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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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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骨髓母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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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几天的实验,秀秀在得知主人已经下了飞机正往别墅而来时,停止了实验,给阿索重新做了手术,使他恢复神智。

  但阿索已经变成白痴,茫然地看着四周,看向秀秀,然后盯着秀秀膨起的胸部,像个婴儿一样作着吸吮地动作。

  “呵呵,这玩意儿是假的,没奶给你吃。”秀秀轻轻一笑:“等我大大来,让他喂你。”

  朱天赐回到家,让江素心在客厅休息,他则来到密室。

  自动门打开,朱天赐看到秀秀凄惨的样子,吃了一惊:“秀秀,你怎么伤成这样?”

  秀秀急忙转头,将半边尚完整的脸对着主人:“我没事,修修就好了。”

  朱天赐又好笑又心痛,倒不是怕花钱,在他心里,早就将秀秀当成亲人,说是女儿,其实更像妹妹,伤成这样,心里着实难受。

  他看向地上五花大绑的皮包骨,吃了一惊:“这是什么东西?”

  秀秀像个淑女一样恭敬地答道:“大大,他说自己叫阿索,受了伤逃到这里。”

  “阿索?”朱天赐猛地一惊,仔细地盯着皮包骨看了看,迟疑地问:“阿索前辈,真的是你吗?你这是怎么了?究竟发生了什么?”

  阿索看着他,露出委曲的神色,张开嘴开合了半天,才艰难地说了一个字:“饿!”

  朱天赐转头盯着秀秀,眉头紧锁,阿索变成这样,不可能只是饿的,一个白痴不可能把秀秀伤成这样,而秀秀把阿索给搞成白痴,下手狠绝,这就是他没给智能设置底线的恶果。

  他喝道:“秀秀,给他解开。”

  秀秀毫不迟疑,上前将结成密网的绳索几下解开,看起来挺复杂的网结,解起来倒容易,这绳艺很赞。

  然后她退到一边一动不动,要多乖有多乖。

  朱天赐看她的样子,没好气地道:“这就是你说的家里进的贼?他是贵客,是我的恩人!你怎么能把他弄成这样?”

  秀秀低着头,一声不响,像个乖宝宝。

  朱天赐叹了口气,他知道,根源上还是在自己,必须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否则秀秀会越来越无法无天,另外,他事先也想不到会有人敢闯进他的家里来,这事儿也不全是秀秀的错。

  他低下头:“阿索前辈,看你都瘦成这样,我去给你准备吃的。”

  复回头厉声道:“秀秀,跟我来!”

  出了密室,向客厅方向张望了一下,小声地道:“你先到书房去,等会儿我有事问你。”

  秀秀当下这种身上挂着肉条的独眼机械人样子实在有些恐怖,不适合见江素心,见他的新婚妻子。

  江素心没在客厅,她正在厨房做饭。

  尽管朱天赐向她坦白了变身的秘密,但她仍然保持着原来的习惯,不去主动触碰他的秘密,仍然像以前的习惯,不受邀请绝不进他的秘室。

  她一边切菜,一边皱着眉,厨房里怎么有一种焦糊的怪味?

  难道在他们离开的日子里,秀秀学着做饭,把肉烤焦了?

  焦味来自炉具,虽然经过清理,但仍然掩不住。

  “怎么了,心姐。”朱天赐走进来,从后面抱住她。

  虽然已经成婚,但他仍然喜欢这么称呼妻子。

  “没什么。”江素心不想说秀秀的坏话,“你就在外面等着,做好了我叫你。”

  “好。”朱天赐道:“这样,你先做着,我去买点肉食。”

  “行,你去。”江素心说着,心里有些奇怪,他们在回来的路上已经买了肉食,怎么还嫌不够?而且,天赐一向是喜欢吃素食的。

  但她也没多想,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呗,又不缺那点钱。

  不一会儿,朱天赐买了点海鲜回来,另外还拎了个大大的手提箱,他将海鲜给江素心去做,拎着手提箱进了密室。

  找开手提箱,里面装满了各种食物,鸡鸭鱼肉,还有一些饮料和糕点。

  阿索眼睛放光,拎起一只烤羊腿大啃起来。

  “阿索前辈,你慢用,我去教训秀秀。”朱天赐客气地道。

  阿索对他不闻不问,只顾大吃。

  朱天赐悄悄地离开,带上自动门。

  密室是由原来特设的隔音卡拉OK间改装,有单独的洗手间,不用担心阿索尿急。

  自动门有识别系统,但仅限于他和秀秀,一般都会自动开启和关闭,也可以手动。

  来到书房,见秀秀仍然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老老实实地站在墙角,朱天赐没好气地道:“你怎么能这么对我的客人呢!”

