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使徒身死
祭文吟唱,是在歌颂和平嘛?
冰水沸腾,是使徒在发挥它的余热嘛?!
机器轰鸣,是天界文明在耀武扬威嘛?
这一切无关于生死,毕竟在思考的是一断臂膀,或者说是乌龟的前之右腿。它觉得这些声音应该有些吵,可它没了耳朵;它觉得这些耻辱应该让它的血沸腾,可它的血肉在被浮游生物啃食...它是伟大的使徒,不该被这些渺小的、卑微的联军击败。
它想离开这里,它还有一条臂膀,它可以。
随波逐流,匍匐前进。
营地,瘦弱少年在练习枪法,
武馆,青壮青年在切磋格斗,
教堂,信徒在祷告,
监狱,囚徒在哀嚎,
塔顶,一人在擦拭一把剑...这些不能使它驻足。
何年何月已不知,它来到格兰之林边缘的一个村庄。一群“稚童”在窝里斗。
四肢健全为何趴在地上?趴在地上的少年不敢说话!
周遭谩骂为何双手掩耳?几个稍大的青年趾高气扬!
遭此侮辱为何心房冰凉?地上的少年想用手撑起身来!
你叫什么名字?答道:王中兴!
树接云霞,怪石嶙峋,众多小镇点缀在格兰之森的轮廓上,浑然天成。
这片边陲地区是公国重镇艾尔文。
靠树吃树,千年来,发源于艾尔文地区的树屋建筑因贴近自然,行销各国,备受亲睐。
除了古风盎然树屋建筑,艾尔文地区的重工业铸造业,更是大有名气。得益于炉岩炭的低廉价格,艾尔文地区云集了公国各处的铸造师,在公国其他坊镇购买一件同款式的装备,品质毫厘之间,价格却相差了二三番,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多有天南海北的马队倒卖装备,挣口饭吃的,多是走大道运往公国,细水长流,押上身家性命,走山路小径再运往各国的军火贩子,自然是赌大赚大。
叮-噔-叮-叮,敲打声一浪高过一浪,而旁边的煮铁炉火,却大有衰竭气象。
“喂,小子,火要燃着眉毛了!”
“怎么会,我一直盯着呢!”听到林纳斯大叔的粗嗓门,王中兴回过神来,眼中再次有了焦距,看着火势不怎么旺,便随手扔进去几块炉岩碳。
“可不是嘛,盯着才烧眉毛呀!”林纳斯抹了把老山羊胡滴下的汗水,敲锤子的力道更加大了。
二人之间说话的兴致似乎淹没在火浪声去了,仅有间隔的敲打声添一丝生机。
“开矿干不来,伐木也没多大难处嘛。偏偏愿做这拾柴添火的小厮。”老林说罢便将铁器置入水槽中。
“老林呀,那天怎么一回事啊,我朝家走着呢!怎么就搁这成廉价劳动力了?”王中兴以一杆小枝条拨弄着火苗,幽幽问道。
“廉价!但不是劳动力。能不能清醒地认识你自己?!”老林瞧了眼无精打采的少年,改了风向,安慰道:“留的字条又不是没看见。打起精神来,当一天和尚还撞一天钟呢!”
起初,老林以为少女和少年是探险森林的小队员,深处遭了兽群,逃出来的,到镇上来补给治疗的。
少女当时只留下些许钱财和张字条,便匆匆走了。字条倒也清楚,说是王中兴惊扰了坐骑,被伤了些筋骨,至于用度,全包,因要赶赴行程,后续事宜二三月后自有妥善处理。落款4,还有联合学院新生的信印。
这等新生,这等小事,老林见得多了。转念想想,客观上也提高了附近小镇处理各种事端的水平嘛。
“说是三个月,三个月之后又三个月,快十个月了。生孩子也生出来了。”
老林听着王中兴又抱怨起来,斥道:“吃我的,住我的,还不给我出力!你还嫌长,我还嫌长呢!”
“得了吧!你前天喝大了都告诉我了,人家临走之前可给你留下两张大票子呢?我可一分都没见着!”
