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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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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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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一段我不愿提及的灰暗日子,戈登的声音中有一股非同寻常的蛊惑力量,指引着我释放压抑了十几年的怨恨与恐惧。

  y的消失变得不再重要,k的生死变得不再重要,我想毁掉自己的行动得到实施,我变得恶毒、任性,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无论我做什么都能得到戈登的支持,我还跟爱莎成了互相厌恶又互相支持的好朋友,戈登不在家的时候,我们一起吸毒、玩“真刀戳手心”、“俄罗斯轮盘赌”,一起把别人揍的头破血流,有一次,为了反击爱莎口中“小打小闹的兔子”,我把戈登合作伙伴的一个仓库放火烧了,爱莎对此非常生气,戈登听完爱莎的告状后却哈哈大笑,我朝爱莎耸耸肩,“现在谁是小白兔?”,我记得戈登后来把那个合作伙伴和他的下属一举干掉的时候,也是那种疯狂的笑声。

  取悦戈登变成了一件对我而言很重要的事,他像一个溺爱子女的长辈,我则像一个被宠坏了的坏小孩。

  印象中,戈登从来没有对我发过火,连大声责骂都没有,他会毫不犹豫的把烟灰缸砸到搞砸事情的下属头上,却不会骂我一句。事实上,戈登并不抽烟,我也没见过他吸毒,抽烟的是爱莎,我也抽烟,但是当我发现戈登不喜欢烟味时,我马上停止了这种行为。

  我失去了自我,成年以后,我第一次变成这幅模样。

  戈登经常不在,不在的时候我满脑子都是他,睡觉前想的是他,醒来想的也是他。我观察他喜欢什么,我模仿他的动作、表情、说话的声音,他要是今天提到了一个我不懂的名词,我会马上去了解这个名词的全部。

  我每天最期待的就是晚餐时间了,戈登大多数时候会出现,盛夏的傍晚,我们会坐到草坪上聊天、喝酒,戈登好像什么都懂,他谈法律的漏洞,秩序的荼毒,谈战争对我们的影响,谈科技、讲艺术,他会提出很多大胆新奇的想法,他没有是非观,没有道德感,他说无用阶级已经掉入消费主义陷阱,真正的掌权者在忙着永生,人类要么毁灭要么永生,但是只要人类没有毁灭就绝对不会停下追求永生的步伐。

  他说人类未来的阶级距离会分化到人和动物的距离,人如蝼蚁命如草芥会成为一个族群的现实,他们出生、成长到最美好的20岁,等待的他们的不过是,被高位者夺取躯体,移植思想记忆。这批人的存在就是为了高位者实现灵魂永生。无用阶级的需求不会推动世界向前,只有掌权者才会竭尽全力改变世界,得到他们想要的。新生物学和新物理学会进一步保证掌权者的利益。网络人和自然人的生存空间会被无止境压缩,仿生人和再生人会掌控大部分优良资源,包括地球和太空中。下一个价值数十亿美元的行业并非某种服务或产品,而是升级人类。

  我聚精会神的盯着戈登侃侃而谈的面庞,想把他说的每一个字都刻在脑海里,原来在我坐进观天,待在自己的小天地里,满足于三点一线生活的时候,时代已经远远的把我抛弃了,我从来没想过人类的命运这种问题。

  我打定主意要恨到骨子里的人,现在成了。

  我的大脑快速的运转起来,我从前一天晚上戈登离开以后就开始思考明天晚餐我要说什么话,做什么事情加深戈登对我的印象。和爱莎、戈登坐在一起,仅仅是安静的吃吃饭,聊聊天,我都觉得很开心,戈登一个赞赏的眼神能让我激动好几个小时,我甚至会嫉妒,嫉妒爱莎对戈登的了解,嫉妒戈登和爱莎之间有过那么多共同的记忆。

  有时候我会意识到这样卑微的自己恶心极了,但是我控制不了自己,我好像终于找到了活着的目标,终于可以弥补那段我耿耿于怀的遗憾了,理智彻底败给了情感。

  戈登渐渐和我父亲的身影重合,我甚至觉得他就是我父亲,那个救了我又抛弃我的父亲回来了。

  爱莎说总有一天,戈登会杀了我,能永远留在戈登身边的只有她。

  最开始我觉得她在骗我,后来我明白了,她说的对,戈登会杀了我。

  我开始期待戈登杀了我,我期待他杀了我之后,脸上露出悲伤、难过、怀念的神情,而不只是现在偶尔的浅笑、大多数时候疲倦的神情。为了得到他的一点点感情,我愿意杀了我自己。

  但是也仅此而已了。

  7月的一天,戈登早早的叫我起床,要我和他一起出城打猎。

  他准备了一些食物,拿了两瓶酒,一副我们要去野餐的阵仗。

  出城?只有我们两个人吗?会去很远的地方吗?

  我们开车来到一片树林,戈登从后车厢里拿出两把猎枪,他还给了我一把。

  在这里,远离城区,只有我和戈登,我手里拿着一把枪。我是有选择的呀,我可以开枪打倒他,逃走。

  戈登漫不经心的装上子弹,教我怎么开枪,他那么聪明,怎么会意识不到这件事,而且,朝他开枪,光是这个想法就足以令现在的我震惊。我马上屏蔽了脑袋里的不良信号,认真学起来。

  戈登穿一件灰色衬衫,蓝色牛仔裤,拿着枪的样子一点也不像个要去打猎的人。他看起来心情很好,向来紧皱的眉头舒展开来。脚步轻盈的向森林深处走去。

  他说如果我今天能打到一只猎物,就送我一件礼物。

  我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这件礼物心心念念的期待起来,仔细观察周围的情况。

  我发现远远的猎杀动物对我来说,并不难,难的是之后面对它们的尸体。我们在森林里呆了一整天,却只打到一只兔子,还是戈登握着我的手打到的。戈登沉浸于追捕猎物的快感中,我能看得到他眼中的势在必得,但他又是游刃有余的,他不着急开枪,他更想让动物惊慌失措的逃走。当我把自己代入其中时,我明白了,这不是因为他的仁慈,而是因为他享受那种“你的命是我给的”的残忍感觉,享受成神。

  一天下来,我左手拎着可怜的血淋淋的兔子尸体,右手拿着猎枪,我感觉兔子的血,正在从我的左手蔓延到全身,我浑身不舒服,和戈登单独出来的愉悦完全消失。我想埋掉兔子,我不想要礼物了。

  但是当戈登那充满蛊惑的声音在我耳边再次响起时,我闭上嘴乖乖跟他回家了。

  他说他不会强迫我做任何事,我不喜欢的话,可以拒绝。他只是想送我一件漂亮的礼物。说着就夺过我手中的兔子,扔掉,开始给我擦手。

  我怎么能让他失望呢?我怎么能那么想他呢?在经历了那么多以后,我终于遇到了一个真正把我当人对待的人,我应该珍惜,我应该遵从他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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