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高手对决
饭桌上的气氛有些怪异,至少秦风这么觉得。
左手边,邹宝驹和胡云两个老家伙谈笑风生,完全当桌上的两个小辈不存在,就着盐水鸭美滋滋地推杯换盏,好不快活。
右手边,那个叫宁脱兔的女子武夫,赤着一双莹白如玉的脚丫,盘坐在椅子上,甩开腮帮子,风卷残云,旁若无人。
只有秦风,浑身不自在,连菜都没有动几口。
直到先前上桌吃饭的时候,他才从邹老爷子看着自己笑眯眯的眼神里,觉察出一点味儿来。
自己刚到庭院里时,邹老爷子指使自己去厨房,把盐水鸭放冰箱里,明显是别有用心。
显然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早早就被邹宝驹和宁脱兔两人安排了。厨房里的那场架,从一开始就避无可避。
余光扫了一眼对着一盆仔姜兔肉大吃特吃的宁脱兔,香辣的仔姜兔肉,堆成小山的肉骨头,以及她衣服上那只抱着胡萝卜大嚼特嚼的可爱大白兔,三者相映成趣。
秦风心里有些感叹。
这么洒脱的女子,他也是第一次见。
一般而言,不说极为注重形象的女孩子,就连许多平日里邋遢到不行的大老爷们儿,在和别人相识不久的情况下,特别还是在同一桌上吃饭,也难免会显得局促。
这是正常人的心态。毕竟刚认识,难免会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以期给人留下一个好印象。
在这方面,宁脱兔显然不是正常人,一点没有给秦风留下一个细嚼慢咽的文静印象的觉悟,吃得那叫一个欢实。
但其实她的吃相也没有那么夸张。细看的话,其实还蛮赏心悦目的,毕竟底子在那摆着,天生丽质。
只是进食速度比较快,所以吃的就最多,给人一种风卷残云的印象,面前堆成一座小山的骨头,也在诉说这此女的凶猛。
一如其动手能力。
秦风低头喝了一口椰子鸡汤,掩饰自己的不自在,瞟了一眼自己外公和邹老爷子,发现两个老家伙还在做作地相谈甚欢,当即哭笑不得。
胡云那老家伙,在看到宁脱兔的瞬间,眼睛就亮了,然后拖着秦风就缩到角落嘀嘀咕咕起来。
倒不是老不羞,对年纪足够做他孙女的宁脱兔有什么不轨的想法。
单纯就是觉得,这么水灵的一棵白菜,跟我家野狐,绝配啊!!
你看看两人这名字,秦风、宁脱兔,狐狸天生就是逮兔子的,这还不是稳稳拿下?!
再看看两人这年纪,二十二,二十一,不多不少,只差一岁,天作之合!
再看看两人这性别……
嗯……
天作之合!!
而且人姑娘这手艺也是真不错!
四人吃的一桌子菜,全是她亲手操刀!
标准的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上得大床!
;这么好的姑娘,千万别错过了!
老家伙压着嗓子兴奋莫名,眼睛冒着贼光,让秦风莫名想起偷鸡的黄鼠狼。
大概在他眼里,这天下就没有自己外孙,或者说是秦有山的孙子,配不上的女子!
秦风自然不会被老家伙几句话就忽悠瘸了,相反,白眼都差点翻到了天上去。
他觉得胡云之所以能说出那样的话来,是因为没见识这姑奶奶昨晚在仓库的血腥手段,不然那些话打死他也绝对说不出口。
更不要说让他知道,他极为满意的女子,之前在厨房也是这么;亲手操刀,砍他外孙的。
自家外公动这个心思,秦风是能够理解的,但邹老爷子似乎也有撮合的意思,这就让他搞不懂了。
自己一个穷小子,何德何能?
难不成就因为自己昨晚救了宁脱兔一命?在你们的圈子里,这种情况是要以身相许的?
拜托!这都什么年代了?!
;你光喝汤,能喝饱啊?
右手边传来的声音有些瓮声瓮气。
秦风转头,看鼻孔里塞着两团白花花的卫生纸的宁脱兔,冷不丁想起玻璃门上那张;煎饼来,又忍不住有些想笑。
干咳一声,秦风扯了个稍显拙劣的谎:;先喝点汤,暖一下肠胃。
然后也终于开始动筷子。
宁脱兔;哦了一声,再次疾风骤雨地下筷。
秦风也夹了一块仔姜兔肉,口腔里顿时充斥着一股有些重的焦香味。
之前两人在厨房你来我回的,即便宁脱兔动手的瞬间,将火关到了最小,油锅里的姜蒜还是炸焦了。
不过还好没糊。
趁宁脱兔注意力都在吃上,秦风偷偷地打量起来。
这一次,才算真正看清这女子长什么样。
脸盘小巧且线条柔顺,下巴略尖,是少女的清减模样,两弯新月眉下是双鸳鸯眼,标准的眉清目秀。
更兼鼻若悬胆,唇如施脂,绝对是顶尖的美人。
宽松的短袖和工装裤,不仅不让她的美貌减分,反而有一种青春洋溢的元气,和她这个人莫名契合。
严格说来,这其实算是两人第二次见面,真正的初次见面,其实是在昨晚。
但昨晚的情况属实不是一点点的特殊……
思绪到了这里,秦风突然一愣。
这家伙该不是觉得,自己昨晚已经见识了她血腥暴力的一面,印象也不会在差到哪里去,所以就根本不屑掩饰了吧?
