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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爱的丘比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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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阳光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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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周一次的社团活动日,嗜书如命的莫疏并不急着去爱情小说研讨社,而是先去了趟学校的图书馆,借了本《枪炮病菌与钢铁》和《梦的解析》,才心满意足的出来。

  前一本书讲述的是现代世界及其诸多不平等所以形成的原因,指出了环境对人类历史的重大影响,否定了人种决定论,《人类简史》和它是同类书,比起备受追捧的前者,莫疏更喜欢后者,顺带一提,这已经是他第三次借这本书了。

  第二本书对莫疏来说较为陌生,他从没有涉猎过这类著作,作为坚定地唯物主义者,对于诸如《庄周解梦》的书他更是嗤之以鼻,但这本书的作者弗洛伊德,及其书中内容他都有所了解,大致讲述的是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去解析梦的成因,算是有关梦最科学的一本著作。

  至于为什么会突然借这么一本书,也是因为近些日子来他怪梦连连,梦境里乱象频发,经常睡不踏实,本以为是身体机能出现了问题,于是便加强了身体锻炼,但一番调理后睡眠质量并没有得到改善,他开始转变思路,想要从‘梦’里寻找答案。

  将刚借来的书塞进书包,离开校图书馆,莫疏来到社团活动专用楼。上了楼梯,几乎没怎么看路,就来到了爱情小说研讨社门前,过去唯恐躲之不及的地方,没想到现在竟然如此轻车熟路,莫疏心里五味杂陈。

  推了推门,没想到门还是锁着的,这个点芷黎理应到了,没准又和狐朋狗友上哪里找乐子去了,莫疏也懒得多想,从书包里翻出钥匙,将门打开。

  来到那张专属于自己的椅子前,拉开坐下,没有任何停歇,莫疏拿出刚借的书大快朵颐了起来。

  房间里静悄悄的,仿佛一个世纪以后也不会有人在意这里。

  过去常有人问莫疏,老是这么一个人看书会不会觉得寂寞,莫疏笑而不语。

  看书,浅显来说是单方面获取知识的过程,没有信息的交互,也没有对学术知识面对面的探讨。然而实际上,你在看的过程中,也和书的作者产生了沟通,只不过这个沟通并不是即时的,而是延时的,作者在写下这些文字的瞬间传达出了自己的想法,而读者在彼时彼刻接受到了这些讯息,脑海里也产生了新的思想。

  所以说,看书其实也是种交流方式,看不同的书,就好像与不同的人进行跨时空的书面对话,在这个过程中,你不用顾及两人之间的差异,对方传递来的想法你可以全盘接受,也可以部分接受,更可以全盘否定。

  而一本你喜欢的书,就好像一个懂你的挚友。

  能和挚友促膝长谈,谈何寂寞?

  当然这些道理,那些粗俗的人是不会懂的。

  一段时间过去了,《枪炮病菌与钢铁》莫疏读了有十几页,常读常新,他又有了许多新的见解,但就当他想要和作者进行更深层次的探讨时,走廊里突然响起的噪音打破了他的思绪

  一个蹦跶着,还哼着小曲儿的声音越来越近

  门被一把推开,那女孩儿没有进来,而是“嘿”了一声蹦到门口,站着不动了,似乎想要引起里面的人注意。

  莫疏头也不抬,就知道来的人是芷黎。这家伙不知道又是哪根筋搭住了,还是不理会的为好。

  “本社长大驾光临啦!小弟又没有想我呢?今天社长我可是换了一身行头哦,你猜猜我准备干什么呢?”

  “”

  十秒钟过去了。

  “喂,死鱼眼?别看书了行不行?你到底是瞎子还是聋子,我再和你说话呢,少看一页又不会死!”

  “”

  芷黎气的直跺脚,忍无可忍后,将手里的东西扔了过来。

  一个球体命中正在低头看书的脑袋上,又高高的弹起。

  这是个篮球。

  “喂,你想谋杀我啊!我看个书找你还是惹你了啊,告诉你,虽说君子动口不动手,但兔子急了也咬人,如果真把我惹火了,,你”

  莫疏瞪向门口的人,但霎时遭到了强烈的视觉冲击,变得哑口无言了。

  头发束成了单马尾,稍显宽大的白底红边篮球背心以及篮球短裤,遮蔽了娇小纤弱的身形,细细锁骨出现在圆弧形的领口之上,白的令人晃眼的胳膊还有大腿暴露在空气中,脚踩一双厚重红白aj,浑身都透着鲜润的颜色以及活泼的气息。

  “怎么样?我这身打扮好看吗?是不是眼前一亮呢,我可是特意跑到老师用的女更衣室换的哦。”芷黎还背过身去,显摆了下挺翘的小屁股。

  “好”莫疏咽了口唾沫,“你是准备去干什么啊?”

