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四章 新风景
“你这家伙也不咋地嘛……”
看着眼前这只鬣狮鸡蜥狼狈的模样,麦瑟不禁露出了一抹轻松的笑容……
自从换用巨剑之后,以前那些让他感到棘手的魔物,在命运的沉重之下,也不过是一团稍微抗揍点的肉团。
一剑劈下,那已经被麦瑟砸断了尾巴和脊椎的鬣狮鸡蜥,便立刻殒命当场。
曾几何时,这头怪物需要麦瑟周旋半天,要么瞄准弱点不断放血,或者直接冲弱点一击必杀。
这使用效果的差距,当真是让人感到太过明显了,虽然这把剑的使用要求也不低。
“工作完成,拿钱买酒去……”看到鬣狮鸡蜥已经死去,麦瑟这才松了口气,然后开始切割猎物的头颅,作为任务完成的象征。
距离贞德她们离去的那一天,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一个多月,而麦瑟也浑浑噩噩地过了一个多月。
每天如同一个幽灵一样,在班加尔的各个小巷里游荡着,靠酒精麻醉自己,偶尔见到有人作奸犯科,便会顺手解决加害人,同时将加害人身上的钱拿去买酒。
如果受害人是女人、小孩或残疾人,他倒是会分给对方一些。
对于那段行尸走肉般的日子,麦瑟也只记得清这些了。
离开了贞德身边后,麦瑟又一次回到了与贞德相遇前的状态,变回了那个独来独往,不知道未来在何方的迷途魔人,甚至更糟糕……
他的下巴颏上长出了一圈一看就没打理过的胡茬,身上的风衣已经有些褪色,甚至到处都是土灰留下的痕迹,整个人跟进了沙墩滚了一圈一样,脏兮兮的。
和一个多月前相比,麦瑟现在的模样,真是要多邋遢有多邋遢,而他完全没有任何想要打理一番的打算。
他根本不在乎这些了。
时间的确会冲淡一切, 曾经那个对贞德的离去感到万分痛苦,在大街小巷流浪,迷失自我的麦瑟,现在也从班加尔走了出来,离开了那个伤心之地,来到了南边的伦都尔讨生活……
虽然这里仍是没有走出加卡利亚省,但这里的地形却相较于班加尔有了很大不同,这里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三面环山,越是往北走,地势就越是险峻陡峭,因为北边那绵延无际的山脉,便是那横亘在帝国和高原人之间的大陆最长山脉——【龙脊山脉】。
“贞德一定很想去北边看看……”看着远方那道城墙般绵延的巨大黑影,麦瑟的心里不禁在想,要是贞德看到这里的景象,那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即便已经离开了贞德,可麦瑟却还是忘不掉她,那段和贞德在一起的记忆,已经深深烙印在了他的心里。
离开了这个女孩后,麦瑟才发现,自己身边再也没有谁,能一直陪伴着自己,包容着自己,甚至给予自己无微不至的关怀了……
能与自己相爱的人相伴,真的是一种极为幸运的事情。
可麦瑟选择了主动离开那个人。
虽然他从来都没有为自己这个决定后悔过,但这份难以抑制的思念,却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麦瑟。
“不知道她还好吗……”
麦瑟随意地将巨剑插在旁边,就地坐了下来,从兜里拿出干粮和水壶,开始就地解决腹中的空虚。
他随身带着的,只有干巴巴的面包干,嚼起来就跟嚼蜡一样,根本吃不出什么味道,还那么硬,让麦瑟仿佛听到自己的咀嚼肌和牙齿在咆哮,对麦瑟把这种东西放进嘴里表示强烈的谴责。
