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二、狗不如猪
“阿婆,你这是做什么?”陆芸的声音突然响起。
老妇人被吓得手一缩,开口道:“哎呀,芸娘,你怎么能把狗挂堂屋里呢!”
陆芸道:“我怕它乱跑,所以放箩筐里。阿婆此番无故进我屋中,是觉得我家二蛋吵到您了?”
老妇人稍稍一愣,才道:“吵倒是没吵着我,我这不是怕它把你爹娘给吵着了么。而且,适才我以为你不在,所以想帮你把它抱出来。”
“哪里敢劳烦阿婆,我自己来就行。”陆芸说罢,便伸手将箩筐里的被叶沉附身的狗抱了出来。
叶沉感觉陆芸似乎不大高兴,大概是不喜这个不请自来、多管闲事的老太婆。他登时不叫了,再叫下去,依着陆芸的脾气,可能会将他丢出大门。
他睁着眼睛瞧着那老妇人,瘦骨嶙峋,驼着背,一双眼睛到处看,将陆芸的屋子里里外外扫了个遍,瞧上去似乎很是懂得算计,怪不得陆芸不喜她。
老妇人并不急着走,而是自顾自地喋喋不休起来:“芸娘啊,你爹娘都是心地善良、一等一的大好人,就是天道不公,年纪轻轻,就叫人给害了。你一个女娃子,一个人住在这么宽敞的屋里,想必也心惊胆战的吧?就没想过找个人来陪你?”
陆芸的面上没什么情绪:“阿婆多虑了,我一切尚好。而且,我也不是一个人住,小蝶只是刚好不在而已,明日便能回。”
“那个小蝶来路不明,靠不住,而你,毕竟也是个姑娘家,哪儿能整天上街卖肉?阿婆觉得你还是早点找个郎君,成亲过日子,有男人在身旁,才不会担惊受怕。”老妇人接着道。
陆芸说:“小蝶什么心思,我同她相处几年了,自是比阿婆明白,而且,我尚在孝期,暂不考虑婚事。”
陆芸这些话逐客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但这老妇人听不懂一般,还语重心长地道:“你这姑娘,咋就这么较真呢!咱们先相看好人,到时候把亲事一办就可以了。我那孙儿就不错,跟你年纪相当,只比你大一岁,又甚是欢喜你……”
“阿婆莫不是忘记了,我是许了人家的。”陆芸打断她的话。
叶沉听着,狂点头,就是就是,这老太婆竟然打他媳妇的主意,当他是死的吗?
老妇人不死心地问:“你同那叶家小郎不是解除婚约了吗?”
“未曾。我觉得叶家小郎甚好,并没有解除婚约的打算,阿婆想必弄错了。”陆芸道,“若是没什么事,阿婆还请回吧。寒舍破旧,没什么可招待您的。”
经陆芸这么一说,老妇人脸上的一丝笑顿时僵了,“芸娘啊,瞧你说的,阿婆是看着你长大的,又不图你什么,哪需要你招待。”
陆芸只是不动声色地笑,没做声。
“那阿婆这就回去了。”老妇人大概自觉没趣,终于说道。
陆芸正求之不得,她颔首道:“阿婆慢走。我还在熬潲水,家里的猪还饿着肚子呢,就不送了。”
“送啥送,阿婆又不是外人。”老妇人虽面色不好,还是客气道,但她走出没几步,却又扭头回来,“我们家二宝真的……”
回应她的是“汪汪汪”的狗叫声,仿佛催命一样,她吓得脚下一滑,差点摔倒。只听陆芸道,“二蛋不懂事,见了生人就要叫,阿婆勿怪。另外,昨日下了雨,院子里路滑,阿婆慢些走,可别摔着了。”
老妇人望了望那一人一狗,她一把老骨头了,哪里敢乱来,又扭回头来,小心翼翼地走,那么一小段路,她竟走了约摸一刻钟,连叶沉都惊呆了。
老妇人走后,叶沉回头,突然就看到了香火台上的牌位,有且只有俩,没有列祖列宗。他在孩童时候听人议论过,说陆六刀夫妇不是本地人,为躲避仇家的追杀才来的沙河镇。
叶沉见过陆六刀切猪肉,他跟别人不同,使的是弯刀,手中那锋利的弯刀轻轻一划,一块两斤重的猪肉就成型了,不多不少,刚好两斤,用铁丝一勾上,客人就能拎着走。手脚麻利得跟他粗壮的身材不相符合。
陆六刀死得很突然,他死的当天还在镇上卖了猪肉,当天傍晚他们夫妇的尸体就被发现泸涯峰脚下,大家都说,他们是失足滚落山崖摔死的。可,陆六刀武功不弱,泸涯峰也并不陡,他得多粗心才会摔死在此地?