  芷黎看傻子的表情,“还能干什么,咱们去打球啊!嘻嘻嘻,你该不会是看书看傻了吧?之前你不是报名了三人制篮球比赛吗?总不可能一点准备都没有就上场,反正在这儿呆着也是呆着,还不如趁着大好时光去篮球场上操练操练吧。”

  “哦,篮球比赛”莫疏仰起头,好像现在才回忆起有这一茬事。

  “千万别说你想留在这里看书哦,我可是特地换了一身衣服呢,我跟你说,我还从来没有为了男生这样子哦。”芷黎气鼓鼓的。

  莫疏扭开脸,“打球的是我,又不是你,你这么积极干什么啊。”

  “再怎么说,也是我向小牧老师推荐的你啊,班里这么多人都听见了,万一到时候你被人打得落花流水,不是也丢了我的脸嘛,所以废话少说,现在赶紧抓紧时间给我好好练!”芷黎将篮球捡起,塞到了莫疏手里。

  莫疏点点头,似乎妥协了,可瞥了眼自己的上衣后,说道:“我穿的鞋子倒是不妨碍运动,可这一身衣服去球场恐怕会被人笑话吧。”他穿的是青姿学院的校服。

  “哼,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你等会。”芷黎一溜烟跑出去,又一溜烟的跑回来,将一个塑料袋抛了过来。

  莫疏打开一看,里面放着一条篮球背心,和一条短裤,看起来挺新的,大概没被人穿过几次。

  “这是我从体育部借过来的,尺码应该和你的身材差不多,你就将就着穿吧,以后你书包里要随时备着篮球背心,以防不时之需。”

  莫疏沉默了许久后,“你这是铁了心的要将我培养成篮球运动员啊。”

  “是啊,我的一番苦心你可不能辜负啊。”

  莫疏忽然冷冷道:“你出去吧。”

  “为,为什么?”

  衣服准备好了,陪练也就位了,芷黎想不通为啥要突然变卦。

  莫疏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她,“你难道想看着穿衣服啊!”

  三分钟后。

  一身篮球装的莫疏站在了房间里。

  “咱们能走了吗?在这里穿这样的衣服,感觉怪羞耻的。”

  芷黎绕了他一圈,打量一番后,点点头道:“不错不错,个字挺高的,就是瘦了点,上半身也缺点肌肉,看起来不禁撞,不过好好培养是个打篮球的苗子。”

  “要多少肌肉才够打球啊,我觉得我还行啊,引体向上也能拉七八个。”莫疏弯曲手臂,绷紧了胳膊上的肌肉。

  芷黎伸出手捏了捏,一脸嫌弃道:“软哒哒的。”

  就在这时,一个男生突然推门走了进来。

  “芷黎我来啦!”

  这人正是晨风,步行街一行虽没有做到尽善尽美,但也算有成效,这之后,他迫切渴望趁热打铁,希冀能与芷黎发生更进一步的关系,可窘于没有正当理由。

  终于等到社团活动日了,虽然他还不是正式社员,但厚着脸皮过来和芷黎套套近乎,别人也不好赶他走。

  “哎哎哎?房间里好黑啊,怎么把窗帘全部都拉上了。”晨风看向俩人,不禁吓了一跳,“你们两个怎么这身打扮?”

  芷黎触电似的收回手,退后一步,脸颊红了起来。

  莫疏瞥向另外一边,局促不安的站着,好像干了什么坏事。

  这猫腻的表情,不禁使晨风浮想联翩,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的,俩人不会在玩角色扮演吧?可知道老师和学生的,知道警察和小偷,还不知道篮球队员间的。

  爱情小说研讨社,该不会这“爱情小说”不是清水文,而是肉文吧。

  “不好意思呢,今天社团没有活动有关你的入团考核我们也没想好,你要不改天再来。”

  芷黎道歉的语气很诚恳,仿佛真是个尽心的社团负责人,但实际上,关于入社的相干事项已经被她抛之脑后了,当事人不来恐怕她到毕业也不会回想起来。

  “芷黎你是要陪莫疏打篮球吧,你俩的关系真是好呢,不仅会一起创立社团,还会干各种各样的事情,果然做什么不是重点,和喜欢的人才是最关键的。”

  晨风起先以为他俩是冰火不相容的存在,如今看来,好像关系也非同一般,他说话的口吻故意酸酸的,好像吃了芷黎的醋,实际上正企图从对方口里套出更多消息。

  “都是错觉啦,我怎么可能跟他关系很好呢。”芷黎哭笑不得道:”假如哪天学校强迫我,要让我和班里每一个人都单独相处一周,那我绝对会把他放到最后面。”

  “你这样说莫疏同学不会伤心吗?”

