,沙茫茫,黄金万两遍四方。
身份分文的有志男儿要将天下尽兜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