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他不叫浑小子,他叫沈光年
饭后,在小唯的提议下,他们决定一同去镇上的集市逛一逛。集市每年4月-10月开放,不是规定的时间,算是商人们久而久之自发形成的。
且因为每周仅一天的缘故,所以这个时候,也成为了镇上最热闹的一天。而今天,刚好是本年集市开放的第一天。几个从小便生活在朝阳镇的孩子自然不会错过,而诺乐,因为好奇,也同样充满期待。
集市的位置不算远,走路20分钟的时间大概就到了。向开阳继续延续一贯的作风,每每看到吃的就不自觉干巴巴的吞咽几下口水,只要是能入口的他一一不肯放过,但无奈只是过眼瘾,至于吃嘛,他摸了摸极为干瘪的口袋,余下不多的钱还要以照顾好小唯的生活为宗旨奉行,这一点他还是很有底线的。
向开阳抹下一把辛酸泪,肚子还很配合的咕噜咕噜叫了几声,那个糖葫芦,那个金丝面,那烧鸡……,统统和他无缘了。
“给……。”一串红彤彤的糖葫芦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向开阳心花怒放,伸手便接了过来,咬下一口山楂,支支吾吾道,“诺乐姐,你简直是神仙,不,是仙女,怎么就知道我想吃糖葫芦。”
“你什么不想吃啊?屎?”沈光年路过,冷冷的丢下一句,甩给他一个白眼后,便走开了。
“诺乐姐,快来。”不远处,小唯正拿着一件湖蓝色的连衣裙展示给她看,诺乐快步赶了过去,准备充当参谋。
沈光年盯着侧方几米远的向开阳,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向开阳如芒在背,口中的山楂变得越来越难以下咽,他凑到沈光年面前笑呵呵的问道,“光年哥,你吃么。”
沈光年紧锁着眉头,满脸痛惜的样子。
“开阳,你有没有发现你现在越来越能吃了,我觉得,如果你再这样发展下去,我大概就养不起你,你也尽早另谋高就吧。”
“别呀,光年哥。”向开阳急了,怎么因为他多吃了一串糖葫芦就要赶他走了呢。“那光年哥,我不吃了,我扔了总行吧。”
向开阳才准备扔掉,沈光年却阻止道,“别,别,别。”他向他靠了靠,“谁之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上学的时候没学过么?”他摊开手,晃了晃指尖,气势依然不减,“拿来吧,就我来替你安抚一下辛勤的农民伯伯们。”
向开阳被说的云里雾里,但也大概听懂了他的意思,要吃,应该就是这个意思吧。他乖乖的奉上了手中还剩下一大半的糖葫芦,看着沈光年刚准备咬下一口,身后便传来了一道男声,口中唤着沈光年的名字。俩人双双回头之时,那男人已来到了他们面前。
这男子名叫胡凯,算是沈光年这几年小偷小摸的同谋,每一起关于沈光年的案件几乎都少不了他的身影,所以被处理过的次数自然不比沈光年少。沈光年需要一个帮凶,但他却不允许向开阳的参与,小唯自然更不必说。他总说开阳的脑子不好使,怕坏事,这是其对外的宣称的原因,但实际上,他还是想让向开阳像个正常人一样生活下去,沈光年自认为脸皮厚,不惧那些流言蜚语的中伤,但想到向开阳脑子太轴,若有人成天戳着他脊梁骨辱骂他,轻蔑他,还真怕他一时想不开,制造出跳崖,坠楼,喝农药等等花样翻新的寻死呢。
“哟,几天不见,都傍身随从了?”沈光年侧身,见胡凯身后还跟着一个青年男子,随便玩笑了一句。
“诶哟,别提了。”胡凯紧拧着眉头,一提这事就头大。
“派出所里的警员,就差上厕所,洗澡都要监视了。”他向沈光年耳边凑了凑,“听说上边有领导下来视察周边几个镇子,咱们这些平时违反乱纪的闲杂人等,一个不落的都监视起来了,生怕这期间有人犯事。”他起身,下意识扫了一眼沈光年周身,“诶,跟着你的警员呢?怎么?让你打跑了?”胡凯笑,之所以这样笃定,其实都懂,若拿他和沈光年相较,沈光年一定是更该重点监管的对象,而现在连他都被监视起来了,便可想对方了。
