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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方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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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十五章领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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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明辉让吴秀岩不要再怨碧瑶。三人之中,只有他是最了解这里情况的,他知道鬼方是怎么一回事,其余二人对这里了解还是白纸一张。

  “除了这身衣服,奴隶可还有其他凭证?”但他在为他们目前的身份忧愁。他问碧瑶。

  “有丹书。”

  “是什么样的?”既是被冒名抓来,三人定没有奴籍。

  “用朱砂写的。”

  吴秀岩对自己马上成为奴隶心中还是几分抵触,她既恐又惧。“既是如此,你何必跟我们一同来,做庶人又不用被买卖。”

  “虽是奴隶,但这里户籍盘查严格,如果我不一同来,公子便会被当成蛮夷。这里的户籍皆用经过药物处理的黄色的木牍,也称黄籍。首先,在黄籍上要登记每个民户成员的名字和他们在家庭中的地位。刚刚在领事林入口,我便登记了身份,分别是哥哥姐姐。父母皆亡。”

  三人都做吃惊状,都没想到这个年经比自己还小的丫头片子,竟能深思熟虑地一人完成这些事情。分开时,蒋明辉让碧瑶照顾好林恩和吴秀岩。

  动荡终于结束,逃跑的奴隶都各回其主人那里,不听令的直接被主人杀死。还有一些没有奴籍的流民,全被送到了冯府的领事林中,因冯府分得奴隶最多,异况也多,冯府成为邓汉炎重点镇守片区。

  领事林因在守阳山阴面,产玉,又因其在阴面,故称南阳玉,冯府每年是鬼方国的纳税大户。每年开采集中期是五到九月,沙尘特别大。因矿区有毒气,开采时也很容易死人。领事林管理严格,有专管这些做工人的奴隶总工官,总工官之下,还会有各业的分工官。负责管理开采的“采正”,专门管制造玉器的“匠师”,管理工具的“具正”。女奴有些也有分配到外边做工,采桑养蚕的就叫做蚕妾,而做纺织或其他女红的就叫做工妾。男奴隶做开采和搬运,一部分是打柴割草樵苏,供给领事林粮食。此外还有马驾,养马和管厩。女奴则做些洗衣煮饭,采桑织丝之活,少部分运气好手艺好的会做些女红。新进的女奴也要做割草的活。总而言之,这里的管理很完善,你想逃跑或者溜走几乎是不可能的。四周都有大大小小的侍卫在把守,监工的头头像死了娘亲似的,总是对那些看不顺眼或者想偷懒的人大喊大叫的。

  白天时,林恩一边跟碧瑶聊着鬼方的风土人情,一边仍想寻机逃走,还顺便和碧瑶将吴秀岩的那份工也做了,有了林恩和碧瑶为她分担,吴秀岩成了甩手掌柜,生活在奴隶群中,俨然成了自由的奴隶主。她有了时间后并不安分,经常与其他奴隶发生争吵,林恩怕她太出头,会引起监工的关注,劝她多忍让一些,这一劝,吴秀岩反倒觉得是林恩小气。

  “你们现在就觉得是我拖累了你们,就帮我做了几天的工,现在反倒都站到我头上说话了。”吴秀岩委屈地哭了起来。

  “秀岩你误会了,我们没有那个意思,毕竟我们还有事情要做,低调一点儿,才不会引起大家的注意。”林恩好心帮忙,到最后却与吴秀岩也生了嫌隙。

  为了照顾吴秀岩,林恩将三个人的活都揽到了自己身上,让碧瑶跟在吴秀岩身上,吴秀岩并不领这份情,反倒觉得是林恩故意想在蒋明辉面前表现自己的能干、识大体。她也不甘心落于人后,设计师出身的吴秀岩有一双巧手,凭一手出众的女红,脱离脏乱差的女奴群,攀了高枝后嫌碧瑶是拖累,将她打发回林恩身边。

  吴秀岩的优越感也是从这个时间滋长的。她有了更多的自由走动的时间,而且,经常帮上级跑跑腿,瞬间成了有见识的人。她经常借给矿区男工送茶水之际,与蒋明辉攀谈。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吴秀岩的野心增长,矜持减少了。竟在矿山旁边调戏了蒋明辉,将蒋明辉吓得措手不及,他正在思索着这几日收集周边地形图。从这个角度看蒋明辉的侧颜,轮廓分明,有一种干净的气质,他走在哪里,都能鹤立鸡群,即使这样远远看着,吴秀岩都能因为喜欢这样一个人而心中充满优越感,这种自信来自蒋明辉的长相,气质温润,五官精致,有着一幅健美的身材,六块腹肌即使被灰色罩衣遮住,现在被汗水一湿,尤为明显。这一切组合在一起,可用完美来形容他,也正得益于先天的姣好面容,这大概是让吴秀岩对他一见钟情的原因吧。这几日的相处,让她对蒋明辉生出了病态的迷恋,她甚至想,日后一定要嫁给蒋明辉。