  晨风做出了个笑的表情,这样的回答看似在澄清两人的关系,但听过一次后,他已经不再轻信了,越是如此解释,就越不心安,就越觉得无法介入他们两者间的关系。

  晨风感情史丰富,类似于ntr的行径也尝试过几次,这些难以言喻的感触正是多年来积累下的经验。

  “伤心是不会伤心的,反而会开心,相同的情况,如果学校逼我这么干,那我肯定不会将这家伙留在最后面。”

  莫疏侃侃而谈,仿佛在说一个浅显易懂的事实。

  “而是选择直接转学。”

  “嘁。”芷黎发出了不屑一顾的声音,并没有搭理莫疏,这样的唇枪舌战她早已习以为常。

  “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篮球场打球”她向晨风发出了邀请。

  “打篮球对我还是”

  晨风似乎想到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表情看起来很排斥。

  篮球这项体育运动尽管广受喜爱,但它和跑步不一样,并不是所有人生而就会,没有运动天赋的人拿到球只会让自己的缺憾暴露的更明显。

  “你觉得人家大帅哥会听你的话吗?”

  一阵不自在的沉默后,反倒是莫疏说话了。

  “哎呀,我在说什么呢,这不是让你为难嘛。”芷黎露出了不好意思的表情,傻呵呵的笑着:“你连衣服和球鞋都没有换。”

  不过也是,像晨风这样的帅哥给自己的人设,一定是优雅而又整洁。穿着小背心汗流浃背,气喘如牛的运动型男形象的确不适合他,如果强行改变一定会给他的形象大大扣分。

  “这倒不是重点。”

  晨风摇摇头,没有借驴下坡,也没有说明理由,好像在考虑着什么。

  “那我们也不奉陪了,如果你真的很喜欢这个社团,我们也不会介意你一个人在这里呆着,走,芷黎,咱们打球去。”

  莫疏对这样,过于顾及彼此感受的对话已经不耐烦了,单手拿着球,从晨风身侧而过,朝门口走去。

  “你这个书呆子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积极了?等会到了球场不好好练习看我不教训你!”芷黎冲莫疏的后背骂骂咧咧着,一转头,又变得柔声细语道:”那晨风,我们先走了哦,咱们下次再见,byebye。”挥挥手。

  “芷芷黎!嗯我陪你一起去吧,我今天下午本来就是过来找你的,如果你不在了,我也不知道该去干什么,打篮球的话我虽然不是很喜欢,但也可以尝试一下。”

  与并不喜爱的打球相比还是加快攻略进度比较重要,犹豫不决的晨风终于在最后关头战胜了自己。

  “那太好了,又多了一个人打球!”芷黎露出惊喜之色,”我还担心一个人和死鱼眼打球,时间太长了会不会和他一样身上散发出腐烂的气息呢,这样一来就不用苦恼了。”

  “晨大帅哥,我觉得还是不要太勉强了吧,像你这样的人在哪里都会受人瞩目,等会到了球场上,肯定不一会儿就有一大堆花痴围过来,到时候她们看到你那高超的篮球技术”莫疏转过头来。

  “没关系啦,没必要那么在意别人的眼光,我下去打球是冲着芷黎的,只要芷黎开心,我就满足了,至于别人怎么想,我觉得没必要理睬。”

  晨风的眼睛含情脉脉地注视着芷黎,春风拂面般的笑容荡漾在嘴角。

  事实上,球场上的人很少,只有极个别的篮球狂热爱好者,在一个场子里轮流单挑,以及篮球社的一伙人占着一个全场在打比赛,除此之外,看不到一般学生的身影,更别说女孩子了。

  不过也是,今天是社团活动日,谁跟打鸡血了似的现在还会跑到篮球场上挥洒青春,不都该依照各自的爱好和同好聚在一起嘛。

  “进了,又进了,到现在为止命中率还是百分之一百。”

