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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马如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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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时雨非非,夜色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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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记事起,我的生活就是如此。

  我从小至大一直是在这村子里生活,从来未出去过。在我看来,这世界上,最为疼爱我的人,就是父母,最重要的事,就是每天闲玩。最大的聚会,就是镇上的集会。而最漂亮的女孩儿,就是时雨。

  在我小时候,大概是五岁那年,我遇见了她。第一次看到时雨时,我就觉得,我应该把她娶回家。后来时雨也说,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她也觉得,我应该嫁给这个人。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吧。如此算来,我们应该算是青梅竹马吧。可是,第一次相聚时我们都还很小,想起来那是很模糊的记忆,况且相聚的时间只有一个月,一个月后,她就离开了。之后的十几年里,我再也没有见过她。我们俩都没想到的是,等到第二次见到她时,或者说我们再次相聚时,就是另外一种人生的开始了。

  老实说,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出去走一走,并且有一个喜欢的女孩陪着。我以为,这个村子就是一切,这里就是我的天地。直到有一天,我的父亲郑重的将我叫到跟前,说:“你今年多大了?”

  “十九”,我答说。

  “十九了……””父亲感慨到“好快,我十九的时候,江湖已经走了一遭了。你,也该出去历练一下。”

  我不知所以,问道:“去哪?”

  “外面,外面的世界”,父亲说。

  “目的地呢”,我问。

  “没有,云游四海,只是为了出去涨涨见识。”父亲说。

  “那,父亲有什么要交代的么”,我问。

  “不要做坏事,凡事思后而定,只有这一条。”父亲说。

  嗯,我点点头。

  “那,什么时候走”我问。

  “现在,现在还不晚。”父亲说。

  “现在即将晚上了。”我说。

  “凡事总有第一次,你是个男子汉,只要你想,就应该去做。不要拖拖拉拉,你要记住,你可以慢,但不能懒。”父亲说。

  “嗯,那我收拾一下就出发。”我说到。父亲满意的点点头。

  对于外面的世界,我并没有特别向往,也没有特别抗拒,对于这样的安排,我也没觉得奇怪,也许从小时候起,我就习惯了这样的方式,学会了顺其自然。

  收拾东西很快,男孩子出门本就不需要太多东西。即将离开,向父母告别。开始走向那个未知又好奇的未来。

  “收拾好了?”父亲问。

  “嗯。”我说。

  “家里面没有什么可以给你的,只有这把剑,我出游的时候,戴的就是它,现在你拿着吧”,父亲说。

  “嗯”,接过剑,准备离开,回头看看一向寡言的母亲,始终没有说一句话,只是眼神里能看出她在对我说,去吧。趁着夕阳,我开始向远方走。

  “你没告诉他为什么”,阳光下,母亲问父亲。

  “他没问,也许不知道才更好。”父亲说。

  “别人家的男丁弱冠之年都娶妻生子,开始过安生日子,他……这才刚开始”,母亲说。

  “你知道,他不一样。况且,他已经长大了。”父亲说。母亲抬目远望,没有说话。

  “然儿会去哪?”母亲问。

  “我不知道,不过这一切都有定数。”父亲说。

  离开了熟悉的地方,似乎并没有什么感觉。对于走夜路,我倒是挺喜欢的,应该算是个怪癖,尤其在这圆月亮空的好夜晚,更是高兴的加快了脚程。走到深夜时,环境已然陌生的很了。恍惚间,我已然走到了一条大路上,这条大路是东西走向,我想到的唯一问题就是,该去哪?虽然我没有出过村子,不过听人说过,顺着这条大路,向东走,可以直到海边,向西走可以去到京城。

  帝都,很重要的又很陌生的地方,对于小民而言,那只是个名字,如雷贯耳,但好像和生活没什么关系。

  对于选择,我一向只有一个解决办法,那就是拋铜板,拿出铜板,抛向天空,心里默念着“正西反东”,最后十分愉快的决定,去长安。我对这个结果很满意,因为冥冥之中,我也觉得,我应该向长安走,虽然不知道为什么。

  如果时间很重要,那么所有人都应该抓紧做事。不过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时间显然不是很重要,因为我不知道抓紧时间的目的是什么,并且如果在倒霉的状态下,动不如静。走夜路的情况就是可能需要白天睡觉,于是在大路旁的一个树洞里,我度过了凌晨第一觉。近午醒来却发现,新换上的鞋却不见了,那是为着出门新换上的,是丢是偷,我也不知道,总之不见了。这,给了我这个初出茅庐的人第一个教训,该把生物钟调到正常状态,并且,出门在外,提高警惕。但,第二天,我的银子又被偷了,那是出门时家里给的五两盘缠,如今只剩下几钱散碎银子和铜钱因不重要放的不引人注目还在。之后,去吃饭又被大坑了一笔,总之,不顺的很,而且,防不胜防,出来时的劲头渐渐被这现实消磨殆尽。

  向西走了几天,终于到达了季州城。从前朝开始,这里就是一个重镇。军事要塞,交通要道,这两个作用就足以让人不得不留意它。本朝更是很重视这个地方,北边的十三个重镇中,它是其中之一。所以虽然季州城不大,但却很是繁荣。

