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分身的证人
“是啊,这还真是了不得啊,想想真是可怕,一个好端端的女孩就那样去了。”叫阿宝的主持人一脸悲伤惋惜语气。
“好像这已经不是第一件案件了呢!”
“什么意思?”
阿宝一副惊诧莫名的语气,听起来有些夸张做作,不过似乎电台或者电视的主持人演员都如此,让人印象深刻,提高收视率。观众听众大多都喜欢听个噱头,图个新奇,越是出人意料才能吸引大家注意,说白了,就是人类无聊而猎奇心理的变形。
“他们还真敢说啊,现在的新闻记者真是越来越大胆了嗬!”唐见雏饶有兴致地说道。
“你还不知道啊,在此前本市就已经发生了好几起类似的事件了啊,大家都传说是变态杀手干的,专挑年轻貌美的姑娘下手。”
“这可真是糟糕得很啦,治安风气都被这种案件给带坏了,以后大家还是要多注意安全啦,尤其是年轻女孩在晚上更是不要单独外出啊。”
“是了,听说那些女孩,都是在夜晚独自外出行走的,这样才给了犯人以可趁之机。”
“他们每句话都是听说的,似乎将责任推得很干净呢。”唐见雏啧啧道。
“那个犯人也真不是人,希望广大市民能躲留意周边,见到可疑分子能够及早提防,并及时向警方提供讯息,这样才能早日擒获那十恶不赦的歹徒,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不过似乎已经有转机了哦。”老麦忽然将声音压低了说,好像是一件极秘密的事。
“怎么说?难道……”阿宝也很配合地压低了声音。
虽然明知是他们在作态,但我和唐见雏还是不由得前倾了身子,想要听得仔细些。
“没错,据说警方对犯人已经有眉目了。”
“真的!?”阿宝不可思议地惊道,而后缓缓道,“抓到了犯人的什么线索吗?”
“就是你刚才说到的那连续案件中的最后一起,在hs路酒吧旁的纵火杀人事件,据说当时现场有一名目击证人!”
“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你罪犯再狡猾,终会被人逮到马脚,这正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是啊,前几个案件都没有目击证人,受害者间又没有明显的关联,警方也是一筹莫展,这下好了,终于有目击证人。”
“也合着这恶棍恶有恶报,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这个唤作阿宝的主持人看来尤其喜欢用俗语。
“你快说说,都看到了歹徒什么了?诸位听众想必也是极想知道的。”
他说得没错,至少我和唐见雏甚至司机的注意都已经放在了广播上。还好这是在市区道路上行驶,速度并不快。
“嘿嘿,莫急,听我慢慢道来。”
“别磨叽了,快说快说。”阿宝急不可耐。
“那起大火是点在酒吧旁的小弄子里的那个大号垃圾箱里的,平时有些人投火到垃圾堆里也是常事。那小弄很小,弄内无灯,仅有弄外小路边的路灯以及大街上的灯光间接照亮。由于是垃圾堆之所,晚上也极少有人穿过那里。
“想来凶徒选择在那里行凶正是看准了此间便利。
“他将受害者杀害之后,便将尸身丢弃在那垃圾箱里,然后放火焚烧,同前几件案件一般。
“但是这凶徒千算万算,却是算漏了一点!
“他选择的地点在酒吧之侧,寻常清醒之人自然不会夜晚黑漆漆的还到那堆砌垃圾之所,但醉鬼就不同了。”
“醉鬼?”
“没错,关键就在这醉鬼上!
“有人在旁边酒吧里喝醉了,迷迷糊糊,跌跌撞撞,哪里还会区分哪里该走,哪里不该走?那漆黑的小弄,在他看来,必是一处无人的上佳场所,于是便到那小弄里呕吐。”
“随地呕吐,这还是真是难看呢。”
“是啊,但也亏得这位老兄一时迷糊,不及择地而胡乱呕吐,却是撞见了凶徒行凶现场!
“凶徒刚行凶完,一定心惊胆战,正在处理现场,哪里料到竟会有旁人出现?
“乍见来人,一时心虚,仓皇逃离,顾不得没有处理完的现场,以至于后来给警方留下了颇多的线索。
“再说那名醉鬼,估计呕吐一番之后,发现了现场的不对,也是大为惊愕,酒意吓醒了大半,赶忙摸出了小弄,来到了大街上,向旁人呼救。
“听说那名醉鬼很是紧张,却是摇摇晃晃,惶急之中,竟向路人拳打出手。还好路人也看见了火光,才迅速报警。”
这伙计说的话,大半倒像是在说书,想必添油加醋了好多自己的臆想。
“那么这就好了,常看刑警剧里,可以根据目击证人的描述用素描画出凶犯的模样,虽然不能作为证据,但是对于搜查和锁定嫌疑人却是有极大的帮助啊。”
“可惜啊可惜。”老麦忽然叹息起来。
“要抓到犯人了,还可惜什么?”
“可惜中间还发生了一个变故。”听起来,那个老麦似乎在摇头。
“变故?”阿宝很配合地引出疑问话题。
“那名醉鬼,也就是那名难得的目击证人,在向路人呼救之后……竟然……竟然发生了车祸!”