“嘿!掉钱眼里了?!搁着算账呢!卧在床上,口鼻溢血,可是咱老林给喂得汤药,那丫头给的钱可说不准是伙食费还是棺材钱呢?再者说了,咱可是实心实意给你谋了两份差事,是有点脏苦累,可你也没干两天不是?”
一番相处,王中兴更像个乡野山民,或者与当代文明脱节来形容更贴切一些,不知有公国帝国,老林只好猜测是失血过多,脑子短路了。
最令老林叹惋地是王中兴抡不了大锤,只能做这些添柴加炭的闲活。
没法榨取王中兴的剩余价值,只能继续剥削自己的血汗。
“还剩多少?”王中兴有些难为情地问道。
“略有盈余。”老林吱唔道。
王中兴眼光瞟了两眼自个,道:“我穿的这衣服?”
“你穿着的这马甲可是冰晶质地,可是我年轻时候出席晚宴的着装,便是这马甲配衬衫,红酒配电影,迷倒成片的少女名媛啊!啧啧啧!”老林擦了擦汗,接着吹嘘。
灰白的汗衫被搭在肩头当做抹布,满是尘土煤屑的青黑裤,王中兴感觉老林臭不要脸。
王中兴撩了一眼老林,又低头瞅了一眼自己身上的同款。
王中兴捏了捏衣角,问道:“衬衫呢?”
老林答非所问,“衬衫的价格是九磅十五便士。”
王中兴看了眼自己的九分裤,没敢看自己的草鞋!
烧一天的炭,少一天的叹!
明月,知了,树屋里。
王中兴呆坐在桌子旁,单手托腮,享受这难得的清风。
老林翻黄历时讲,现在是公国历五千三百年了,王中兴很吃惊,一个从未听闻的“公国”已经存在五千多年,而往日生活的小镇没有历法,王中兴更报不上国王帝皇名号,一时间两眼抹黑,他“来到”一个新的文明世界嘛?
唯一熟悉的还是森林的名称,难不成是格兰之森非常非常广阔,他们都是生活在边缘的山麓溪谷,一个在头,一个在尾,“老死不相往来”。可随着老林“显摆”的越多,王中兴意识到这站不住脚。
格兰森林之中,猫妖牛头怪众多,还有一种名叫“哥布林”的矮人,多袭扰村镇或卡要沿途的商队。北部还有过两个极具扩张性的帝国,前为佩鲁斯帝国,寿命极短却兼并过大陆,虽是化了土,但帝国秉性被后起的德洛斯帝国延续了下来,四处搞事。而王中兴所在的小镇与这些比起来,最多只是搞点窝里斗。
王中兴便又猜测自己是穿越了,他穿越到了千万年之后?他以前的村落可以被称为早期文明了?但这让他在老林面前显得有些怪诞。
也许那位肇事司机有消息,可故地重游是这类人办得事吗?
他又思念起父母,师长,如今安在?
无力感的脑袋最好的去处便是在桌子上打盹。
段段旅程自梦境中浮现出来。
自荒芜的村庄出现,不曾有方向,不觉有目的,亦感觉不到疲劳。
履过薄冰,踏过烈火。
雪崩之围,又滚如沸水
幽暗密林中盘旋,急等一缕光穿透遮天迷雾。
爬上云雾缭绕的城堡,却是从古墓中探出头来。
身体在腐朽复苏间演变...这是亲历的旅程吗?经历的真实吗?还是虚渺的梦境?三五天还是千万年了?
心不甘种种都是抽象的复杂的,尽力使这些物景重回亲切温暖。
“罗兰老师,您还在吗?”王中兴梦呓道,脑海里那身影和声音是他此时少有的慰藉。自相识时,从来都是。“我没忘记您,更记得您说的话。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便是认清生活的本质后依然热爱她!”
哪怕泪水对于脸颊来说是滚烫的,可王中兴不敢醒来,醒来便是空欢喜,不如长睡。
炉边恒是灼热,可抵不过家乡的温寒。
这些亲历的,王中兴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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