  季州城依山而建,可以说就在山坡上,这样有个好处,山洪暴雨从来都不会影响它。所以走在季州城的中心大道上,往北看可以看到北城门,往南看又可以看到南城楼,也算是很奇特的一件事。一般的城都是井字型,所有的街道都是方方块块的,但季州城除了连接东西南北四个城门的两条主街是十字形的直路,其他的都是交错的,具有明显的军事防御色彩。

  进了城,随便逛了逛,实在没什么好做的,想起来身上没几两银子,只好找个偏僻省钱的客栈先住下,然后伺机出门转转,找个合适的活计营生,在季州停一停。

  七拐八绕,终于找到了一个隐蔽的客栈,不算破,但装饰简朴,每日只须五十文。走进客栈,便看到侧面是柜台,只有两三人宽的过道通到里面的客房,虽然狭小,但还算干净。一个二八年华的姑娘在柜台里面收拾着东西,她未抬头看我一眼,但她显然知道我的到来。我也很难看到她的正脸,不过给人的感觉虽然不是美若天仙的胚子,但也算个清纯美丽的姑娘。

  “住店”我看着她的背影说到。

  “每日五十文,押金一百,客官想住几天?”她麻利的收拾着东西,却并未回头看我一眼。

  对于住多久这个问题,我也没有想过,因为没有目的才是我的人生常态。

  “我不知道,先住两日,不够再续。”我答到说。

  “好的,客官我在忙,里面丁字号房,麻烦把钱和押金放柜台上。有需要叫我就好。烛火和东西在那边。”她说。

  我看到了柜台左侧摆放着烛火,点明一只,也不用再问她,转身去入客房。虽然过道有些窄小,但房间尚可,五十文可算实惠,如今就连大车铺,恐怕也要三十文了。左右看看,房间还算敞亮,侧面有窗,打开一看,背面原来是一条小巷,左边是封死的,右边倒有段距离,不知通向哪里。

  连日几天的赶路,虽然不至于累,但也不得休息,有个地方可以停留片刻,也还不错。傍晚间,收拾停当了东西,休息不错了精神,准备去吃个饭。这样便宜的客栈,一般来说是不管饭的。走出门,发现柜台店家换成了一位中年男子,个头细挑,还算精神,看我出来,知道我是客人,微微向我一笑,我微微侧身点点头,算是回了一礼,便出门去了。

  季州城的夜市倒是热闹,比白天人还要多。自唐开始,城禁日开,至后来夜市也越来越繁荣,到本朝,就连小小县城的夜市也能有些看头,这季州城如此也就不觉得奇怪了。

  我左右闲逛着,在一个小巷子入口处看到一处地摊摆放着陶瓷小偶状的铃铛,对于这些小玩意儿,我其实倒是很喜欢的,纵然囊中羞涩,一是喜欢,二来也花不了多少钱,便伏下身来看一看,竟然甚为精致。

  “这个多少钱”我问道。

  “五文钱”,那人答道。不过听声音却是很耳熟的感觉,于是抬头一看,原来是一位姑娘。姑娘身着白衣,头戴银钗,额前头穗显得格外惹人喜爱,尤其是那如弯月般迷人的眼眸,让人看过之后就再也忘不了的感觉,虽然不算仙女,但却别有一番气质态度让人眼神移不开来。

  “这个陶玩偶,我要了。”我放下钱,起身离开。

  突然间一个衙役狂奔而过,我未注意到,刚起身就被撞翻出去,那个官差撞到我,因为反向力也被弹了出去,而我正好撞到了那个姑娘。姑娘被我一下子撞弹在地上。只听那个姑娘一声惊呼,歪到了脚踝。我起身一看,忙说抱歉,情急之下急忙观察一番,看到并未伤到骨头,没有大碍,这才放心。但殊不知这番举动,在别人眼里已是亲昵之举。

  刚刚放下心来,不想这时,撞人的衙役却走过来一把抓住我道:“你这个刁民,拦阻官差,把大爷碰倒在地,妨碍了公务,耽误了大事,你吃罪的起么?”

  “是你撞的我好么”我答道。

  “你还敢顶嘴,信不信抓了你,让你吃了苦头,涨涨记性。”那官差气势汹汹的说道。

  “我……”我刚想说话,只见一个中年男子突然出现拦住我抢先说道:“官爷官爷,是小民的错,还望官爷不要计较,这些权当赔罪,还望官爷海涵,官爷公务在身,不值当的在此与这小民纠缠不清,耽误大事”。说着拿出一些银子不经意的塞给了那个官差,官差见此情景,又因为真的有急事,也不愿意再说什么,只狠狠说道下次注意点,就匆忙离开了。

  官差走后,围观众人也瞬间散了,那速度颇有恍惚的感觉。

  “多谢。”我抚抚身,对那位中年男子谢道。

  “不必客气。”那人笑道。我一抬头,突然想到说:“你……是客栈老板?”

  “嗯?”老板也是一愣,不过片刻,便道:“原来是客官,有缘有缘,哈哈哈”说完便笑了起来。

  “嗯,是缘分,不知道老板来做什么?”我问到。

  “来找小女回家。”老板说。

  “小女?你是说白天的那个姑娘?”我问。

  “嗯,对,就是她。”老板答道。

  “嗯,她在哪?找到么?”我问。

  “嗯……,她在?你后面。”老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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