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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天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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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一章三逆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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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蜀郡,琅琊山。

  在阴雨的天气里,山峦在细雨中迷蒙一片,雨虽下得稀疏,但是风却劲吹不停,白锦无纹香烂漫,玉树琼葩堆雪,人间二月,最是梨花烂漫时,然回头顾盼来处,潇潇冷雨从天空洒落在漠漠平林上,经过一番雨洗的山景,分外寒凉清朗,凄凉的晨风一阵紧似一阵,卷起漫山梨花,如暮天下起了一场大雪,空山沉沉,愁绪浩荡。

  细看下,疏影横斜中一抹清影伴着儒风匆匆掠过,形相清癯,丰姿隽爽,一身墨色文衫已经被烟雨浸透,贴着白杨似清逸挺拔的身躯流泻而下,吞吐着悠悠清意。他脚步匆忙,没留神,头发叫树枝从玉冠里刮下来一缕,散在他清朗的脸颊边,在轻风细雨里微微摇曳着,衬出他眼里十里惊涛,跌宕不息。

  伍思昭忆起自己离家的那日,天空也是飘着这样的绵绵细雨,他去向父母辞行时,经过一株老槐树,一片叶子不偏不倚落进他的掌心,他不知为何,就对那片叶子生出无限怜惜,握在手里,轻轻的捏着,没舍得扔掉。

  父母的房门紧闭着,离别就这样隔着一扇冰冷的门进行。

  “父亲,娘,昭儿走了”他说。

  伍真低沉的嗓音穿过门传出,只有简短的两个字“去吧。”

  这一去蜀郡路途遥远,千里烟波渺茫,天涯海角,此去经年啊。但父亲最后说的话就只是“去吧。”伍思昭抬头望进天空,只见早晨的云雾笼罩着南天,深厚广阔,不知尽头

  母亲的哭声突然响起来,歇斯底里,传进他的耳朵里,像钢针在一针针往心里扎,扎进去后还不就此罢休,横着划拉,把他的心撕成碎片。“娘......”

  “昭儿,莫问前程,但行脚下路。快去吧。”伍真催促到。

  那年伍思昭十一岁,作为平津侯伍真的长子,他本该在万千宠爱中长大,然而因为一个过路老道的几句谶语,他的父亲便要以近乎流放的形式将他送到千里之外的琅琊山,二十年间,不可相见。

  那老道说,他天生反骨,乃三逆之子,异日将会逆父,逆君,逆国,大梁山河将因他血染千里,天下百姓将因他伏尸百万。

  解救的唯一法子是他的前半生万不可与权利沾染半分,如此,位高权重的平津侯伍真,虽为他的生父,也成了不可相见之人。

  不怪世人都以为伍真无子,伍思昭山居蜀郡十三载,岭外音书断,经冬复历春,就连他自己也渐渐忘了自己是平津侯府之子。

  可当靖侯府被抄的消息传来,当头一记棒喝,伍思昭大梦惊醒,血脉之亲,只会被时间越煮越浓,又那里真的淡的了。

  山雨初霁,晨曦渐渐地染红了群山,老夫子坐在一棵古松下,察觉到熟悉的脚步声,目光微转看着伍思昭走上前来“湛卿,你来了。”

  伍思昭走到他旁边,平复了一下喘息,肃立身体行礼“老师,学生不肖,是来辞别的。”

  “老夫知道。”老夫子和蔼的点点头,端详了他片刻,转而将目光递向面前铺开的纸笔“别时容易见时难,你我师徒十余载,走之前,留个字给为师作,到底算个念想。”

  亲人宗族困于囹圄,伍思昭之心早已飞回千里之外的京都江陵,对于眼前的离别,还未曾多想,听了老夫子的话,才被勾起无限离别之意,想起老夫子多年拳拳爱护之情,鼻尖微微酸了。“老师,学生他日还会回还的......”

  “人间风云,变幻无常,一旦陷入其中,许多事就不是你所能掌控的了,顺其自然吧,能否回来,不必强求,再见与否,皆看缘分,湛卿,不必为此忧怀,来,写下你此刻心头所想之字。”按下心头的感伤,伍思昭提起笔,陷入沉思,蘸饱了墨汁的毛笔笔尖,墨汁一滴接一滴,有条不紊的下坠,就像时间的流逝,缓慢但却不会停息,落在素白的绢笺上即刻晕开成一团团绵柔的淡云,像极了他身上润湿的衣衫皱起的褶子。

  老夫子耐心的等着,微风吹拂,他银白的胡须和松叶一同摇曳起来,耀起一片月华之辉。过了些时候,伍思召推动笔杆,落笔写出一个“道”字,墨色线条苍劲有力,如山峦之脉,蜿蜒雄壮,张开天高地阔的气势,尺素之上顿起云烟。

  一个意味深远的笑容在老夫子脸上绽开,他捋着胡须,笑容里藏着几分激动“去吧。”

  伍思昭原以为老师会先点评一下他写的字。“老师,这字?”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他点评的不是字,却是人。有匪君子,才比麒麟,麒麟者,仁兽也,主太平,佑苍生,负天命而出,出则风云改道,天下必有大变。老夫子一语成谶,而伍思昭还不知道自己之于天下将有多重的分量。老夫子低沉淳厚的嗓音缓缓响起,拨动着琅琊山的花花草草,也拨动着伍思昭的心弦,这声音蕴含着一种说不出但可以被感觉到的博大智慧,那嗓音中的力量仿佛是在书写某种不可违抗的宿命。他接着说“履道坦坦,幽人贞吉。今日有雨,山路泥泞,道虽难行,但贵在草木清华,风景绮丽,宜远游。你,这便下山去吧!”