秦风摸了摸裤兜里的银针袋,回想起厨房里那场莫名其妙的架打完之后的场景。
当时的宁脱兔把自己从玻璃门上撕下来,说的第一句话是:
;不愧是行气境的高手……
说完,这洒脱的女子扯了一张厨房用纸,两手一搓,搓了俩纸团,当着秦风的面,直接塞进鼻孔里。
相当的飒爽英姿。
不过秦风当时的注意力全被她手里的细针吸引过去,并没有体会到其中的风情。
看到银针的瞬间,秦风就知道,自己暴露了。
其实想也知道,他的银针是从邹宝驹那儿得来的,而宁脱兔又和邹宝驹是一路人。
所以从一开始,他身份的暴露,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之前秦风觉得自己不一定会暴露,一是抱着侥幸心理;二则是对宁脱兔及其背后的势力太不了解。
他觉得自己是和那蝮蛇一起出手的,宁脱兔即便检查暴熊的尸体,注意力第一时间也会被那透骨钉吸引走,不一定会发现自己的银针。
就算发现,也不一定认识这东西,所以自己不一定会暴露。
可他却不知道,宁脱兔和邹宝驹背后是多么大的能量,那些负责扫尾的人,有多么专业。
即便当时宁脱兔没有发现那根银针,后面的;清洁工处理手尾的时候,也必然会发现。
再之后,他们背后那恐怖的信息部门,自然会把这根银针的来龙去脉查个水落石出。
甚至都不需要情报部门出手,所有的现场物件,只要送到邹宝驹面前,邹宝驹定然能轻易地认出那根银针。
那射出银针之人,到底是谁,自然不言而明。
所以说,秦风出手的那个瞬间,就已经注定了,他踏入了这趟浑水里来。
而且,旗帜鲜明地选择了阵营。
宁脱兔如此这番地,大致给秦风剖析了一遍后,他才明白自己之前的想法有多天真。
苦笑了一声,秦风很快就接受了现实,同时也回问了一句:;那个叫蝮蛇的家伙呢?被你们抓住了吗?
宁脱兔俏生生的下巴上,挂着一滴鲜艳的血液,摇头的时候被甩飞到白色的地板上。
秦风惊愕之后,便也了然理解。
既然对方有敢趟进这趟浑水来,自然有其自信。
自信从哪儿来?
背景和实力。
所以,没抓到,也是可以理解的。
秦风伸手想将银针回收,宁脱兔却突然缩回手,将银针在小指上缠了几圈,跟搓纸巾一样,将银针绞在了一起。
尾端的三缕细丝,恰好绞住针头,首尾相连。
一根银针就变成了一枚细细的尾戒。
做完这一切的宁脱兔得意地冲他扬扬拳头,摆明了没有要还他的意思。
秦风也就识趣地收回手去。
只是不知道她留着这根银针,有什么用?
秦风思维发散,眼睛不知不觉盯着宁脱兔手上的那枚银针尾戒,呆呆发愣。
这一幕落在胡云眼里,就有些怒其不争了!
从一开始,胡云的心思就不在和邹宝驹的酒局上,而是悄悄咪咪地关注秦风的举动,如今见他只会呆头呆脑地盯着姑娘的手看,气就不打一出来!
手上和邹宝驹又碰了一杯,借着酒杯;叮一声的响,胡云在桌子踩了秦风一脚。
后者吃疼,一个哆嗦,醒回神来。
;臭小子,你不是会点中医吗?一会儿给宁姑娘看看。胡云状似随意,实则异常生硬地挑起话题。
秦风偏头看着宁脱兔,一脸尴尬。
流鼻血而已,这能咋看?
胡云不知道,他和宁脱兔可是心知肚明,甚至邹老爷子肯定也猜得到,宁脱兔流鼻血这情况,自己才是罪魁祸首。
秦风不知道咋应对,宁脱兔却已经将两个纸团直接扯出来,丢进了垃圾桶内,冲胡云龇牙一笑:
;谢胡爷爷关心,已经没事儿了。
;那就好,那就好……胡云笑呵呵地点头,转脸就冲那不争气的外孙吹胡子瞪眼。
秦风懒得搭理,眼观鼻鼻观心,专心吃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