  一个最角落的场地上,芷黎站在篮筐底下大喊大叫,看样子比投篮的人还要激动。

  “你这家伙穿的这么正式,却连球都不碰一下,干脆还不如穿拉拉队队服一心一意为我加油。”莫疏说道。

  “嘿嘿,人家只要负责可爱就行了嘛。”

  莫疏投进一个较远的二分后,将在地上蹦跶的篮球捡起,他松了一口气,单手拿着球拨动手指,篮球好像有了生命似的跳起了舞,“这玩意儿也太简单了吧,那群天天苦练篮球的家伙到底是有多不开窍”

  作为第一个发现他天赋的芷黎也不禁心花怒放,打趣道:“喂,以后闯进nba,别忘记我可是你的伯乐诶,你的功劳有我的一半。”

  晨风从始至终都站在芷黎的不远处,躲在篮架的阴影里,好像生怕被认识的人发现似的,他刚才向芷黎抛出了几个话题,可对方只敷衍的应了几声,注意力完全不在他身上,他也只能惺惺作罢,闭上了嘴。

  看到莫疏不过是投进了几个中距离球,芷黎就高兴成这样,晨风终于忍不住了:“不过是投进几个球而已,至于那么开心吗?在正规的高校球队里,得分后卫没有这点水平连冷板凳都没资格坐。”

  这句风凉话反倒引起了芷黎的注意,“是这样吗?可是我觉得已经很厉害了诶,你要知道莫疏他很少打球的,也不经常运动。”

  “球感好的人多了去了,光投球准有什么用?我看到现在,他连最基本的运球都不会,更别说上篮了,这种水准别说进校队能不能和那些怪物抗衡,连稍微会打一点球的人都可以将他虐翻。”

  “晨风你好像也懂一点篮球啊。”

  “哼,只懂一点皮毛而已。”

  莫疏憋不住了,正要投球的手停住了,他放下胳膊,将脸缓缓的移了过去。打篮球确实不是他的强项,但他也遭不住对方这么在他背后指指点点。

  “晨大帅哥说的在理,听意思你也是个篮球高手,那么可否让我观摩一下你的篮球技巧,顺便指点我一二,好让我学习学习。”

  如此挑衅晨风作为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当然不会轻易咽下,但他也没有草率的答应,而是从篮筐的阴影下探出头,让脑袋感受了下外面的阳光,有点吃瘪的又缩了回去。

  “看样子,晨大高手似乎不肯出手呢,在下面明明说的那么言辞凿凿,这是为什么呢?是看不起我这个菜鸟?还是说只是个理论的巨人行动的侏儒。”

  空无一人的球场上,莫疏的身材忽然显得高大了起来,沐浴在阳光下,流淌着汗水的弘二头肌也分外厚重。

  晨风眉头一皱,隐隐的怒气在他脸上出现,但很快就被他的笑容所冲散,“哈哈哈哈,我怎么可能看不起你呢?哪怕是个只会拍皮球只会投几个篮的幼儿园小朋友我也会给予鼓励,理论上的巨人我不敢当,可侏儒说不定就在我们两个人之中。”

  晨风迈着从容不迫的步伐,从阴影里缓缓走出,他不急不慢的将袖口卷到胳膊肘,扬起下巴,将衬衫最上面的纽扣解开两个,扯一扯,给与运动间适宜的空当。

  “接球!”

  正在这时,莫疏将球直直的扔了过来。

  “啪!”

  球被手掌稳稳的挡了下来,可是没有落地,原来晨风五根手指张开,将球单手给抓住了,整个过程他连看都没有看,继续调整着领子。

  “别这么急嘛。”

  整理好衣服后,晨风又将球抛给莫疏,然后缓缓走进了场地,来到中场靠前的位置,站在莫疏面前,勾了勾食指。

  “现在可以开始了。”

  这句话说完,他的气势有了明显的改变,原本那个玩世不恭,甚至有点弱不禁风的花花大少爷俨然变成了这个球场上无法无视的存在,这种气场难以用文字去形容,如果有个菜鸟正想过来和他俩一起玩,那么一定会被这幕而吓退。

  “莫疏同学,我要开始了哦,我不是死的篮架可是会动的,如果被我晃开了,小心摔倒,我可不希望看到你摔个大马趴,如果摔了,注意脚踝哦,那个地方最容易受伤。”

