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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少强撩惹火警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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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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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张重带人赶到迷情咖啡馆的时候,那里已经人去楼空了,问了问隔壁的店主才知道,殷红也已经失踪了好几天。

  纪念特意查了查殷红的资料,心里头翻江倒海地,怎么也平静不下来,终究还是坐不住,打了个快车就往宗家老宅而来了。

  虽说已经是下午了,宗释却刚醒,一身的起床气,米灰条纹款的长睡袍愣是被他穿出了明星大腕走红毯的味道,隔着古朴的各自窗棂,总有种不切实际的高级感。

  纪念倒吸一口气,将胸口鼓荡的悸动压下去,舔了舔干涩的嘴皮子问:“你,你跟殷红究竟是什么关系?”

  乍听这话,宗释倒没觉着意外,反而感到这局面来的有些晚了。

  将腰间的腰带紧了紧,坐在了卧室外间的沙发里倒了两杯新沏的茶,往纪念这边推了一杯出来,自己也捏住了一只杯盖,轻刮这茶面上的浮沫。

  “我跟她,有过一夜情。”

  这么劲爆的新闻,却被他这么无足轻重地说了出来,怎么听怎么像是在开玩笑。

  纪念的表情,更像是生吞了只苍蝇一样夸张。

  过了好一会儿,才“噗嗤”一声笑出来,既带着不屑,又心寒:“就说你这人流里流气、不学无术了还不承认,现在还得加上个‘饥不择食’才对呢!”

  明明是讥讽,声气里却带了几分哭腔,宗释也不反驳,只抬着一双深邃狭长的凤眼盯着她看。

  纪念也不晓得该说什么,最里头念叨了几句,突然就转脸问:“什么时候的事,在你认识我之前还是之后?”

  宗释没想到她居然能这么问,浅呷了一口茶坏笑着:“之前还是之后?这有什么区别吗?”

  他其实已经猜到了她的用意了,故意问这么一句,不过就是在试探。

  伶牙俐齿的纪念怎么就口齿不清了呢,活生生把自己逼成了个小结巴:“当,当,当然有,我,我,我觉得有,就,就有。”

  见她憋得面红耳赤的样子,宗释头一回没心思开玩笑,站起来踱了踱,最后站在了最大的一面落地窗跟前。

  “好久之前的事情了,久得,我自己都想不起来了。”

  纪念想要问清楚的,一看他木然寂寥的背影,涌上了嗓子眼儿的话,却又半个字也吐不出来,正跟自己较劲儿呢,蓦地就听宗释说:“后院池塘里的菱角都熟了,你陪我去采一些吧,好不好?”

  青溪的四角菱那可是远近驰名的,纪念也有好些年不曾采过也没吃过了。

  分明是来兴师问罪的,怎么偏偏就上他贼船了?而且还是渔家最普通的那种小木船。

  夕阳的余晖落落地洒在池面上,像是偌大的银盘上落了一层金色的沙。

  纪念小时候经常跟着爸爸下水翻菱的,后来爸爸没了,她就再没翻过了。

  今儿难得有机会,总算忘掉了之前的芥蒂,一声声铃铛般的欢笑声,也一寸一寸渲染了宗释沉寂了许多年的心。

  她欢闹着,他只安坐着,仿佛只这样,就已经十分满足了。

  看惯了良辰美景的宗大少爷,哪会想到眼前的这一幕才是他这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呢?直到这一刻他才算看透了自己的心,原来自己想要的,不过就是“简单”儿子而已啊。

  当年的宋舒月,如今的纪念,又何尝不是如出一辙呢?不单单是长相,更是她们对待生活的一种态度吧。

  “纪念,我喜欢你——”

  他很少对女人说这几个字,这回应算是情难自禁。

  纪念正掬了一捧水往远处泼,并没有听清楚他这句话,等她回过头来,只迎住了他意味深长的眼神。

  心口一突,耳根一热问:“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我没听清楚。”

  宗释笃定了心意,打算趁机表白了,不想纪念的肚子却抢先叫起来,“咕噜噜,咕噜噜”地好几串,既尴尬又可爱。

  “只顾着查资料了,中午饭也没吃”,纪念也红着脸解释,扭头看了看不远处,兴奋地说,“那边是什么地方?我们先到那里去歇歇脚,煮一锅菱角吃。”

  池塘对岸比较偏,几间小木屋还是给打理院子的长工临时歇脚的,这会儿回去的话相对来说就远了,宗释见纪念的确饿得慌,也就点头同意了她的话。

  这地方他一次也没来过,之前也只隔着池塘看过几眼,现如今一看,才发现好像是有人长期入住的。

  刚刚将船靠上岸,就见木屋里迎出来一个人,宗释皱眉一瞧,原来是林伯。

  纪念认识林伯,嘴又甜,不等宗释问话,已经笑眯眯地迎过去:“哎呀林伯,您怎么也在呀。”

  林伯与跟在她身后的宗释打了个招呼,才打趣说:“是啊,过来巡视一下正要走呢,就不打扰先生跟纪小姐的二人世界了。”

  这举动挺合宗释的意思,却惹得纪念更加脸红加心跳。

  连忙拦住了林伯的去路,口不从心地说:“什么二人世界啊,就是过来煮菱角吃,林伯您手艺好您掌厨,我给您打下手。”

  说着就将林伯往屋里退,也不问问人家宗老板是不是有意见。

  屋里头油盐酱醋还算齐全,林伯给煮了一些,又给抄了一盘菱米子,晚上河岸上有些冷,又熬了锅姜茶喝。

  直到纪念出去方便了,宗释才不冷不热地问:“林伯你跟老义叔很熟吧。”

  林伯似乎早有准备,冷笑一声喝了一口热姜茶:“谈不上很熟,只是经常会见到。老义这个人不经常跟人打交道,伤了脸又自卑,常常见了人就跑,这些年就没见他跟谁相熟过。”

  宗释听罢“嗯”了一声,在四周环顾了一眼,又紧跟着问:“老义一直就住在这里吧?难怪我之前从来没碰见过。”

  林伯这回倒一愣,旋即又“嗨”了一声:“当年太太破例将老义捡回来的时候,让我安排他住在这儿的,这地方偏,不至于吵到内院的人。”

  “哦”,宗释装作心不在焉,夹了一粒菱米子丢进了嘴里嚼,“所以你知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几次三番地跟我过不去?当时引纪念翻墙进来的那个人,就是他老义吧?”

  从他问话的表情可以看出来,这已经不再是试探了。

  宗释很早之前就怀疑宅子里有内鬼,过去不知道有老义这个人,现在出了这种事,倒令他有些草木皆兵了。

  “先生这话怎么说?我跟老义虽然认识,却不熟,怎么会知道他究竟怎么想的又做过些什么”?林伯又急又气,喝进嘴里的茶也全都喷了出来,“不过之前倒是听老义提起过他有个侄女儿的,好像叫,叫殷什么来着的?”

  “殷红?”宗释一挑眉,说出了这么两个字。

  林伯连忙点头,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外头传来“哐当”一声声响,两人赶忙跑出去一看,正瞧见纪念的脖子上驾着把明晃晃的镰刀,而握着刀柄的人,恰恰是殷红。

  宗释见纪念跟殷红两人脸上都挂了彩,想来已经恶战过一会儿了,懊悔刚才怎么半点动静也没听得到,下意识就开口说:“你要是伤她就是跟我为难,我的手段,你应该知道的。”

  殷红愤怒的面容陡然颓下来,眼角挤出两行泪:“是啊,我怎么能不知道呢?当年你逼着我去堕胎的时候,我求过你的,我跪在你面前,求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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