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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爱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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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茉莉花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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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你说这些陈年旧事,是不想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来帮我的忙。若是哪天你爷爷告诉了你实情,你心里必定后悔,那我的罪过岂不是又多加了一层。”

  他说到这个,我忽然想起在临走前,我爷爷特意寄了两盒茶叶过来,嘱咐我要亲手送给刘先生。当时我还纳闷,这种档次的茶叶,怎么能送的出手。真是越老越小气了。

  我从手袋中拿出差点被我丢进垃圾箱的两包茶叶,心虚的推给老先生。

  “我爷爷一定要我拿给您。也不知道好不好喝,您要是不喜欢,留给我喝也行。我给您买好的。”

  老先生愣了一下,很快拆开一包,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两行清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人生唏嘘云亡,好烈烈哄哄做一场。”他闭了眼睛,任眼泪淌到了腮边,也不去擦拭。

  我正不知所措,他忽然张开眼睛笑道:“那年我们几个都还在上学,兵荒马乱的,家里人不知道都逃到哪去了,大半年没人给我们寄钱。军校里管吃管喝,饿不着我们,可是你爷爷就是想喝口茶,可惜没钱买。我就趁着给长官办差的机会,跑了几里路,到城里的茶厂赊了一小包茉莉碎末。晚上睡觉前,偷偷塞给你爷爷。”

  又指着茶叶包装纸上的几个字,念道:“老北京茉莉花茶,北京茶叶二厂生产。就是这个,那时候还是一家小作坊呢。怎么现在还在吗?”

  我挠挠头,信口开河道:“大概是谁继承下来了吧!”

  老先生点点头,迟疑了片刻,又问道:“你爷爷和你说起过我吗?”

  我想了想,这个话题还是避重就轻的好,于是说道:“章爷爷和我说起过您。说您在前线丢了一条腿,是位英雄。”

  他伸出右腿,撩起裤管,入眼的果然是半截假肢。我禁不住啊了一声,赞叹道:“刚才看您走路的姿势,一点都不像只有一只脚的人。”

  “兄弟们丢了性命,我只丢了一条腿。他们是英雄,我只是个不敢死的懦夫。”他狠命的敲了几下自己的残腿。

  对这种负罪感我一点也不陌生。还记得在我小时候,每年都有几天时间,我爷爷也是这样又哭又闹的作践自己。在我小叔叔去世以后,才渐渐的好了。大概在战场上活下来的人,心里或多或少都有这种负罪感。

  “难得他还愿意让你来见我。莉莉的事情要请你多费心了。”老先生叹了一口气,指指自己的胸口,“刚刚做完心脏手术,装了一个支架,医生不建议我坐飞机。”

  我心道,就算你没装支架,估计也没有哪家航空公司敢卖机票给一位快一百岁的老人吧。

  “章大哥也说不要我去。他说你们都长大了,都能帮得上忙。”

  我点点头,“章爷爷和我交待过,您要是有什么线索不方便和别人说的,一定要告诉我。任何细节都不要遗漏。”

  老先生思索了片刻,“我知道的基本上都已经告诉他了。只是,昨天佣人打扫花圃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小册子。丽丽上个月回来过,我想,可能是她那个时候留在这里的。”

  他从公文包中拿出一个厚厚的本子递给我。

  这是一个在任何文具店里都能买到的八开大小的笔记本。我翻了几页,几乎是全新的,没有使用过的痕迹。说它几乎全新是因为,虽然里面没有写字,却夹了几张照片。

  这是一只大雁的照片。我捏起一个角,把它放在灯光下仔细的查看。

  “是斑头雁。每年夏季斑头雁会从印度起飞,跃过喜马拉雅山脉到达西藏。每当冬季来临,它们又都要飞过喜马拉雅山脉到气候温和的印度过冬。”老人给我解释,“我有个朋友是鸟类爱好者,他一眼就看出来这是一只斑头雁。”

  我又低下头看向照片。照片中的这只斑头雁瘦骨嶙峋,气息奄奄的趴在一间低矮的草棚上。我翻到照片的背面,什么也没有。

  翻过几页纸,又出现一张斑头雁的照片。看不出来这只斑头雁和第一张照片里的是不是同一只,但是它的情况更加糟糕。背上的羽毛纠缠在一起,脖子和尾部则是光秃秃的,旁边的地上有一滩像是食物又像是呕吐物的东西。照片的背面依然是什么都没有。

  第三张照片依然是一只斑头雁,它的脖子向后扭了一百八十度,原来长着眼睛的地方,只剩下两个干枯的黑洞。

  我合上册子,抚了抚额头。这张照片让我感觉非常不舒服。

  “就是这三张。”刘先生看着我,眼里露出担忧的神情,“莉莉怎么会有这样的照片呢?”

  我心里隐隐觉得不对,可是,单从三张照片来看,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

  “我可以把它们带走吗?”

  刘先生点点头,“当然可以,我已经留了备份。”

  他犹豫了一下,又说道:“还有一件事,应该和莉莉没什么关系。但是,我觉得还是告诉你更为妥当。我平时住在半山别墅,每个月有几天会在弥敦道的公寓过夜。上次去的时候,我发现里面被人翻过。奇怪的是,这个人没有偷走任何东西。而且进来的时候很小心,没有触动门锁上的报警装置。如果不细看,不会发现房间里的东西有什么变化。”

  “那您是怎么发现有人进来过?”

  他笑了笑,“我在门口放了一张仿清的高几,上面有几个陌生指纹。”

  我惊讶的说不出话来。心道,指纹这个东西,可不是光靠仔细看就能看出来的。

  大概是因为我脸上怀疑的表情让他觉得,我并没有完全信任他,便有些不高兴。指了指自己的头,神情极为严肃的说道:“我的直觉是在战场上练出来的,从来都很敏锐。那天我一进门就知道有人进来过。”

  嗯!这个理由很充分了。

  “莉莉曾经住过那里吗?或者说,她能随意出入那里吗?”

  刘先生点点头,“她有那里的电子钥匙。不过,她很少去。”

  “里面有什么值钱东西吗?”

  他爽快的摇摇头,“那几间房里摆的都是我搜集来的古董,大部分是仿货,不值钱的。厨房里有很少的现金,大概只有几千块。最值钱的东西就是酒柜里的几瓶威士忌。”

  我看了看时间,还不到十一点,于是问他:“如果方便的话,我想去弥敦道公寓看看。”

  他脸上显出惊讶来,对坐在不远处的司机招了招手,低声吩咐了几句。待司机走远,他低声问我:“你觉得这件事和莉莉有关系?”

  “现在还不知道,只是这个时间也太巧了。我不相信巧合。”

  他沉默下来,苦恼的摇摇头。

  “提取的指纹还留着吗?”

  他将公文包里最后一个文件袋打开,轻轻一抖,从里面掉出一张清晰的指纹图片。

  “我找了警署的朋友帮忙查这个指纹,可惜,没有查到任何结果。”

  我倒不这么认为,“这说明他不是惯偷,没有前科,不是缓刑犯,不是在香港政府任职的公职人员。因为这些人的指纹已经被录入查询系统。如果不是惯犯,要么是新手,要么身手了得,从来没有被逮住过。你觉得哪种可能性高?”

  “新手。两个原因,第一,那里的防盗系统很老旧,不需要多高的技术就能进去。第二,他留下了指纹。”

  他回答的太快,显然对这个问题已经深思熟虑过。

  他将指纹图片重新装好,推到我面前,“是个新手,但不代表他背后没有老手跟着。”

  我深以为然,“几千块也是钱,贼不走空,除非他不是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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