“什么?”我和阿宝忍不住同时惊呼了起来。
只不过略有不同。
他是在车载收音机里,而且摆明是事先已经知道,只不过逢场作戏的语气。
而我在出租车里听到这里,就反应过来,那名发生车祸的人就是我自己了,应该不会那么巧,同一地点在一晚上发生了两起车祸吧?如果有,那这种事件一定立马就各种登报,满城口耳皆传了。
“车祸之后,肇事司机逃逸。”
“怎么会这么巧?”阿宝惊诧道。
“警方也觉这车祸太过蹊跷,怀疑这并不是单纯的交通意外,而是谋杀!”
老麦说到最后两个字时,语气加重了一倍。
阿宝倒吸了一口凉气。
“凶犯知道自己的容貌被看见了,虽然一时惊慌逃跑,但想想一定后怕不已,于是索性来个一不做二不休,杀人灭口……”
“开车撞人,然后肇事逃逸!”
“是啊,这真是一条不归路啊,犯了一件,为了掩盖罪案,紧接着又犯下另外一案……
“但是狐狸再狡猾,都会留下蛛丝马迹,最终是逃不出聪明猎人的枪口的。
“本来第一件案子留下的线索依旧很少,但是开车撞人这件案子,看来是凶手临时遭变而又起杀意,并非谋划而成,所以并没有前几件案子一般精细,留下了许多线索,何况当时虽然夜晚,hs路上却依旧是往来行人车辆颇多,很快就查出了肇事车辆的所在……”
“然后顺藤摸瓜找到了凶手?”
“那倒还没有,从前几件案子都无迹可寻,可以看出凶犯具有极高的智商与反侦察经验,犯案都是经过周详的思虑与筹划,每一招都留足了后路。
“他早就想到用来犯案的交通工具停在附近,有可能被人察觉可疑,到时候一查便会查到自己身上,岂不糟糕?
“这一次的用于犯案的交通工具是一辆出租车,但却是一辆被窃的赃车。”
“那不就是线索断了?”
“是啊,本应如此啊,那凶犯当真是狡猾之至。”
“本应如此?”阿宝听出身边的同僚话有玄机。
“也终是那凶犯运气不济,谋划周详,天衣无缝,却没想到有一路人却对他感兴趣,稍加留意了。”
“什么叫对他感兴趣?不是说有人已经事先就盯上了嫌犯了吧?”阿宝不解。
“你想,凶犯盗窃了一辆出租车,在城里跑来跑去,很是正常,不会引人注意吧?
“但是他忘记了,出租车和私家车不同,其本身就是会频繁接触外人的一个媒介。路边停着一辆出租车,如果显示空车,就会有人上前想要搭乘。
“那条hs路是出名的酒吧一条街,在晚上时,出租车云集在此拉客,所有停在路边的出租车都会亮起绿色标记,招揽顾客,而停在其中,内中无人又不亮灯的车子,自然就显眼得多了。”
说到这里,老麦有意停顿了一下。
“你是说……”
“是的,正如你所想,有路人正巧急着寻车,苦于无车,看见这辆的士,亮着绿灯,急忙上前,却发现内中无人,于是去旁边寻其他的士,偏偏都满载了,于是寻了一圈,再次看到了这辆的士,不由得稍加注意,不过那时,车中确实无人。”
“那时候,凶犯正在小弄里行凶杀人?”
“没错!而后,他终于拦到了出租车,离开时经过了那辆无人的士时,你猜怎么着?
“他看见了一名男子正仓皇地上了那辆的士的驾驶座!”
“哦哦哦!”阿宝兴奋地叫道,“那真是太好了!”
“相信现在嫌犯的线索已经出来一些了,但是,这还不是最让人激动人心的地方哦。”老麦又带着神秘的口气吊人胃口地说道。
“什么?你快说!”
“嘿嘿,那名被撞飞的醉鬼,也就是本案关键的目击证人,遭遇车祸,但伤势并不重,路人及时呼叫了救护车,送到了附近的医院,医生全力进行救治,听说已经脱离了危险,只是还未醒来。
“据说这种现象也很常见,伤者身体逐渐痊愈,只不过在做梦,大脑处于活动状态,要苏醒过来相信会是很快的事了。
“到时候,一切就水落石出,凶犯再也无法遁形了……”
不对!
后面两个主持人叽里呱啦又分析了好多,但我都没听进去了。
遇到车祸的醉酒鬼,还在医院里?
我明明已经醒了并且还出院了啊!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一直是我弄错了,确实在那一晚有两起车祸,我并没有目击到凶案现场?
唐见雏此时也狐疑地看着我,但没说什么,估计是介意司机在旁。
我脑海中没有关于发生凶案的记忆,但也很有可能属于丢失了的记忆的一部分。
只不过刚才广播里说到凶案是发生在那个小弄里的,尸体遗弃在垃圾箱中,并且焚烧。
我刚才走进那条小弄,看到那个垃圾箱时,的确有一种说不出的特别感觉,至少那个视角的画面曾经在我眼中留下了映像,虽然不一定就是那个垃圾箱。
那我现在就是一个关键的证人了,我是否应该去找警察呢?
等等,刚才的疑问还没有解决呢。
那么现在在医院里躺着的人,又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