“跟贞德做的饭菜相比,这东西就是好嚼一些的石头……”仅仅只是嚼了几口,嘴里的面包干便被麦瑟直接吐了出来,同时将剩下的部分随手当垃圾一样扔到了一旁去,虽然在麦瑟眼中,这东西的确和垃圾差不多。
感受着心中那对贞德的思念越发强烈,麦瑟的心口就像是有把锥子在戳,这一个月以来,每当他对贞德的思念之情越发强烈,这份思念就会化为剧烈的疼痛,让他的身心都饱受折磨。
唯独依靠酒精,才能让麦瑟从这份愁郁的痛苦中暂时解脱。
嗅着水壶里那刺鼻的酒精气味,麦瑟不禁苦涩地笑了笑,曾几何时的他,对一切酒类都十分厌恶,可是现在,他却跟个老酒鬼一样,离不开这东西了……
血魔学派的魔人,血液循环能力比常人更快,因此,酒精在体内扩散的速度,也自然远超常人,这就导致血魔学派的魔人喝酒非常容易醉,非常容易上头。
虽然在成长到一定程度后,就能自主调整血液循环的速度,但麦瑟依然还没掌握那个本领,也懒得去掌握了。
麦瑟微微犹豫了下,几次想将壶嘴递到嘴边,想要用那醉生梦死的感觉来逃避对贞德的思念,但最终,他还是将水壶放了下来,盖子拧上,重新放回到了包里,继续带着猎物的头颅上路。
“等完成任务后再喝吧……”
这里尚且处于伦都尔郊外的乡村中,沿途可以看到种植着各种作物的农田,以及低矮的农舍。
只不过,现在这里已经没有任何作物种植了。
现在时间已经来到了十二月了,经过数次大雪的洗礼,地面上还有不少地方是银白的一片。
麦瑟对此看都没有看一眼,他生怕自己触景生情,又去联想到贞德。
出了刚才那个村子后,麦瑟却在二十米外的一棵树下,看到了令自己比较在意的东西。
“那是盔甲的反光……”
顺着麦瑟的目光望去,那里正围着一队身披甲胄的士兵,正在将一个女人的脖颈套上绳索,绳索的另一头连接着树干上的某根又高又粗的枝桠。
“……这是要吊死她?”
麦瑟下意识地想要过去救人,但他的脚步才刚踏出一步,却又停在了原地。
“最好还是别管这件事……”看着那个女人被人将绞索套上脖子,麦瑟却只是面无表情地叹了口气,并不打算去插手这件事。
这些士兵的身上有特殊的纹章,应该是属于某个贵族的手下,这种人不会无缘无故吊死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应该是犯了什么事被抓了,才会被判这样的死刑。
可就在麦瑟准备离去,才刚刚踏出没几步时,却看到了令他倍感震惊的一幕,以至于他想都没想便冲了出去——
“行刑!”
二十米外,粗大的老树枝干上,绑着两根解释的绞索,一根挂在一个女人的脖颈上,而另一根下面的人,因为有士兵挡着,麦瑟并没有看清要吊死的是谁——
当他换了个角度后,却发现那只是个五六岁的男童。
等他赶到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那垫在两人脚下的木头,已经被士兵踢开……
“嗯?我看到了什么?”
当麦瑟面色凝重地走到那棵树附近后,周围的士兵自然一眼便发现了他,一个个立刻举起了盾牌,满脸警惕地将武器指向麦瑟。
而麦瑟对这群人的警惕,却是完全没放在眼里,仍是自顾自地走向那已经被绞死的两人,眼神中不禁戴上了一丝恼火:“我比较想知道,这两人到底是犯了什么罪?尤其是这个孩子……”
“魔人!劝你不要多管闲事!”这群士兵当中,有个年纪比麦瑟还小的人,正用那双大而有神的眼睛死死瞪着麦瑟:“得罪了安泰洛斯伯爵,可没有好果子吃!”
“安泰洛斯?”
听到这个名字,麦瑟竟忍不住笑了出来,然后立刻举起了手上的鬣狮鸡蜥头颅,对周围这些士兵展示着:“真巧,我就是接了你们那安泰洛斯伯爵的委托,准备找他领酬金的人,看在同样都是给那伯爵老爷卖力的份上,告诉我一下也没有不妥吧?”