  年仅二十三岁的吴秀岩没有失去过什么,她并不懂什么叫失去,所以也就无从谈何珍惜,或许可以称为“自我”,并且,她有一个毛病,对于自己稍微有些喜欢的东西,她一定会想办法去得到。蒋明辉却将她的性格摸透了,她对自己并非爱情,只是迷恋,一旦得到,她就会觉得厌烦,因为她把他想象太完美,而现实跟想象之间总是差了一步距离,所以,得到之后,她会拼命想甩掉。她是喜新厌旧的,这种心态就像年少的时候,以为自己会对曾经喜爱的事物永远都抱有最大的热忱,对自己喜爱的某样食物永远都有吃不厌的心态。时光的流驶,终于有一天发现,那只不过是一件陈旧的极普通的饰品,犹如在你吃饱之后再去想最爱的食物,会有一种泥土味,觉得它并不那么诱人。这就是时间的副作用,它会改变一切,包括那些不为人知的心态。

  “你饿了吧,我帮你拿了点吃的。”蒋明辉伸手去接,吴秀岩的手却缩了回去。“你手脏,我喂给你吃。”吴秀岩咽了咽口水,等着蒋明辉张嘴。

  “我不饿,你吃吧。” 蒋明辉白皙的皮肤变成了淡粉色,害羞地低头看地面,不敢看吴秀岩像火一样热情的眼神。

  见蒋明辉脸有羞色,吴秀岩胆子反而壮了。她迫不及待地抱住他,想去吻他的嘴唇和脸颊,蒋明辉用力将她推开,而吴秀岩越挫越勇,反而将衣服解开了。

  “你这是在做什么?”蒋明辉毕竟久经情场,这种大场面并不陌生,脸上的惊诧很快就被平静覆盖住了,他冷冷地看着吴秀岩。

  “我想成为你的人。”吴秀岩毫不掩饰,她觉得所有的东西都要靠争取,爱情更是要主动才会有选择权。

  “成为我的人有那么重要吗?”蒋明辉的嘴角掠过一丝浅浅地冷笑,所有人都在想从这里离开,而吴秀岩反倒奋斗起人生大事来了,他表情沉重地看着吴秀岩的脸,想要打消吴秀岩对自己的念头,蒋明辉深知吴秀岩的性格,她是喜欢被肯定的人。“要想成为我的人很简单。”

  “怎么简单?”

  蒋明辉一步一步慢慢靠近她,他的手指点过她的肩膀时,吴秀岩全身有一种电流通过的快感。他的眼睛笑成一条狭长的缝隙,脸上多了几分不屑的神色,他将嘴巴移动她的耳边,轻轻地呼了一口气。“只要我想要。”

  这句话似乎将吴秀岩泼了一头冷水。她高涨的热情一下子没了,整个人怒视着蒋明辉。这句话比任何一句用来拒绝表白的话语都要伤人。

  “你难道不喜欢我吗?男人不是看着女人就会想到上床?”吴秀岩不死心。继续质问着蒋明辉。

  “是的,像我这样的男人尤其是,所以,我总是会想到很多跟我上过床的女人。”蒋明辉也从来不否认,照单全收。蒋明辉的优点是,遇到问题都能迎刃而解,他的缺点就是,你很难分得清他哪一句话是真的。他收起脸上的笑意,认真回答吴秀岩的问题。他认真起来有点严肃,正是这股严肃让他看起来诚实可信。他的心反而虚了,在砰砰乱跳,他希望林恩不要听到这些话。与林恩相比,吴秀岩无疑聪明,但是作为女人,还是笨一点好,笨女人,集千万种风情于一身,即使做个傻瓜,也会是最幸福的傻瓜。既美又笨则是最好,美丽笨女人,女人当中的最高境界。女人,可以可爱一点,可以美丽一点,可以风情一点,但不要聪明。太聪明的女人,往往是最累的。太聪明,把所有的东西都看穿了,把所有的世故都摸透了,生活也就从小资情调变成了柴米油盐。你可以是女强人,但不要把整个人生看透。人生是一本太厚的书,像圣经一样,即使是牧师,也都要站在它的脚底下。聪明的女人,是牛奶,只有女人才会羡慕她的美白。而这一幕恰恰被路过的碧瑶看到了。

  吴秀岩被蒋明辉拒绝后,心灰意冷,连女红活也不做了,重新回到林恩身旁,她知道蒋明辉有一部分心思在林恩身上。一个人时,眼泪会不停地涌出来,她自己都止不住。生活就是无数个片段在不停拼接的半成品,而每一个时间片段都会有一个感情的支撑点,当这个点不存在时,人便会像空气一样漂浮着,什么都不爱。她记得蒋明辉第一次见她时说的话“原来是个美女啊。还是个气质美女。”她想让蒋明辉后悔,而让男人后悔的方法只有一个,过得精致,过得精彩。他自然会回过头来寻你。她想到了进乐舞团,询问过几次碧瑶,关于乐舞团的事情,做女红的空隙,她经常会将自己遗忘多年的舞蹈功底拿出来练习两下。有一次被林恩看到,林恩在旁边叫好,特别羡慕会跳舞的女生,她赞扬吴秀岩,白富美就是不一样,气质独特,兴趣广泛,总是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吴秀岩一幅高高在上的表情,像个公主一样,接受林恩的赞美。女奴中的风气也变了,不断攀比,不断贬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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