  秀秀一个字都不说,也不替自己辩白。

  朱天赐严厉地道:“以前是我没给你立下规矩,现在,你记住了,智能是人的智慧的延伸,你虽然是智能人,也要遵守人类的法律和规则,否则这个世界就不能容你,我也保不住你。”

  “是,大大。”秀秀虚心受教。

  朱天赐摇摇头,他不知道秀秀是真的明白了,还是作样子给他看,他慢慢地道:“别的人我不管,江素心是我的妻子,是对我最重要的人,也是你的主母,你要像保护我一样保护她,她如果死了,我活着也没什么意义,我会让你给她陪葬,你听明白了吗?”

  他担心秀秀将来对江素心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来,这种可能性并非完全没有,他必须事先警告秀秀。

  秀秀迅速抬头,一只眼睛和一个露出的摄像头对比强烈,又迅速低下,小声地道:“如果她自然老死呢?”

  “自然老死?”朱天赐一怔,随即怀疑秀秀又耍什么小伎俩,厉声道:“也一样!她死了,我也就失去了活下去的意义,那时,咱们一起从这个世界消失!”

  秀秀复又抬头:“我能让她拥有更长的奉命。”

  “什么?”朱天赐有些不明白。

  “根据我对大大的观察,我判断,大大因为变身能力,会有比普通人长得多的寿命。”

  “哦?”

  这事儿朱天赐也想过,但他并不确定,不过秀秀既然敢这么断定,那就几乎是事实,智能人的判断远比人更精确。

  “我不想死,我想一直陪着大大,所以,我想让主母也拥有变身能力,拥有与大大一样的寿命。”秀秀说得很快。

  “什么?”朱天赐又惊又喜,“你有办法?”

  “根据阿索的口供,他是把他的骨髓母细胞置入到你身内,才使你拥有了变身能力,只要把他的骨髓母细胞置入主母体内,她也会拥有你一样的变身能力。”

  “阿索的口供?”

  朱天赐陷入沉思,他明白了,秀秀对阿索进行了他难以想像的刑讯,然后把阿索搞成白痴,作为将她毁容的报复,她就象个小心眼的女人。

  他想了一会儿,朱天赐断然道:“好,怎么取他的骨髓母细胞?”

  只要能让妻子也拥有更长的寿命,他可以付出任何代价,如果阿索是清醒的,他可以向阿索讨要,或者用任何代价交换,如今阿索成了白痴,已经不用再征求意见,这样做虽然不道德,但也没别的办法。

  “我已经保留了他的骨髓母细胞。”秀秀立即说道。

  “什么。”朱天赐吃惊地道:“他的细胞离体不会崩解?”

  “不会。”秀秀肯定地道:“我把他分成了八块,他每一块都活得好好的,还能再重聚一起。”

  好残忍!

  朱天赐无语,他想像当时刑讯的场面,想想都不寒而粟。

  他也大概明白了,他的细胞离体,之所以会崩解,可能是因为他体内只有一个阿索的骨髓母细胞的缘故,而阿索作为第一代变身人,可能拥有许多这样的细胞,或者更高级的细胞,因此才能随意变身。

  想到了细胞崩解,就想到了自己的毒血,就想到了不能与妻子行夫妻之礼,如果妻子也拥有了变身能力,就不会再有这个问题,至少妻子也拥有了强大的恢复能力,绝不会被毒死。

  想到这里,朱天赐心中火热:“他的骨髓母细胞保存在哪里?快带我去!”

  这时,秀秀慢悠悠地道:“大大,虽然阿索说的可信度非常高,但还是有一定的危险性,最好还是作个测试,反正骨髓母细胞也不是一个。”

  朱天赐顿时一省,对呀,万一发生意外怎么办?

  可是,找人试验,这事儿他做不出来。

  秀秀适时地道:“不如趁此机会找一个死忠的追随者。”

  “死忠的追随者?”

  “你救下一个必死的人,让他把命卖给你。”

  用必死之人作实验,这倒是个好办法,至于卖不卖命倒无所谓,但要能保守住秘密。

  只是,上哪儿找这么一个人呢?

  朱天赐看着秀秀,有些无奈,想必秀秀都算计好了,他制造的这个智能人的能力在很多方面已经比他强,而且还有自己的小主意,这让他有些不安。

  妻子江素心现在还很年轻,这事儿不急,可以慢慢再说。

  这时,朱天赐想到了自己的老爹,不知老爹到哪里去了,如果能找到老爹,不管是不是冷冻起来,只要没死绝,就有可能救过来。

  但老爹去了什么地方没有一点可以参考的信息,到哪里去找?

  “天赐,开饭了。”传来江素心的声音。

  “就来。”朱天赐回道,看了一眼秀秀破烂的身体,“回头再给你修补。”

  秀秀站着一动不动,也不多话,看着主人离开,剩下地一只眼球眨啊眨,另一个摄像头不停地忽闪,仿佛偷了邻居家蜂蜜的小孩,在兴奋地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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