“……都把武器收起来吧。”这时候,人群中央那个最为年长的士兵突然开口了:“他真的想要对我们做什么的话,这时候我们已经尸体了。”
这个人应该就是这群士兵的领头人,当他话一说完,这些张牙舞爪的士兵们,这才纷纷收起武器,但对麦瑟却依然没什么好脸色。
“你来的还真是时候……”那位队长微微耸了耸肩,看了一眼身旁的两具尸体,不禁深深地叹了口气:“这个女人是因为和安泰洛斯伯爵的小儿子私通被抓的,平民出身,但却很得伯爵的小儿子宠爱,可伯爵并不同意这门婚事,两人就开始了地下情,甚至还偷偷生了个儿子,结果伯爵还是知道了,小儿子就带着她和孩子连夜出了城,准备私奔去了,结果路上碰上了一头凶恶的魔物……”
小队长稍微顿了下,指向了麦瑟的手里那家伙:“就是这家伙,伯爵的小儿子为了拖时间给这娘俩逃跑,就死在这家伙手里了,而这娘俩也被接下来的追击部队逮到,之后伯爵就下令处死这两人了。”
麦瑟颇为讶异:“连这个孩子也不放过?这孩子怎么说也是伯爵家的骨血吧?”
“贵族对于血统这东西,比你我想象得更加在乎,在乎到了病态的地步。”回答麦瑟的是旁边的另一个士兵:“那些贵族世家从来不和平民通婚,除了教会的特殊人员,这是他们为了保证自己血统高贵性的手段,他们一直都认为,我们这样的平民,会玷污他们高贵的血统,所以这孩子的诞生,就注定是个悲剧,因为伯爵不会承认他的血统,在他眼中,这个孩子……说得难听点,就是‘不知是谁家的野种’。”
“就算你想发火,也别冲我们发,我们不服从命令会很惨的。”队长微微耸了耸肩:“如果不按伯爵说的做,那这里吊死的就是我们的一家老小了,那家伙是个乖张暴戾的人,最喜欢搞株连这一套!我们这些贵族手底下的兵,也只是想混口饭吃,谁都不容易,上有老下有小都要养,不按伯爵说的干,别说饭,命都没了。”
这一番话说的麦瑟直接没脾气了,他当然也明白,这些人说得难听点就是“狗腿”,专门给人干脏活累活的,对他们发脾气也没用,他们对那些贵族来说,只是服从命令的工具人。
看着那吊死在树上的孩子,麦瑟的眼神里不禁带上了一抹遗憾,如果可以的话,他很想将这个孩子,带回到布拉格希尔去,来为血魔学派增添新血。
不过现在也只能是想想了。
“你们的事情干完了,那就回去吧,我来给他们收尸,免得变得亡灵害人,吊死鬼可不容易收拾……”麦瑟一边说着,一边举起巨剑,一刀划向空中,便将那两根绞索轻易斩断。
然后,麦瑟便直接将巨剑当铲子使,找了个周围没什么植被的空地,开始挖起了坑。
掘墓人的工作,他也没少干过,只不过,在有了命运之后,挖坑这种事也变得轻松了许多,虽然还是赶不上正经铲子,但破土比较容易了。
“如果有下辈子的话,争取生在富贵人家吧。”
当太阳从正当头滑落到西边时,麦瑟才终于处理好了这两具尸体的焚化,便将火焰赶紧熄灭,然后往坑里填土,将两人的骨灰深深埋起。
“然后……就该我了。”做完这一切之后,浑身疲累的麦瑟立刻伸了个长长的懒腰,肚子里的空虚感也让他颇为难受,便不在此地继续逗留,立刻拎着鬣狮鸡蜥的战利品,向着北边的伦都尔城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