  接过球后,晨风开始有节奏的用双手交替运球起来,他的身子随之摇晃,看起来有种浑然天成的统一,很随意,很自在,却又让人不得不小心起来。

  “废话少说,你有本事就把我打的哑口无言。”

  莫疏走上前,像老母鸡似的张开双臂,他篮球知识有限,这样的防姿态守还是刚刚瞥着隔壁场子的人现学来的,一滴汗珠从他额头滑落,径直坠落在地上,溅开,可他一点也不敢疏忽,因为对方的眼神死死的盯着自己,宛若豺狼看鸡,豹子看兔,这种不屑来自于双方实力悬殊的差距。

  晨风动了,运着球以并不快的速度走来,目标仿佛并不是篮筐,而是眼前的对手。莫疏也没有任何轻举妄动的痕迹,一副全身心防守,但却在一个时刻,晨风渐渐放松警惕之时,猛地出手,试图直接将球夺下。

  “莫疏同学不老实哦。”

  晨风仿佛已有预见,嘴角勾起了一抹笑容,两个迅速的胯下运球目不暇接,熟练到令人心疼,简单的招数令对方掏了一个空,接着,伴随着身体的摆动,借机朝右边对方没有站稳的空档,突进。

  这人会打篮球。

  莫疏的大脑里闪过这样的念头。

  可是刚才的话已经放出去了,他怎么能退缩,更何况现在还有观众他身体协调能力并不好,花了比一般运动员一倍的时间调整重心,然后挪动脚步,迅速朝左手边防守,有点半扑过去的样子。

  这次突破是勉强防守下来了。

  可谁知,晨风脸上的笑容更胜了,他忽然一个刹车,手就那么随意的往后边一勾,一个漂亮而干净的背后运球,又将球调到了左边。

  莫疏此时连站都站不稳,哪里还有能力去顾及对方后手,踉跄几步后,已经和对方相距甚远,此刻,篮筐敞开,晨风上篮如入无人之地,可是他并没有,而是站在原地,欣赏着莫疏的身姿。

  “怎么样?是不是明白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了。”

  莫疏心知自己并不是对手,想就此作罢,可忽然无来由地瞟向了篮筐底下,一身篮球装的元气少女正捂着嘴,一脸错愕,用惊讶夹杂着崇拜的目光注视着晨风。

  莫疏咬咬牙,“再来。”

  在一连丢了五个球后,莫疏终于放弃了,颓败的坐在了地上,默默看着迎接迷妹欢呼的晨风。

  “晨风,你打球的样子实在是太帅了,我简直要迷倒了,幸亏这里没有别的女生,否则她们一定会忍不住向你要联系方式。”

  “不过我不会给她们的。”

  晨风将球夹在腰间,露出了一个两排牙齿的微笑。

  “你刚才好多招式都是街头篮球里面吧,校篮球队的都没这水平,我还以为你不会打球呢,原来是深藏不露啊。”

  “我确实不喜欢张扬。”

  芷黎还很热情的样子,晨风却先退后了一步。

  激情过后,贤者时间悄然来临了,稍长的发梢间汗珠不断流出,顺着脸颊滑过,延伸至他的嘴角,不用伸舌头,晨风就知道现在他的脸咸成了什么程度,衬衫黏答答的贴在胸前,先前喷的香水已经完全被掩盖,不知道是臭还是男性独特的气息从领口不断飘出。

  至于他为什么会打篮球也是一言难尽,首先肯定不是喜欢,十个大汉追着球满场跑的运动,真是要多傻有多傻,根本不该是人玩的,高尔夫之类的高雅运动,才适合他。

  究其原因是因为,在高一时,他看上了个高冷女生,特别难追,经过一番调查后,晨风才发现,这女生似乎很喜欢科比,很喜欢看nba,于是,在一个暑假的不懈努力后,晨风终于成为了一名篮球少年。

  当然,两个星期后就和那女生分手了,“篮球少年”又变成了优雅帅哥。你问他,一个暑假的辛苦只换来两个星期的甜蜜,值不值,他说值,因为在一起只是结果,过程才是最重要的。

  “晨风,我想问你个问题,你既然篮球打的这么好,为什么刚才说一起下去打球时,你显得这么犹豫。”

  晨风仰起了头,叹了一口气,那张俊美的脸庞被一层淡淡的忧郁所覆盖,许久之后,他轻轻说了一句。

  “太阳太大,我没擦防晒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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