“不过好在今天是最后一天,听说那个领导下午就要走了,所以明天终于能恢复自由了,我可不像你似的,敢把警员打跑,凑合再受几个小时吧。”
对比胡凯脸上自嘲的笑,沈光年的面色阴沉如雷雨般密布,目光不自觉朝前方的诺乐望去,似乎瞬间明白了很多想不通的事情。她为何要来致歉,为何无事献殷勤,为何阻止他偷盗,为何要给他钱……。原来,这不是她骨子里的执拗,更不是精神上的异常,而是为了完成上级交代的工作,多么伟大的目标啊……。
“开阳,我们走。”沈光年冷着脸招呼了一声,狠狠将手中的糖葫芦丢到了地上。糖葫芦滚落至土地里,沾满了泥土,不见踪影。
说实话,他很想原地爆发,但最终又没忍心这样做。或许,他不该只听胡凯的一面之词,说不定,自上次他受冤后,白大亮真的对他另眼相看了呢?诺乐的到来不过只是巧合,他分明听她说过,她是被停职自检的,她想弥补自己的过失,而不是奉命来监视他的。
沈光年无心继续逛下去,催促着三人离开,大家都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包括向开阳也是一知半解。小唯更是连心爱的衣服都没买,就跟着败兴而归。
玉荷桥分岔路口,诺乐突然停下了脚步,自称家中有事,要先一步离开。
“我送你吧。”沈光年说,人已经走到了诺乐的身边,不是在征求意见,更像是一种发号施令。他记得胡凯说,那些什么领导今天下午就要离开永安镇了,所以诺乐才会一反常态下午便急着离开,是要回局里复命么?他乱猜着,和诺乐并肩朝家的方向走去。
“你一直强调上次的案子冤枉了我,其实我一点都不在意。”
“我知道,谢谢你。”诺乐半垂着眼睑,声音压的很低。
“谢我什么,有什么可谢的。”沈光年将双手插进裤子口袋中,笑中带着几分自嘲。
“谢谢你愿意当我的朋友,还有开阳和小唯。”
“你真的愿意把我们当朋友么?”
“当然。”诺乐回答的坚定,“我从来都没有过朋友,一直想知道有朋友的感觉是什么样的,谢谢你们。”
“那你现在的感觉是什么样的?”
“嗯……。”诺乐咬着唇想了想,“感觉,很奇妙……。”
“很奇妙?”沈光年淡淡笑着重复了一遍,“开阳和小唯很喜欢你,他们两个人很单纯,是真的想和你成为朋友。”
“那你呢?”
“我?”沈光年自问,朝她望去,没有目光的对视,落入他眼中的是一团毛绒绒的头顶。他没有回答,思绪突然变得有点凌乱,不知诺乐是在问他,是否和小唯及向开阳一般想和她成为朋友?还是在问,他是否像他们俩人一样单纯?
他停下脚步,告别道,“就到这吧,不往前送了。”
诺乐随着他的步子定在他面前,轻轻点了点头。
“那就这样,明天见。”
“明天见。”
望着沈光年离去的背影消失在玉荷桥的另一边,诺乐才动了动身子朝集市方向折返。
她买下了小唯喜欢的那条湖蓝色裙子,还买了向开阳呆呆望了很久的糯米糕,只是,沈光年喜欢什么呢?她似乎并没有发现。诺乐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离开了集市,朝警局方向走去。
任务结束了,现在她要做的是回去复命,而沈光年那边,还是等以后了解了他的喜好再说吧。
诺乐回到警局时,同事们便开始一个劲的对她夸赞,大概意思便是像沈光年这么猴精猴精的人竟然没有察觉到诺乐突然出现的异常,大家不免有点好奇,纷纷来一探究竟。
“你是以什么理由靠近那浑小子的?”
“那浑小子一点都没怀疑你的动机么?”
“诺乐,我看你可以从文员转岗了。”
同事们七嘴八舌着,让诺乐有点不知所以,一个接一个的提问当中,她只想回答其中之一,那就是他不叫浑小子,他有名字,叫沈光年。
“诺乐,白老大叫你去办公室。”
“哦。”诺乐应了一声,起身离开了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