  大弟子扶风在萋萋芳草中送走师弟,回来后不禁追问,“老师,命卦上说师弟为三逆之子,伍大人也嘱咐我们要将他留在琅琊山二十载,如今二十之期未满,就此放他下山,是否会有不妥?”

  老夫子听了,朗朗道“错了,错了。”

  “错了?老师是说放师弟离开是错的吗,弟子这就去把师弟追回。”

  “不,是命卦错了,不是三逆,是四逆!”何为三逆之子,其一逆父,其二逆君,其三逆国,这三逆已经是大逆不道了,竟然还有第四逆。大弟子瞪圆了眼。“还有一逆?”

  “第四逆,逆天命。”三个字,掷地有声。

  “老师此话怎讲?”老夫子将墨迹已经干了的纸张小心翼翼的卷起来,收进袖中,没有回答大徒弟的问话,头靠在古松的枝干上,深邃的目光穿透云霄。“该是这天下要乱的时候,谁也拦不了,该是这天下要平的时候,又有谁乱得了!”

  早春二月,中原山河已转换成清浅的绿色,南邙大地仍是一片无边无际的白银。白雪从黎明飘到傍晚,又从傍晚飘到黎明,声势浩荡,铺天盖地,人走在雪地里,仿若坠进尘暴,只是睁开眼,也成了一件不易的事。这大概是这个冬天南邙岭的最后一场雪,所以下得格外酣畅淋漓。

  天未拂晓,东南半边天刚现出点鱼肚色,星星已隐去许多,暗蓝色的天空只剩下几点淡淡的光晕,片刻过后,连这些光晕也全然消失,黑色更淡,蓝色更明,干干净净的天,只东方有半圈红影。红影越来越明,越来越亮,平乐城十里巍峨城墙,全笼罩在光辉之下,但并非单一的紫红色,远近高矮处,光与影交替变化,颜色也有了深浅浓淡的替换,缤纷绚丽。

  群山寂寂,到处都是静荡荡的。

  然而晌午不到,一道闪电将天穹劈开一条裂缝,人们在最猝不及防之时看到了最不可解得的破灭。沐氏爷孙被抓的消息传遍全城,紧接而来的是古华一家惨死的噩耗。一道惊雷在人们头顶炸响,轰,如果有一天,天真的塌了,那么天坍塌的声响也并不会有这两条消息在南邙居民心头引起的回响要大。

  古华,这是一个曾经一手托起半个大梁王朝的人,梁建平初年,胡夏国大举来犯,出其不意的偷袭使朝廷十万戍边将士溃不成军,胡夏军踏过雁渡关,长驱直入,一路攻城拔寨,势如破竹,所过之城,尸骨堆积如山,鲜血没及脚踝。

  大势将去之际,古华阵前自荐,临危受命,半月退敌于百里之外,而后十年征战,了却君王天下事。

  这个名字之前可以被加诸任何一个赞誉词,但平乐城的人现在一个也想不出来。

  沐千农,这个名字前也可以加诸上众多赞誉词,他是享誉天下的神医,有“生死人,肉白骨”之称,更难得的是名声赫赫,却平易近人,逢伤必治。他来南邙岭行医数十年,城中的老人无不是嗅着木石医馆的药香老去的,城中的年轻人无不是嗅着木石医馆的药香长大的,南邙没有一个人不认识他,认识他的人没有一个不由衷的尊重他。

  但现在平乐城人也同样想不出那怕一个赞誉他的词汇。

  古华和沐千农同是南邙的英雄,现在一个英雄却被另一个英雄所谋害,一下子两个英雄都失去了。

  全城恸哭,哭声直上干云霄,如受伤的狼群在夜里哀嚎。

  沈华英听闻哭声,猛地坐起,伤口受到撕扯,传来一阵刺痛。沈华英是镇北台大将军沈烆的侄女,从小在军营长大,养了一身飒爽英气,军中呼其为沈都尉。

  梁没有女子为官的先例,她的官名是有名无实,或许说是有实无名。四年前,前来考核军绩的都尉于沙场初见沈华英,二八年华的女子桌然挺立于三千铁甲男儿之中,自有一番飒爽英气,不被森森铠甲所吞没,惊叹之余,玩笑说沈华英若能武斗胜了他的副官,就把都尉一职让于她,结果,真让沈华英博了个都尉的称号。

  充斥两耳的哭声听来格外凄切,她悬起一颗心咬牙把自己挪下床,出门便看到叶致函站在对面院门前黯然神伤,人看上去僵愣愣的。

  “叶先生。”叶致函看到沈华英,忙穿过巷子向她走去,黑面布靴踏碎一地如银白雪,竹青色棉袍拂过地面,咻咻轻响,难掩底下一把清雅峻拔君子骨。距离近了,叶致函脸上的悲痛在沈英男眼里越显清晰,那种沉重的情绪已经将他的眉毛拧作了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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