叶沉正想着陆六刀的事,闻到什么奇奇怪怪的味道,才被熏得回了神。这会儿他已经被放在一块毯子上,陆芸早就不管他了,她正挽了袖子,握着铁勺,捞动着锅中的东西。那奇怪的味道就是从锅里传出来的。
只见她又将四瓢米糠倒入了锅中,然后往土灶中添柴。原来她刚才并非骗那老妇人,她是真的在熬潲水。
叶家不养猪,而且也请了不少奴仆,脏活重活叶沉是不曾干过的,平日里,他跟着教习师父习文习武,跟着叶蔚学做生意,同人打交道,日子过得跟城里大户人家的公子哥一样,自是不了解平常人家是如何生活的。他只见过陆芸卖猪肉,以为她只需要收收钱,动动嘴皮子就行了,却不想,她连潲水都要亲自熬。
米糠入锅之后,要不停地搅动,不然会糊锅或者结块,陆芸竟一边搅一边从兜里掏出一册书,翻看起来。
叶沉眼力好,一眼瞧出那是一册《氾胜之书》,他也曾被叶蔚逼着看过,讲的是耕作播种之类的农学问题,挺无趣的。可陆芸似乎看得津津有味,而且她似乎一只手就能翻书,翻得还挺快,大概经常这个时候看书。
叶沉见过陆芸揍人,她用的不是巴掌,而是拳头,直接一拳挥过去,轻而易举就将那八尺高的壮汉打翻在地。因此,他一直觉得她白长了一张姑娘脸,骨子里粗鲁、凶残得很,却不料,她竟然识字,还能将这样枯燥无味的书籍看得津津有味。
真是个怪人。
潲水熬至粘稠,米糠完全跟汁水融和了,便算好了。
陆芸将灶中的柴抽出,从门后面拎出一个木桶,用铁勺舀了半桶的潲水到木桶中,接着加入一点清水,将潲水兑稀,拎着满满当当的一桶潲水,便喂猪去了。
猪栏距离柴房不远,她一过去,叶沉便听到猪叫的声音和猪吃东西的声音。好了,这下连猪都吃上了,他却还在饿着肚子。
这年头,狗不如猪。
陆芸到底还记得他,喂完猪之后,便找了一个瓷碗出来,朝里边盛了点粥,放到他面前。
叶沉认命地喝了。粥很淡,是温的,有淡淡的鱼的鲜味,还挺好喝。叶沉一下子喝完了一碗,又汪汪汪叫起来,还想再来一碗。
陆芸大概懂了他的意思,又给他加满了。叶沉很快又喝完了。
这狗到底只有几个月大,胃口小,吃的时候不觉得,吃完之后,叶沉就觉得肚子撑了,撑得他难受,见陆芸靠在一旁看书,理也不理他,悲愤地想:陆芸你个恶婆娘,不会养狗就不要养,给小爷吃这么多,撑得小爷狗命都去了半条。
陆芸当然不懂他怎么想的,她靠在木梯上,一只手撑着下巴,一只手捧着书,柴房的顶上有些漏光,阳光洒在她的头上,她整个人都发着光,那精致的面庞显得尤其白皙。
叶沉从未仔细瞧过她,他见过她的次数也不过寥寥,而且每次见她,他都倒霉透了,哪里有心情去瞧她。
这会儿一瞧,她倒也不差,配得上众人对她的称赞。她似乎不喜欢像寻常姑娘那样作小披发的打扮,而将头发拢于头顶,在两侧结高髻,以珠钗固定,露出长长的脖子。她也不爱穿繁杂花色的衣裙,他见她时,她不是穿不是素色就是穿深色,就算有花纹,也极少,整个沙河镇,就没有姑娘像她这样穿的。
叶沉挺尸一般躺在那里,狗爪子不小心扒动了瓷碗,发出一阵响声,然后,陆芸就看过来了。
叶沉赶紧伸出狗爪扒扒肚皮,呜咽一声:撑死狗了,救命。
大概他叫得太悲惨,陆芸很快放下了手中的书,在他面前蹲了下来。
“吃撑了?”她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脑袋。
他赶忙点头。所以,快给他吃点消食的东西吧。他睁大了眼睛,可怜巴巴地望着她。
陆芸看着他圆鼓鼓的肚皮,眉头皱了皱,一把将他抱起,就往外面走。
叶沉心里一咯噔,心想,她不会是嫌他事多,要将他抱出去扔了吧?
果然,她连门都锁了,极有可能是想将他扔远点,让他找不到路回来。
陆芸,你个没良心的,你居然连狗都不放过,小爷要是被狼叼走,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陆芸步子大,走得急,叶沉好几次想抓住她的袖子都抓不住,他心灰意冷地想,他极有可能要被扔掉了,他被扔掉后,可能活不过一天,他还没查清偷袭他的人是谁呢,他就要这样不明不白的死了吗?
突然,不知从哪钻出来一个白衣的男人,挡在陆芸的面前,说:“芸妹妹,你这是要去哪儿?走这么急?我家里有头驴,可以载你。”
呕!臭男人,芸妹妹是你叫的吗?谁要你载?有驴了不起啊?有驴就可以调戏良家妇女啊?小爷还有马呢。
叶沉睁大狗眼,死死朝这人瞪去。